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9大著數2024!內含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絕密資料

如申請人於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二級或以上,或於2007年以前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課程甲或課程乙)取得E級或以上,可豁免筆試。 按照學院學費退還的政策,除申請不獲接納或所選的課程取消外,所有已繳學費恕不退還。 學費及學額亦不可轉讓他人。

香港有接近一半的人口居住於各樣的政府資助公營房屋,這些公屋的設計,與民生息息相關。 它們實而不華地反映著不同年代社會,政治, 經濟,文化的發展、市民對生活的訴求、與及建造技術的改進等。 課程從世界觀宏看公屋的發展, 並深入了解香港開埠以來面對的房屋問題, 與及探討公屋設計與香港社會發展的密切關係。 利害關係登記冊或包含《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定義的個人資料。 閣下查閱此成員的登記冊時,已知悉上文所述有關登記冊之目的,並承諾不得將登記冊內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目的。 根據《物管條例》,監管局要求其成員披露其屬於監管局決定的類別或種類的利害關係。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是什麼?

租賃管理及仲介銷售:包括提供出售、出租及抵押時不動產之價格鑑定,區域市場分析,交易程序之顧問諮詢等相關服務項目,促成業主達成取得或處置建物之目的。 如果想取得「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資格」,必須參加「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舉辦的訓練課程,並且要通過考試取得證書。 不少課程都要求申請人具備一定的教育程度,年滿21歲的成年人可報讀毅進文憑課程以獲取資格。 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已評定學員修畢毅進文憑課程後達到的水平,相當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5科(包括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的程度。 有關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詳情,請瀏覽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網頁。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C 持牌物管公司須設立妥善的工作程序及清晰的指引讓員工提供物管服務時有所依循。 持牌物管公司須定期檢視及/或更新有關程序及指引,以確保符合運作上的需要。 物業管理事業(簡稱物管業):係指自然人或法人承受業主、業主委員或政府機關之雇用或委託,以統一窗口方式管理其物業及其委託之物業所提供服務之事業。 物業管理或稱房地產管理,是房地產行業的一種增值服務,除了提供建築物內的勞務與服務,延續建築物的壽命與使用之基本需求外,亦可藉由經營與維護而增加收入,並提升不動產與土地的價值。 首先至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查詢,看哪一個縣市的上課地點距離較近,查詢報名時間與開班授課資訊填寫報名填表。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物業及設施管理專業文憑(資歷架構第4級)

團體或院校如有意將其課程成為指明的學歷,無論該課程是否根據「職業資歷階梯」為「物業經理」(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或「物業主任」(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職位所需的能力單元而設計,均可向監管局提出申請。 監管局將採用物業管理業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制定的「職業資歷階梯」作為評審工具。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一般而言,課程必須涵蓋7個職能範疇中的4個或以上的範疇,而當中必須包括「應用法律」。 此外,課程涵蓋的能力單元必須是根據「職業資歷階梯」為「物業經理」(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1級)牌照)或「物業主任」(適用於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職位制定的能力單元。

  • 閣下查閱此成員的登記冊時,已知悉上文所述有關登記冊之目的,並承諾不得將登記冊內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目的。
  • 學院將於課程截止報名後以電郵通知申請人有關申請結果。
  • 本課程乃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第2級)。
  • 修畢職專國際文憑課程的學生,可按其BTEC及IGCSE成績,選擇繼續於職業訓練局升讀高級文憑課程。
  • 在有可能有或有潛在利益(不論是金錢或其他實益利益)衝突的情況下,持牌人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向其客戶詳盡披露有關利益。

只有當課程所涵蓋的職能範疇內的能力單元數目達到或超過監管局規定的以下要求,該職能範疇才會被視為已獲涵蓋。 持有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的學員,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本課程主要為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而設。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物業之意義

此課程更為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和香港房屋經理學會的認可課程,學員修畢後可直接申請成為該等學會會員。 以下載有實務指引的《操守守則》(「守則」)乃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物管條例》)第5‍‍‍條就施行第4條(違紀行為)而發出的。 雖然持牌人不會僅因違反守則的條文而招致法律責任,但在紀律聆訊中,守則可獲接納為證據,及關於持牌人違反或沒有違反守則的有關條文的證明,可作為有助於確立或否定受爭議的事宜的依據。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當合法的二房東:先取得證照後,自己開一間租賃住宅包租業公司 ,才可以成為合法二房東 ; 如果沒有要開公司,一樣先取得證照後,跟包租代管業者談合作,以論件計酬方式,成為包租代管業名下的一員。 不動產經紀人及經紀營業員:不動產租賃及租稅相關法規、消費者保護相關法規。 上述院校正申請課程可獲發還持續進修基金款項的課程名單內,當局表示課程將於今年第4季內開展,課程地點包括港島、九龍及新界。 每申請一項課程,須呈交一張報名表格,並以銀行本票/劃線支票/網上電子繳費系統,繳付課程學費。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專業發展

物業管理諮詢顧問公司:針對物業軟、硬體建置、使用及維護,提供業主、業主委員會或政府機關相關之管理規劃、諮詢及顧問服務之公司。 物業管理公司於香港的發展較早,但處於行業自主管理為主,2015年曾經有一家管理公司於投標建議書內,言明屋苑管理的『收益全數直接存入法團戶口,法團無須先付營運基金予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收費下期呈報支取。』值得其他同業借鏡。 物業管理也是一門生意,管理公司集團應該擁有合理投資資金,以支持集團的營運。 不應全部要求業主立案法團預付按金作營運支出,多間管理公司的服務範疇較十多年前更專業和多樣化,明顯看到物業管理的良性競爭。 而近年的進步或因香港政府已訂立最低工資所致。

  • 扣分制是一項重要的管理措施,既可保障公共屋邨的環境衞生,又有助我們妥善執行屋邨的管理工作。
  • 但凡未能符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卻符合有關指明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可以在過渡期內先向監管局申請臨時牌照。
  • 而近年的進步或因香港政府已訂立最低工資所致。
  • 每課程截止報名日期為開學之前三天,惟因學額有限,仍以盡早報名為宜(如報名人數足額,隨時截止,若某課程人數不足時,本中心有停辦此課程權利)。
  • 基本根據2003年制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施行運作,物業公司違反法規的懲處極重。
  • 《物管條例》亦規定監管局成員就須作出的披露,備存一份登記冊,有關登記冊須上載於互聯網以供查閱。

雖然持牌物管公司可不處理不具名的投訴,但仍須按守則第C段的規定記錄不具名的投訴於投訴登記冊內。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登記冊可以電子形式備存。 持牌物管公司可就物業的不同的部份(例如住宅部份、會所部份等)設立獨立的登記冊。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課程發展及教學團隊

我們於2022年11月向22名在公共屋邨內亂拋垃圾及2名隨處吐痰的人士,合共發出2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已繳費用概不退還,若特殊情況更改課程或更改學員者,經中心同意,並每項收手續費捌拾元正。 如需處理,請親臨各報名中心。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雖然持牌人1不會僅因違反守則的條文而招致法律責任,但在紀律聆訊中,守則可獲接納為證據,及關於持牌人違反或沒有違反守則的有關條文的證明,可作為有助於確立或否定受爭議的事宜的依據。 在例子A中,物業管理公司在其組合中沒有任何物業。 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該物業管理公司是新成立,而尚未簽訂任何管理合約。 另一個原因可能是物業管理公司已將所有物業管理服務外判予另一間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次承判商),因此該物業被視為屬於次承判商的組合(更多外判例子,請按此)。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在此等情況下,物業管理公司無須聘用任何持牌物業管理人,但為了持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仍必須符合上述準則一。 物業管理經費籌措是物業管理的基礎,是物業管理正常運作的保障。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Certificate for Module (Customer Service in Property Management (Level )證書(單元:物業管理業客戶服務管理(三級))

「客戶」一詞的定義與《條例》第16條所述的「客戶」相同,即「就獲某持牌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物業而言,指—(a)該物業的業主組織;及(b)就該服務支付或有法律責任就該服務支付管理費的該物業的業主」。 在此定義下,租客不是客戶。 K 如持牌物管公司將全部或部份的物管服務分判給分判商或服務提供者,則該持牌物管公司須對有關分判商或服務提供者作出合適的監督,不論有關分判商或服務提供者是否持有物業管理公司牌照。 F 持牌物管公司須向其提供物管服務的員工提供合適的培訓,讓員工能符合有關工作程序及指引執行職務,並對未能按有關工作程序及指引提供物管服務的員工加強培訓。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B 持牌物管公司須就每一個其提供物管服務的物業建立管理團隊架構並擬備一份管理團隊架構圖表,讓員工知悉其管理團隊架構,以助執行職務及匯報工作。 在裁定某持牌人有否按照守則第(3)及(4)段行事時,監管局會考慮有關的持牌人與其客戶所訂立的合約的條款,以釐定該持牌人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範圍及其須履行的責任。

物業投資開發可行性評估:例如土地開發,使用型態可行性研究,建物重建、改建或整修計劃,投資分析等相關作業項目,以提供業主作為投資決策之依據。 課程資料如有改動,一概以「僱員再培訓局ERB」最新公佈為準。 港專有權決定是否開辦課程,上課日期、時間及地點均以本校最新公佈為準。 上述申請人須在遞交申請表時,同時附上有關身份證明文件及簽證/進入許可標籤副本,並在入學時提供有關身份證明文件及簽證/進入許可標籤正本予以核實。 學生有責任確保在學期間持有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及簽證/進入許可標籤。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課程內容

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本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自今年8月1日實施以來,監管局已發出超過1,000個牌照,其中正式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佔60%,臨時物管人牌照佔40%。 而且一共接獲逾2,300宗牌照申請預約。 業界對發牌制度反應正面,他亦呼籲業界人士盡早申請領取牌照,一起攜手推動本地物業管理業朝着優質化和專業化發展。

該制度於2006年擴展至更大的屋邨管理範疇,易名為「屋邨管理扣分制」。 每課程截止報名日期為開學之前三天,惟因學額有限,仍以盡早報名為宜(如報名人數足額,隨時截止,若某課程人數不足時,本中心有停辦此課程權利)。 你不需要是這些領域的專業人士,也不需要具備任何的專業知識,只要專心上課,回家好好看題庫,一定會順利通過。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物管業發牌實施 發逾千個牌照 4間大專提供課程 最高人工達3.5萬 一文看清晉升階梯

各類房屋建成並交付使用,物業就進入了維護其功能,提供人們居住或工作的長期運營階段。 物業的維護,修繕,改造,更新和管理,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因此,物業管理的各項資金籌措和落實到位就顯得迫切和重要。 第一級(為狹義定意,提供基本服務項目):包括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清潔環保、保全、消防設備及消防、公共安全安檢、機水電。 隨著生活品質提高及便利性需提供物業管理所需生活上之服務。 第二級(為廣義定義,隨著生活品質提高及便利性衍生之生活服務項目,包含一級物業管理服務業務項目):提供生活服務包含物業代辦及諮詢行業、事物管理、物業生活服務及生活產品導入。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資訊一覽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是在《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的附屬法例實施後的三年過渡性安排的課程。 他們在臨時牌照的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指明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或(第2級)牌照。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指明課程」)是在《物管條例》的發牌制度實施後的三年過渡性安排的課程。 但凡未能符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卻符合有關指明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可以在過渡期內先向監管局申請臨時牌照。 他們在臨時牌照的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指明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的持牌準則而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牌照。

公共房屋物業代管證書課程: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成年人的持續進修選擇

物業管理公司可選擇聘用相同數目的持牌物業管理人(第1級)代替持牌物業管理人(第2級),以符合持牌物業管理人(第2級)的最低人手比例。 例如:例子D中的物業管理公司可選擇聘用共三名持牌物業管理人(第1級),以代替一名持牌物業管理人(第1級)及兩名持牌物業管理人(第2級)。 註2:「指明課程」在資歷名冊及持續進修基金「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 」下的註冊課程名稱。 詳情可在相關網頁的課程搜尋器內輸入註冊課程名稱。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