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離婚再談監護權10大優點

「探視子女被刁難」、「撫養費爭議」、「離婚前對方先行強佔小孩」是離婚怨偶興起訴訟的三大原因,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國內每年超過五萬對夫妻離婚,其中約15%夫妻是透過法院調解、和解或判決離婚。 相較於婚後財產怎麼分,孩子該歸誰、撫養費該怎麼付,離婚雙方更加執著難解。 先離婚再談監護權 如果你正因為孩子的監護權考慮打官司,為了不讓孩子成為這場離婚戰役的犧牲者,建議你應該先搞清楚這些事。

共同監護可能無法申請單親補助,或者申請、審核的門檻會比單獨監護權還要高,建議可以先向該縣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