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管理署信件2024必看介紹!(小編貼心推薦)

要追討被拖欠的工資、未放年假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遣散費或其他款項,你或需入稟法庭,要求向僱主發出破產令或清盤令。 你亦可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以獲取被僱主拖欠的工資、未放年假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或遣散費。 勞工處會將合適的個案轉介法律援助署(法援署),以便展開法律訴訟程序,保障你的權益。 有,你可以選擇與你的債權人簽訂非正式的安排或一份正式的“個人自願安排”。 你應聯絡你的主要債權人,例如你的債權銀行,他們或可幫助你進行非正式的安排。 受託人會調查你在提交破產呈請前如何處置你的所有資產。

破產管理署信件

在破產令/清盤令發出後,你應盡快就僱主所欠款項,向破產管理署提交債權證明表。 破產管理署信件 破產管理署信件 你如要提交債務人的破產呈請書,則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00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 如你是首次破產而能遵照《破產條例》的規定和條件,以及法院沒有作出不開始令或債權人和受託人都沒有提出反對,你便會在破產令頒布當日起計算的4年後,自動獲解除破產。 破產管理署信件 倘若你的姓名、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地址或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及電郵地址(如有的話)等資料有任何更改,須立即通知受託人及在合理的時間內回應受託人的查詢。

破產管理署信件: 網上查冊服務於2021年11月起推行新措施

對於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受託人的破產案,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使用此網上服務申請《不反對確認信》。 提交申請時,你必須提供姓名、破產案編號及個案年份、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如屬非香港身份證持有人)、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 提交預約申請時,你必須提供姓名、破產案編號及個案年份、香港身份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如屬非香港身份證持有人)、聯絡電話、電郵地址、打算開立/保留的銀行帳戶資料及收入詳情。 破產管理署職員會以電話或電郵與你聯絡,以安排提交證明文件。 一旦法院發出破產或清盤令,破產管理署署長即成為有關人士的臨時受託人或公司臨時清盤人。 若資產不超過20萬港元,該署會向法院申請「簡易程序令」(Summary Procedure Order),成為受託人,或委聘一些香港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受託人。

  • 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破產管理署署長為暫行受託人/受託人的個案)可使用此網上服務,向破產管理署預約申請《開立/保留儲蓄帳戶的授權信》。
  • 受託人在法例上有權追討任何已支付的不公平的優惠或把任何以低於一般價值而訂立的交易作廢。
  • 政府早前將支聯會從公司登記冊中剔除,根據法例破產管理署為唯一合法代表。
  • 雖然如此,在你破產期間,如有任何款項須由你的強積金累算權益支付,你的受託人有權為你債權人的利益申索該財產。
  • 同時,申請破產涉及大量文件和手續,由具經驗人士代辦可避免因文件上的出錯而延遲破產令的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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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管理署信件: 破產的後果 – 破產情況被公開、受僱情況和你的日常生活等

破產管理署的見證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兩個時段分別為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及下午2時至4時,每個時段各25個名額,並不設預約,先到先得。 破產管理署信件 呈請人(包括提出破產呈請的債權人和自行提出破產呈請的債務人)及其代表律師有責任確保他們向法院提交的呈請得到有效率和迅速的處理。 破產管理署信件 把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各影印兩份副本,以供呈交給破產管理署和自行保留記錄。 申請人可使用八達通卡在高等法院登記處繳付訂明的影印費用。 若申請所提供的資料與署方的紀錄不符或有其他問題,破產管理署職員會以電話或電郵與你聯絡。 申請獲批後,破產管理署會以電郵向你發出《不反對確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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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拖欠未放年假薪酬、代通知金和遣散費的僱員,則須於合約終止後六個月內提出有關申請。 你的受託人會評估你須將收入的多少交予你的受託人以償付你的債權人。 破產管理署信件 你就該物業所佔的份額將會歸屬你的破產案受託人,受託人會嘗試出售你就該物業所佔的份額,並將售賣所得款項分發給你的債權人。

破產管理署信件: 破產以外的其他選擇?

申索的款項如不超逾港幣250元或屬於員工追討欠薪者則毋須繳付任何費用。 在提交債權證明表時,必須繳付訂明的費用港幣35元,但申索款額少於港幣250元或僱員申索工資或薪金的債權證明表則除外。 網上付款可透過信用卡(包括VISA、萬事達卡、JCB及銀聯)、繳費靈或「轉數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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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部:由律政人員擔任,處理民事訴訟、提供內部法律諮詢、檢控破產清盤案中的違法人士、向法院申請向無力償債公司的董事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 例如破產管理署委派外判商跟進你的個案,當外判商收到你提供的文件後,往往要花1-2個工作天讓其通知破產主任。 此外,當你與外判商會面後,亦需要再一次前往破產管理署的金鐘辦事署,遞交工作證明信並讓破產主任出信,讓銀行接納你的出糧戶口申請。 破產管理署信件 假如你獲批法律援助,法援署會委派律師,代表你對無力償債的僱主提出破產/清盤呈請。

破產管理署信件: 申請破產後果

申請人於完成破產程序後,破產令就會正式生效,破產人的生活亦會隨之受到限制。 同樣地,在不涉及共同債務情況下,破產不會對家人造成還債責任。 加上破産後,破產人的收入會先薪水先扣除生活費再還款,換句話薪水可優先用作個人及家人的生活支出,應付衣食住行各樣日常必需品,保障個人及家庭生活。 此超連結可連接至由第三方於互聯網上編載和經營之其他網站。 第三方乃非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他渣打集團成員(合稱「本行」)所擁有、控制或相關之單位,亦與本行無任何關係。

申請獲批後,破產管理署會以電郵方式向申請人發出《不反對確認信》。 根據《破產規則》第92條,已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可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該證明書”)。 破產人須聯絡受託人要求獲取一封《不會就高等法院簽發該證明書提出反對的確認信》(《不反對確認信》) ,以辦理有關申請。 網上查冊服務讓你快捷方便地查詢破產案、個人自願安排個案及及強制性清盤案的紀錄。

破產管理署信件: 網上查冊

依照破產管理署的信件通知盡快聯絡破產管理署或該署代理人或暫行受託人,預約初次會面和安排移交資產,至於營商破產案,簿冊和記錄亦需移交。 羅官回應指,支聯會法律地位涉及多於一個範疇,問題複雜,直言「以我嘅年資未遇過,前所未有」。 羅官最終決定保留原已排在2月14日進行的提訊日,另安排支聯會於2 月24日提訊,屆時將了解破產管理署會否接管支聯會及代表出庭。 今列席聆訊的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申請在2月24日提訊時繼續列席,獲羅官批准。 我們盈富破產諮詢事務所提供各類破產資訊及破產服務,我們亦深明申請破產絕不是輕率的決定,讓我們為您進行全面評估,了解您的破產需要。 你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00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以及向高等法院支付法庭費用1,045元。

破產管理署信件

收到處方寄出批准的初稿後,再向高等法院登記處提交全數三份的破產令連同批准的初稿以供審核。 在接獲批准的初稿後七天內向高等法院登記處櫃位提交全數三份的破產令連同批准的初稿以供審核。 在破產令頒布後7 天內向高等法院登記處的聆案官書記提交一份破產令初稿 ( 樣本一)。 如因與本刊物有關的合約、侵權或任何因由而引致任何損失或損毀,政府不會承認任何責任及法律責任。 政府有絕對酌情權在任何時間刪除、暫時中止或修改本刊物的所有資料而無須給予任何理由。 用戶須負責自行評估本刊物所包含或與之有關的所有資料,並獲勸諭在依靠這些資料前先核實資料的真確性或徵詢獨立意見。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