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自僱人士10大優點2024!(持續更新)

就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而言,「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及/或其委託的代理人會以僱主提供於補貼期內每個月的僱員工資證明文件所顯示的受薪僱員總數,對比在申請表內填報的2020年3月合資格的僱員總數(無論當時有否支薪),以審核有關僱主有否裁員。 如申請者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更改第一期所選擇的「指定月份」,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重新上載相關文件,及/或因應其需要在網上申請表更新資料(例如提供額外的職業退休計劃資料)。 就「指定月份」,於第一期獲批工資補貼的僱主,可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重新選擇「指定月份」。 僱員自僱人士 在獲得申請者授權後,強積金受託人會把其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以電子方式直接轉交「保就業」計劃代理人,以計算有關僱主的補貼金額。

  • 申請者可直接使用第一期的申請編號、密碼及聯絡人電話號碼登入本計劃的申請網頁提交第二期申請。
  • 須注意,若秘書處按其絕對酌情決定權認為該僱主在「2020保就業」計劃補貼期間(即2020年6月至11月)的行為直接或間接違反該計劃保就業的目標或有違公眾利益,有權拒絕該僱主本計劃的申請。
  • 若於該7天限期內收到申請人的查詢或覆核申請,秘書處將暫緩發放補貼或資助。
  • 有關僱主只可就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而該僱主亦有為其作強積金供款或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僱員申請補貼。
  • 《僱傭條例》適用於僱主以及受僱於僱傭合約之僱員(除個別例外情況),而只有該等僱員才享有《僱傭條例》所賦予的權利和利益。
  • 若僱主同時為同一僱員開設強積金戶口及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則只可以該僱員在強積金戶口的「有關入息」作補貼額計算基礎。
  • 醫療:當外傭在受僱期內生病或受傷,你須根據標準僱傭合約提供免費醫療給他/她。

如申請者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更改第一期所選擇的「指定月份」,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重新上載相關文件,及/或因應其需要在網上申請表更新資料(例如提供額外的強積金戶口資料)。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會透過相關政府部門發信,提醒其資助機構和外判服務承辦商/顧問公司有關「保就業」計劃的申領資格,即只可以為旗下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而機構亦有為他作強積金供款或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員申領補貼。 僱員自僱人士 僱主不能為已申請「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劃」的持牌處所有關僱員(包括正在處理或已獲批准的申請)申請「保就業」計劃工資補貼。 「保就業」計劃是透過向合資格僱主提供有時限的財政支援,以保留原本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

僱員自僱人士: 個人資料私隱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的年度的僱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税表(BIR56A表格)已於2022年4月1日發出。 僱員自僱人士 僱主須填妥該份表格,並連同為有關僱員填報的IR56B表格於1個月內交回本局。 然而,就本年度的僱主報税表的提交期限已延展至2022年6月1日。

  • 有關僱主亦須於2020年9月30日或之前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提交相關僱員在2020年8月的實際工資,以便核實申請人有否違反承諾。
  • 你必須在僱員離職月份最後一天之後的10日內,以書面形式或透過付款結算書中通知強積金受託人,說明僱員離職的日期。
  • 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會預先發信提醒有關機構「保就業」計劃的資格準則。
  • 薪俸稅是按照每個人從任何有收益的職位或受僱工作及任何退休金所得而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徵收。
  • 你可按照自己的投資目標 、個人狀況和日後計劃作出投資選擇 。

在計算應課利得税利潤時,他可以扣除$18,000的強制性供款。 一名無固定收入的僱員在2021/22課税年度的收入合共$500,000,但在2021年4至6月的入息少於$5,000,該3個月不用供款,其餘月份每月的法定供款額為$1,500。 積金局行政總監野K仁表示,會議非常有建設性,各方面不但交換意見,更能夠定下共同工作方向。 他說,積金局歡迎工會主動提供有關個案資料,而多方面合作將有助解決強積金制度實施初期的問題。 【本報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昨日召開會議,與工會及勞工處代表商討加強積金局、勞工處和工會三方合作,共同處理僱員被迫轉為自僱人士的問題。 僱員自僱人士 如欲為僱員登記參加貴司的附屬計劃,請同時下載以下所有文件供僱員閱覽。

僱員自僱人士: 強制性供款

如任何一名65歲或以上僱員按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上顯示的基本工資金額或自願性強積金供款額計算所得的工資補貼少於每月5,000元,有關僱主可為該等僱員領取每人每月5,000元的工資補貼。 請注意,僱主不能為已申請「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劃」的持牌處所有關僱員(包括正在處理或已獲批准的申請)申請「保就業」計劃工資補貼。 此外,如綠色小巴或本地渡輪營辦商僱主已為其65歲或以上僱員申請「保就業」計劃工資補貼,則不可同時為該批僱員申請運輸署為65歲或以上綠色小巴或本地渡輪僱員特設的補貼計劃。 若根據2020年3月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申請者於2020年5月7日或以前並未就一些僱員繳清強制性供款(不包括附加費),該等僱員仍會被納入計算「承諾受薪僱員人數」,作為比較補貼期內受薪僱員總數的基數。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調查人員於二月一日進行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在元朗一間餐廳內拘捕一名二十四歲越南籍男子。 在檢查身分證明文件期間,他出示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及後的調查發現他為免遣返聲請人士。 你應該在報税表– 個人的第4.3部就有關課税年度申索扣減。 如果你未在報税表申索扣減,你可以在IR831表格作出申索。 如你是自僱人士,你可以向公積金受託人聲明你的收入,以計算供款額,無須向税務局索取評税通知書用以證明。 一名獨資經營業務的人士(東主)在某一課税年度的利潤為$1,000,000,於2021/22課税年度期間,他的強制性供款額為$18,000。

僱員自僱人士: 計算每月工資參考例子

可是樞密院重申,要決定僱傭合約是否存在,必須調查及評估履行有關工作時的所有事實狀況。 換句話說,在作出有關決定之考慮過程中,並沒有一列包攬無遺的因素或嚴格規條,以監管每一個因素的相對比重。 6 經營一車隊/一輛巴士並兼任司機者除外,若他們本身有開設「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可在本計劃下以自僱人士身份申請資助,並同時在「以接載旅客為主的旅遊服務巴士司機支援計劃」下申請資助。 此外,未有於第一期計劃領取一筆過7,500元資助的合資格自僱人士,亦可於2020年8月31日至9月13日期間提出申請。 問6.「臨時工」、「兼職」或「替工」是否受《僱傭條例》保障?

僱員自僱人士

住所及膳食:你須為外傭提供合適和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免費膳食(或不少於每月港幣1,196元的膳食津貼),以及外傭自原居地到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上述規定最低工資和膳食津貼水平適用於所有在2022年10月1日或以後簽訂的合約。 工資:你須支付不少於簽訂合約時政府公布的規定最低工資。 你必須是香港居民,並持有不少於每月港幣15,000元的家庭入息或款額相若的資產,以證明你有足夠財政能力在整個合約期(即兩年)僱用該名外傭。 至於已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其安排則有所不同。 在強積金實行日前加入退休計劃的「現有計劃成員」,他們可以在離職時提取其累算權益。

僱員自僱人士: 計算補貼金額

為協助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勞工處編印了一份僱傭合約樣本,主要涵蓋僱員在《僱傭條例》下可享有的法定權益及保障,供僱主及僱員參考。 林鄭估計,受惠僱員將由130萬增至174萬名,財政負擔亦會由310億元增至390億元,連同應急款項,下周二(12日)將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合共430億元撥款。 僱員自僱人士 據財委會討論文件,當局目標是在2022年4月下旬開始接受申請,申請期為兩周,並於5月初向首批成功申請人士發放資助。

MoneyHero已為大家整理好保就業計劃2022申請詳情及申請注意事項。 在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提交申請的自僱人士,必須以「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資料申請一筆過資助,以「僱員」身份開設的強積金戶口或任何形式的強積金「個人帳戶」提交的申請恕不受理。 請注意,已在第一期成功領取一筆過資助的自僱人士不可在第二期重複申請。 申請者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並不能於網上申請表內更改收款銀行賬戶資料。 如申請者有特殊情況需要更改收款銀行賬戶資料,申請者須在成功提交第二期申請表後按網上申請表內指示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並上載有關銀行月結單或其他證明文件以作核實及跟進。 新入職僱員之補貼額會以該僱主在「指定月份」支付該等僱員實際工資計算,但該僱員必須於2020年3月31日或以前經已成為有關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即不具追溯效力)。

僱員自僱人士: 申請資格

為避免不必要的爭拗,當雙方訂立服務合約時,需要分清「僱員」及「承包商(或自僱人士)」之不同地位。 職場上,有時間觀念很重要,不少企業會設置一些出勤獎罰制度,以打擊員工的遲到行為。 你的權益:僱主有責任將已簽署的合約副本交給員工,所以若他們沒有主動給你,你絕對有權向公司索取。 現時不少公司為講求效率,會用E-Contract去代替傳統的實體合約,公司會以電郵發送合約,你只需要在手機上簽署,再傳送給他們就可以,節省見面的時間。 不論那種方法,大家記得好好保存合約來保障自己,以防日後有任何爭議。 你的權益:法例規定僱主須向僱員清楚解釋僱傭合約,所以你對合約有任何疑問,絕對有權問清楚。

僱員自僱人士

若申請者有為新入職僱員於2020年3月設立職業退休計劃,而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僱主該月的支薪紀錄內亦顯示有關僱員,有關僱員會被納入計算「承諾受薪僱員人數」,作為比較補貼期(即2020年9月至11月)內受薪僱員總數的基數。 就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而言,其申請涵蓋的僱員必須於2020年3月31日或以前經已成為有關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即不能將開設日期追溯至該日或較早日子)。 換言之,在2020年4月1日起才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不具備申請資格。

僱員自僱人士: 個人帳戶

就參與強積金計劃的僱主而言,須注意,申請第二期1工資補貼的僱主及其僱員的強積金戶口,必須於2020年3月31日或以前經已開設(即不能將開設日期追溯至該日或較早日子)。 換言之,在2020年4月1日起才開設強積金戶口的僱主,不具備申請資格。 「保就業」計劃會為合資格僱主提供為期六個月的工資補貼。 僱員自僱人士 補貼將分兩期向僱主發放,第一期補貼涵蓋2020年6月至8月(第一期已截止申請),第二期補貼涵蓋2020年9月至11月。 僱主支付的代通知金或裁員補償是終止僱用僱員的賠償或依法必須支付的款項,而並非作為服務的代價,故此毋須納入為計算強制性供款的有關入息,僱主與僱員均不須為該項賠償款額作出強制性供款。

僱員自僱人士

原本政府建議參考上一次保就業計劃的數據,僱主申請受惠僱員人數不可多於上一輪保就業計劃。 但政府因應香港經濟變化,認為去年經濟現復甦,部份行業或擴張,用2020年數據是較低基數。 故新修訂會容許僱主自行決定選用2020年數據,或2021年第4季實際聘用人數作合資格僱員上限。 由於自僱人士必須以其個人「自僱人士」身份申請「保就業」計劃的資助,申請者須於網上申請表填寫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以作審核之用。 若僱主同時為其僱員開設強積金戶口及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只須提交一份申請。

僱員自僱人士: 申請結果及發放資助安排

如選擇每年供款,應在計劃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前向計劃受託人支付強制性供款。 僱員自僱人士 如選擇每月供款,應向計劃受託人指明每月哪日是供款日,然後在每月的該日前作出強制性供款。 你應於一開始參加強積金計劃時,通知計劃受託人會每月供款還是每年供款,及在計劃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前至少30日,通知受託人你在計劃下一財政年度的供款選擇(每月或每年供款)。

僱員自僱人士

然而,在強積金實行日後才加入退休計劃的「新計劃成員」則必須遵守「最低強積金利益」條款,即他們在離職時只可提取超逾最低強積金利益部分的累算權益。 倘若貴公司未能如期支付強積金供款,受託人將通知強積金管理局有關事宜,貴公司便會被罰支付百分之五的拖欠供款總額為供款附加費。 僱主更可能被罰款五千港元或欠款的百分之十,以款額較大者為準。

僱員自僱人士: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認可職業退休計劃供款扣税簡介

只要雙方不違反《僱傭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他們可以自由地商討及訂立僱傭條款。 若僱傭合約遺漏了一些條款而這些條款是隱含於相關法例中,僱員亦會受到保障因所有僱傭合約都會包括「明示」及「隱含」之條款,而隱含條款是由《僱傭條例》及其他有關的勞工法例所產生。 如僱主訂立一些條款用以消除或減低有關勞工法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此等條款均屬無效。 近年在疫情下,政府對中小企有不少資助項目提供,希望各企業可以捱過疫情,假如自僱人士沒有依法領取商業登記,那麼就不會符合申請條例,錯失拿到政府資助的機會。 自僱人士是指在沒有任何僱傭關係下,從買賣貨品、提供專業或個人服務中賺取入息的人士,因此被視為經營行業、業務或專業。

僱員自僱人士: HKESE 香港自由工作平台

受託人亦會明確告知僱主,假如未在預計日期前收到範本時應如何聯絡受託人,以及如何修改範本上的資料,再將其作為已填妥的付款結算書交回受託人。 你可聯絡受託人,就自願性供款款額、支付方法、從自願性供款所產生的權益的歸屬和提取事宜定下管限規則。 當受託人接納你公司參與強積金計劃後,會向你公司發出參與通知,當中會列明計劃名稱、計劃受託人的名稱和地址、僱主的名稱,以及發出該通知的日期。 請利用積金局提供的強積金基金平台及受託人服務比較平台比較不同計劃的基金投資目標、收費、風險、表現以及受託人提供的服務。 假如你的僱員不受任何香港以外地方的退休計劃保障,而其原有的簽證期(9個月)加上續辦的簽證期(6個月)共多於13個月,那麼他自第13個月完結後的第一天開始便不再獲得豁免,你必須於60日內安排他參加強積金計劃。

僱員自僱人士: 申請時間及資助發放安排

如有聘用臨時僱員(包括按日薪計的臨時僱員),僱主須要每月為臨時僱員申報每月工資,並作出強積金供款,否則相關僱員資料將不會顯示於相關月份的強積金紀錄上。 如遺失申請編號,申請者須以「2022保就業」計劃下的登記電郵地址發送電郵至。 秘書處/政府代理人會在核實申請者身分後,以電郵通知申請編號。 在申請獲批後,僱主須確保在補貼期內任何一個月有受薪並符合工資範圍的僱員人數,不能少於當月的承諾受薪僱員人數(包括「自選補貼人數」、「全額補貼人數」、「半額補貼人數」、及「年長補貼人數」)。 若有僱員主動要求放取無薪假,僱主可以新聘員工來支援業務運作,以維持其承諾的受薪僱員人數。

僱員自僱人士: 更改個人資料

你必須在僱員離職月份最後一天之後的10日內,以書面形式或透過付款結算書中通知強積金受託人,說明僱員離職的日期。 無論參加集成信託計劃還是行業計劃,均無須向積金局申請。 你只需聯絡有關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查詢登記參加的程序便可。 僱主擁有選擇強積金計劃的最終決定權,但為僱員選定計劃前,應先和僱員商量。 你亦可參加多於一個強積金計劃,從而讓僱員挑選最切合其個人需要的計劃及基金。 你可在此網頁查閱本港有關僱員權益及福利的法例全文,包括僱員補償條例、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及破產欠薪保障條例。

僱員自僱人士: 申請結果及發放補貼安排

若僱主同時為同一僱員開設強積金戶口及設立職業退休計劃,或同時為同一僱員設立多於一個職業退休計劃,在計算「承諾受薪僱員人數」時該僱員只會被計算為一名受薪僱員。 因此,若僱主預計於補貼期內僱員人數會減少,必須重新聘請僱員填補空缺,以維持「承諾受薪僱員人數」。 申請審批完成後,「保就業」計劃秘書處會在向僱主發放工資補貼或向自僱人士發放一筆過資助前,發出電郵及短訊通知申請者可到該網頁查看申請結果。

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於填寫申請表時須直接選定其屬意的「參照月份」(即2021年10月、11月或12月)。 如負責政府合約的僱員並非專職,而是同時為其他私人項目工作,由於其工資並非全數由政府資助,僱主可就該些僱員申領補貼。 只要該僱主在2022年5月10日或之前,已全數退回「2020保就業」計劃的相關補貼及/或繳清罰款,便不會影響其申請「2022保就業」計劃的資格。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