108年 申報全攻略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或未開啟JavaScript功能,將無法正常使用本系統,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功能,以利系統順利執行。 也期待我國的稽徵實務上,不管從制度上、軟體上,仍有更多的進步,讓創業者能夠有更多時間專心於事業發展上。 被檢舉人為董(理)事、監察人(監事)或職責相當於副總經理以上之管理階層者,調查報告應陳報至監察人(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複審。 一、初任稽核人員應參加稽核人員研習班、電腦稽核研習班或票券稽核研習班六十小時以上課程,並經考試及格且取得結業證書。 (五)財務報表編製流程之管理,包括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管理、會計專業判斷程序、會計政策與估計變動之流程等。 六、役男兵籍調查申報資料如故意申報不實者,應負法律責任;申報資料如經查證與事實不符,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將逕依查證結果更正。

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業完成外國銀行對該分行要求之內部稽核所提供之訓練者,如其訓練課程有不低於第一項之條件,得不適用本條之規定。 國外營業單位具有業務或交易核准權限之各級主管,得參加國外專業機構舉辦之稽核專業訓練,或取得國外類似測驗證書,以取代第一項所列條件。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前將次一年度稽核計畫以書面交付監察人(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核議,並作成紀錄,如未設審計委員會者,並應先送獨立董事表示意見。 二、逾越稽核職權範圍以外之行為或有其他不正當情事,對於所取得之資訊,對外洩漏或為己圖利或侵害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或銀行業之利益。 一、明知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或銀行業之營運活動、報導及相關法令規章遵循情況有直接損害利害關係人之情事,而予以隱飾或作不實、不當之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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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作業手冊之範本由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訂定,其內容應區分業務作業流程、會計作業流程、電腦作業規範、人事管理制度等項。 本辦法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五十一條、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一第一項、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四十三條及信託業法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本兵籍調查線上申報系統, 專供93年次役齡男子使用申報, 請詳閱下列 申報須知 及 填表說明 後,再進行線上申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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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該外國營利事業依規定向稽徵機關申請並經核定其適用之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者,得以我國來源收入依該淨利率及貢獻程度計算,按規定之扣繳率扣繳稅款。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銀行業不符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前段有關兼任之規定者,應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二十三日本辦法修正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調整至符合規定。 四、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各子公司一致性資產品質及分類之評估方法,計算及控管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大額暴險,並定期檢視,覈實提列備抵損失或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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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部財務報導之目標,包括確保對外之財務報表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交易經適當核准等目標。 二、訂定適當之長短期資金調度原則及管理規範,建立衡量及監控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流動性部位之管理機制,以衡量、監督、控管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流動性風險。 一、依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業務規模、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與作業風險狀況及未來營運趨勢,監控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資本適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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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營業、財務、資產保管、資訊單位及國外營業單位應每半年至少辦理一次一般自行查核,每月至少辦理一次專案自行查核。 但已辦理一般自行查核、內部稽核單位(含母公司內部稽核單位)已辦理一般業務查核、金融檢查機關已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或法令遵循事項自行評估之月份,該月得免辦理專案自行查核。 銀行業年度財務報表由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時,應委託會計師辦理內部控制制度之查核,並對銀行業申報主管機關表報資料正確性、內部控制制度及法令遵循制度執行情形、備抵呆帳提列政策之妥適性表示意見,其範圍應包括國外營業單位。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因內部管理不善、內部控制欠佳、內部稽核制度及法令遵循制度未落實、對金融檢查機關檢查意見覆查追蹤之缺失改善辦理情形或內部稽核單位(含母公司內部稽核單位)對查核結果有隱匿未予揭露,而肇致重大弊端時,相關人員應負失職責任。

刑案紀錄附起訴書、判決書、在監證明…等相關證明,如在兵籍調查後發生訴訟案件,應隨時檢附證明向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役政單位申請因案緩徵。 凡93年次 出生之役男, 依兵役法第1條、第3條、第32條規定均應接受兵籍調查, 出境國外、在學中或就讀軍、警學校者亦同。 自111年10月5日上午10時起至111年11月30日下午5時 止, 未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兵籍調查者, 請逕向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役政單位連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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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參加主管機關認定機構所舉辦之稽核人員研習班或電腦稽核研習班,經前述訓練機構考試及格且取得結業證書。 手機下載「戶役政管家App」,可獲得個人體檢時間預告、體位判定結果、抽籤結果、徵集入營時間等主動通知, 也有跨縣市代辦體檢、短期出境線上申請等線上申辦服務,歡迎下載使用。 屆19歲之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依法尚未服役者, 如需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應經核准;有關役齡男子出國相關規定, 請洽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或直轄巿、縣(巿)政府役政單位。

內部稽核人員發現重大弊端或疏失,並使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或銀行業免於重大損失,應予獎勵。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除銀行業之國外子行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其內部稽核單位應每半年對子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辦理一次專案業務查核,並納入年度稽核計畫。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自行查核制度、法令遵循制度與風險管理機制及內部稽核制度等內部控制三道防線,以維持有效適當之內部控制制度運作。 銀行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實務守則之執行程序,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金融控股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一般業務查核;每半年至少應對金融控股公司之財務、風險管理及法令遵循辦理一次專案業務查核;另辦理一般業務查核如已涵蓋專案業務查核之項目及範圍,且查核結果無重大缺失事項並於內部稽核報告敘明者,該半年度得免辦理專案業務查核。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於主管機關或國外分支機構當地主管機關檢查結束或收到檢查報告後,總機構之內部稽核單位應依重大性原則,即時通報董(理)事及監察人(監事、監事會),並提報最近一次董(理)事會報告。

銀行業前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總額達新臺幣一兆元以上者,應設置具職權行使獨立性之資訊安全專責單位,並指派協理以上或職責相當之人擔任資訊安全專責單位主管。 五、對金融控股公司與其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業務或交易、資訊交互運用等建立資訊安全防護機制及緊急應變計畫。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為促進健全經營,應建立檢舉制度,並於總機構指定具職權行使獨立性之單位負責檢舉案件之受理及調查。 二、法令遵循單位應依據業務分類或法令遵循重點設置適當數量之專業單位,以負責該項業務或法令相關之國內外營業單位監督、法令遵循執行及支援事項。 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邀集銀行業及其委託之會計師就前條委託辦理查核相關事宜進行討論,主管機關若發現銀行業委託之會計師有未足以勝任委託查核工作之情事者,得令銀行業更換委託查核會計師重新辦理查核工作。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將上一年度內部控制制度缺失與異常事項及其改善情形,依主管機關規定格式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報主管機關備查。 內部稽核人員(含正副主管及總稽核)每年應參加主管機關認定機構所舉辦或稽核人員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或銀行業(含母公司)自行舉辦之金融相關業務專業訓練,其最低訓練時數,正副主管及總稽核應達二十小時以上,其餘內部稽核人員應達三十小時以上。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制定金融檢查報告之相關內部管理規範及作業程序,並提報董(理)事會通過。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向主管機關申報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法令遵循單位主管及所屬人員之名單及受訓資料。

控制作業之執行應包括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所有層級、業務流程內之各個階段、所有科技環境等範圍、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適當之職務分工,且管理階層及員工不應擔任責任相衝突之工作。 適用前項規定之銀行業,應於符合適用條件起六個月內,依第三十二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設置總機構專責之法令遵循單位及法令遵循主管,並調整全行之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及監督架構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後,且於每年四月底前將前項第五款及第九款評估報告函報主管機關。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法令遵循自行評估作業,每半年至少須辦理一次,其辦理結果應送法令遵循單位備查。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法令遵循單位辦理前條第一項提報董事會報告事項內容,至少應包括對各單位就法令遵循重大缺失或弊端分析原因、可能影響及提出改善建議。

總稽核之聘任、解聘或調職,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及提董(理)事會全體董(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為之。 2.重大傷病:役男罹患病症並持有重大傷病證明者,請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轄分區申請效期6個月以上之「重大傷病核定審查通知書」, 若符合「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與體位區分標準免役體位判等對照表」規定者,得逕判免役體位,請逕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安全。

  • 一、依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業務規模、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與作業風險狀況及未來營運趨勢,監控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資本適足性。
  • 三、控制作業:係指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依據風險評估結果,採用適當政策與程序之行動,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範圍之內。
  • 報告事項應包括檢查溝通會議內容、主要檢查缺失、遭金融主管機關調降評等、主管機關要求採行之重大缺失改善方案或可能採行之處分措施。
  • 總稽核之聘任、解聘或調職,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及提董(理)事會全體董(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為之。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於內部控制制度中訂定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違反本辦法或其所訂內部控制制度規定時之處罰。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設置獨立之專責風險控管單位,並定期向董(理)事會提出風險控管報告,若發現重大暴險,危及財務或業務狀況或法令遵循者,應立即採取適當措施並向董(理)事會報告。 九、法令遵循單位依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至少每半年向董(理)事會及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報告之法令遵循事項,應針對全行境內外營運情形,提出法令遵循風險管理之弱點事項及督導改善計畫及時程,董(理)事會應提供充分資源及對營業單位建立適當獎懲機制,以循序建立全行法令遵循文化。 八、銀行業及法令遵循單位應充分掌握國外營業單位應辦理之法令遵循事項及當地主管機關對法令遵循標準之要求,並提供充分資源及支援。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將內部稽核報告交付監察人(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查閱,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查核結束日起二個月內報主管機關,設有獨立董事者,應一併交付。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設立隸屬董(理)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以獨立超然之精神,執行稽核業務,並應至少每半年向董(理)事會及監察人(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集團整體性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計畫,包括在符合國外分公司(或子公司)當地法令下,以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為目的之集團內資訊分享政策及程序。 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將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之管理納入內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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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填報錯誤致無法收到密碼,請電洽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協助修正電子信箱帳號後,再至忘記密碼選項執行相關步驟, 系統即會寄送新密碼至修正後信箱。 如果您是列印紙本繳款書至超商或銀行繳款,列印繳款書的時候請選擇:營利事業所得稅扣繳稅額繳款書(自行繳納)(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專用)—353。 銀行業應指派副總經理以上或職責相當之人兼任資訊安全長,綜理資訊安全政策推動及資源調度事務。

一、法令遵循單位應建立辨識、評估、控制、衡量、監控及獨立陳報法令遵循風險之程序、計畫及機制,以全面控制、監督及支援國內外各部門、分支機構及子公司之個別營業單位、跨部門及跨境之相關法令遵循事項。 三、國外營業單位法令遵循主管係自當地聘任者,依董事會通過之評估辦法自行評估,或經當地主管機關審查認可,足證其已具備熟知當地法令規定之相關能力。 二、金融控股公司及不適用前款規定之銀行業,其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除兼任法務單位主管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單位主管外,不得兼任內部其他職務。 銀行業委託會計師辦理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查核,應於每年四月底前出具上一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報主管機關備查,其查核報告至少應說明查核之範圍、依據、查核程序及查核結果。 前項提交稽核計畫內容至少應包括:計畫編列說明、年度稽核重點項目、計畫受檢單位、查核性質(一般檢查或專案檢查)、查核頻次與主管機關規定是否相符等,如查核性質屬專案檢查者,應註明專案查核範圍。 本國銀行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制度,如第十六條第二項所列子公司經評估有未予納入該制度實施者,應提供評估文件。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