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財產分配10大好處

桃園一名黃姓男子常常不回家,懷疑妻子外遇,也遭對方懷疑外遇,雙方展開抓姦比賽,不過都以失敗收場,後來2人受不了,提起離婚訴訟。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2人已經無法繼續維持伴侶關係,因此判離婚,15歲兒子監護權歸媽媽。 現代人離婚已不是稀奇的事,但離婚隨之而來的卻是夫妻財產的相關問題,經常在臉書分享婚姻故事的「律師娘」,日前在粉絲頁分享「18招離婚夫妻財產問題」,為困擾已久的網友解答,造成許多迴響。 婚前財產原則上不用分配,但如果是婚前買股票,股票的票面價以結婚時價格為準。 但股票在婚後產生的股利、股息,都會算為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不同於法定財產制,無論是婚前婚後,雙方想要改成約定財產制,都需要填妥書面契約,並向法院聲請、辦理登記(註一),有意願的民眾可以先在司法院官網下載「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聲請書」。 法定財產制的優點在於離婚時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獲得夫妻剩餘財產的一半(對財產較多的一方來說就是缺點),因此與它相對的夫妻財產分開制好處也很明顯,就是夫妻財產各自獨立不受離婚影響,財產較多的一方無須跟另一方做婚後財產分配。 在裁判離婚的情況,就要看你們之間是採取共同、分別或法定財產制。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當事人不論依照哪一種財產制,只能拿到「金錢債權」,無法直接請求交付某不動產。 因此,離婚後不動產仍歸屬於登記名義人,當初登記在誰名下,離婚後就是誰的房子。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陳俊翰 律師

A:其他財產制還有分別財產制(夫妻財產完全分開,連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都沒有)或共同財產制(夫妻財產完全共有,處分應得他方同意,債務共同承擔)不管是婚前或婚後,都可以用書面契約來選擇財產制,但必須要去法院登記才可以對抗第三者。 自以上規定可看出,法定財產制中,無論是夫妻的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都是夫妻各自所有,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只有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的一方才能就雙方婚後剩餘財產的差額請求分配。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婚后雙方共同還貸,婚后取得房產證,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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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結婚前一日(99年5月31日),房地貸款餘額701萬1,977元。 司法實務認為,現在很多人會將財產投入保單中,而如果這張保單的要保人和受益人是夫或妻,即便被保險人不是夫或妻,也屬於要保人的財產。 也就是大家的說詞名稱不同,但其條件卻是為離婚時才會出現的說法。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夫妻長期分居,不離婚也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三、特殊情況下,縱無一方死亡或夫妻離婚之情形,亦可向法院請求將法定財產制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後,依法向對方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約定夫妻財產制是婚前最重要的大事,本文帶你快速搞懂法定財產制、分別財產制與共同財產制的特色與責任,助你選出最適合的財產制種類,萬一對方開始濫用夫妻財產,別怕! 民法第1030條之4第1項規定:「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夫妻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參照。 如果是「婚前財產 遺產」的問題,同樣因為民法第1030-1條有規定繼承的財產不能算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因此遺產依法也不能請求分配。 一樣的,我們只有在討論法定財產制時才會討論婚前婚後財產,而繼承與離婚財產分配在民法中是不同的規範事項,因此不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夫或妻只要另一半死亡,都可以成為法律上規定的繼承人並繼承遺產。

因此,訴訟離婚而有外遇、家暴或其他不能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須提出對方有「無婚姻貢獻或分配不公」情形,法院才會在請求剩餘外遇離婚財產分配的訴訟中依職權做調整或免除金額,當無法舉證時,則僅能依侵害配偶權、家暴或傷害罪等另外提起訴訟請求賠償。 而我國民法所規定的繕養費要件嚴格(須判決離婚、請求一方無過失、離婚後無法維持生活),並不容易請求,而實際上分財產的權利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規定於民法第1030條之1。 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離婚夫妻財產怎麼分?「這制度」決定拿多少錢!

麻衣近來頻繁更新IG,還罕見開放網友提問,透露不排除粉絲數達標… 藝人小甜甜(本名張可昀)退出藝人宋逸民的「藝起發光」教會,未料,教會卻於事後指稱小甜甜的私生活有很大的狀況,雙方也隔空交戰多次,更有一些已經退出的前教友,出面替小甜甜聲援,甚至也紛紛指控教會鼓勵捐款及種種的黑暗內幕。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對此,宋逸民及陳維齡夫妻倆也在昨(4)日開記者會向各界致歉,而陳維齡在過程中痛苦的表情也成了各界討論的話題,就有網友留言狠酸「演得生硬」,同時也有眼尖的網友發現,「藝起發光」按該篇留言讚,如今卻收回進而遭到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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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為避免爭議產生,最好的選擇是「聯名登記」,這樣不論其中一方想要對房屋行使什麼樣的權利,都必須要得到另一半的事前允許。 其實夫妻財產制的選擇並不是登記後才生效力,而是只要白紙黑字寫好契約即生效力,聲請登記所生的是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也就是在法律上可以對外宣稱我跟我老婆是什麼夫妻財產制的效力)。 但要特別注意的是,夫妻財產制不論是訂立、變更或廢止,為了避免日後有任何爭議,依法規定都必須要以書面(婚後或是婚前財產協議書)撰寫。 假如你喜歡這篇文章,別忘了定時追蹤臉書粉絲專頁「律師談吉他」,有問題有隨時來免費法律諮詢,我們將不定時更新更多法律議題、實用知識。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夫妻離婚後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A:通常是以法定財產制消滅食為準(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但如果是判決離婚則是以起訴時為準,不過前一項說到應追加計算的財產則是以對方故意脫產時的價值為準。 最後來談談這次新增的民法第1030條之1第3項,它的立法理由提到: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為了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的一方,彰顯他對婚姻的貢獻,但如果每個具體個案都一律平均分配,可能會發生顯失公平的情形。 雙方離婚時A婚後財產有500萬,婚後負債100萬;B婚後財產有300萬,無婚後負債,那麼雙方婚後剩餘財產的差額就是(500萬-100萬)-300萬=100萬,B可以向A請求100萬的1/2,即50萬。 既然說法定財產制「消滅時」才能請求,那麼,法定財產制關係在什麼情況下會消滅呢? ,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離婚歸誰,未償還的屬于房屋的產權人一方的債務,如果是夫妻雙方房產分割給一方的,還需要去銀行變更人。 其實,這個問題若兩人協議好就好,若真的的無法談好就必須要透過法院訴訟,經由法官依據財產分配判決誰是該拿錢出來的那一方(當然,還是要依據實際案例而定)。

自己的債務自己負責清償;如果夫妻某一方有用自己的財產幫對方還債時,不論是「夫幫妻還」或「妻幫夫還」,都可以請對方償還。 根據民法夫妻財產制第1005條:夫妻如果沒有特別以契約訂立其他夫妻財產制,會直接以「法定財產制」作為夫妻財產制。 要特別注意的是,婚後購屋的房屋登記人可以不經另一半同意賣房,自行抵押借貸、增貸。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夫妻離婚時,財產該如何分配?

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夫妻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 而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與慰撫金不列入財產計算,這是因為這類特定財產是基於單方個人因素而獲得,與夫妻養家分工合作無關。 法定財產制兼顧男女平權,肯定家事勞動價值以及夫妻共同對家庭的貢獻。 基本上,夫妻婚前與婚後的財產與債務是各歸各的,不會有夫債妻還或是妻債夫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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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財產制很清楚,夫妻婚後財產各自獨立,適合不想財產干涉太多的2人。 相反的,共同財產制就是夫妻共有財產,任何財務決策都需由握有所有權的2人同意才能執行。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其實不少人在衝動離婚當下,沒考慮到後果,會留下「小尾巴」存在。

夫妻離婚財產分配: 離婚可以向對方要財產的一半嗎?律師:2種財產不能分配!

當然實際上離婚時對方配偶能否請求剩餘財產分配,還須經過計算,將婚後所繳貸款納入婚後財產後,還須檢算夫妻間其他的各種財產負債求得各自剩餘財產。 這時夫妻一方雖然房子是買在結婚前,但因為有用婚後收入繳婚前房貸債務,法律上便會考慮婚後所繳的貸款,加入婚後財產進行計算。 法定財產制之下,離婚時會針對夫妻雙方婚後財產的差額進行分配,婚後財產少的一方,可以向多的一方請求雙方差額的一半。 依民法第1105條規定,夫妻未特別以契約訂立其他夫妻財產制,離婚後財產分配時就會推定採用為法定的夫妻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規定,夫妻各自管理名下的財產,不論是婚前取得或是婚後取得,都各自保有所有權,且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

  • 簽署離婚協議書時,要注意可能還有如上所述之借名財產返還請求權或是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而有必要列入協議內容。
  • 因此如採此見解,主張為婚前財產之一方,即無法獨享房價增值之利益。
  • 值得注意的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並非專為女性而設計,它是夫妻雙方都可以享有的權利。
  • 此外,當時如果未行使撤銷權,在法定財產制消滅前(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五年故意脫產的財產,一樣要加計回來做剩餘財產分配,但同樣的,履行道德義務的相當贈與不能計算在內。
  •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最常主張的時機,就離婚後或離婚訴訟時,也有很多人認為只要在離婚的時候,才能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
  • 則經過剩餘離婚財產平均分配後,A的2100萬元減B的500萬元後除以2,則平均分配額為800萬,則B可向A請求分配800萬的離婚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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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