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測繪中心9大好處

所謂的重力基準是指絕對重力值已知的重力點,作為相對重力測量的起始點。 為求一致之測量成果,除國際間有統一之基準外,各國也會就各自國家地理特性訂定基準,基準一般可分為大地基準、高程基準、重力基準。 系統已重新寄發申請通知至您的申請信箱,請點擊信件中的超連結完成申請。 1979年7月1日,臺灣省地政局升格為省府二級機關,更名為「臺灣省地政處」,隔年6月26日更名為「臺灣省政府地政處」,測量總隊更名為「臺灣省政府地政處測量總隊」。 1947年2月,設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地政局荒地勘測總隊」,為創設測量機關之始。

地籍圖重測之結果,地政機關應將相關重測成果清冊、地籍公告圖及地籍調查表,以展覽方式公告30天,並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公告期滿,土地所有權人無異議者,地政機關即據以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並將登記結果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限期申請換(註)書狀。 服務網站於102年3月29日正式上線服務,開放一般民眾以非會員方式進行詮釋資料檢索及開放部分圖資線上瀏覽,並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加入會員辦理圖資申購,達到檢索、瀏覽、申購一站服務之目標。 截至104年度止,已有17萬9千餘人上線瀏覽查詢,其中104年度瀏覽人數超過7萬人,並榮獲103年榮獲台灣地理資訊學會所主辦第十屆金圖獎「最佳應用系統獎」。 (二)新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或其所屬林務局及農林航空測量所申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基本地形圖及航攝影像等資料之免徵規定(第3條第1項第3款)。

國土測繪中心: 說明

本網站查詢之地籍圖,僅可作為土地位置之示意,實際圖形應以地政事務所核發之謄本為準,土地界址應以各地政事務所鑑界為準。 為了提升系統服務品質,請您將【使用的感受】就以下問題予以填復,您對本系統服務之滿意度,將是本中心後續作為的重要參考。 本網站全部圖文版權係屬於國土測繪中心所有,非經本中心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型式媒體。 重力測量一般可分為絕對重力測量及相對重力測量兩種施測方式。 絕對重力測量是利用相關量測儀器或設備,直接測定地球表面上某點(或待測點)之重力值。 相對重力測量,即是利用相對重力儀測量相關測點對於某一重力基點之間重力差值。

(二) 毗鄰土地所有權人如因指界不一致發生界址爭議時, 先由地籍調查人員及地政事務所就爭議情形予以協調,如還不能解決時,再報由直轄市、縣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予以調處。 土地所有權人接到直轄市、縣政府上項調處結果通知倘有不服時,應在接到通知書15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確定界址。 土地所有權人請依照通知書指定日期、時間(或委託他人)攜帶通知書及國民身份證、印章,到現場將土地四周圍界址位置,詳細告訴地政機關指派的地籍調查人員,由調查人員依照實際指界情形詳實記錄在地籍調查表上。 土地所有權人、管理人或公地管理機關等,在接到直轄市、縣政府通知地籍調查時,請在自己的土地界址分歧點、彎曲點或界址點,會同四鄰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認定自行設立界標(土地界標由政府免費提供,可向測區辦公室領取)。 上開圖資即日起可至本部地理資訊圖資雲服務平臺、數位發展部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本部國土測繪中心國土測繪圖資e商城或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檢索瀏覽或下載,歡迎各界人士多加應用。

國土測繪中心

系統近年瀏覽使用人次以每月40-50萬人次快速成長,服務效能媲美商用地圖服務網站,發布之電子地圖精度及品質深獲好評,並於103年度榮獲台灣地理資訊學會所主辦第十屆金圖獎「最佳應用系統獎」及臺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103年資訊月百大創新產品「公共服務類創新產品」。 以國土測繪空間資料庫為基礎,建置「測繪圖資查詢系統」、「國土測繪資訊整合流通倉儲服務網站」及「國土測繪圖資網路地圖服務」,並完成測繪資料網路收費(金流)、線上傳輸(物流)、憑證認證等網路服務架構,提供一般民眾、民間企業、政府機構相關測繪資料查詢、取得、加值應用服務。 「國土測繪圖資網路地圖服務系統」以標準的共通平台,提供統一的圖資,除提供使用者應用Web Map API服務,將地圖嵌入至所屬網頁內,並全面開放本中心管有圖資WMS及WMTS服務,提供各機關介接應用,為我國首創以全球共用標準WMTS規格提供之圖磚介接服務。 系統於101年12月7日正式上線服務,並於104年11月25日推出全新首頁及提供3D地圖服務,期間為符合開放資料(Open Data)潮流,提供管有圖資全面開放WMS服務,並開全國之先發布OGC WMTS服務,提供使用者免申請即可應用的Web Map API服務及符合OGC WMS、WMTS等服務。

幾何高 地表面上某點沿到參考橢球面的垂線長度即為幾何高,僅具幾何上的意義,並沒有物理上的意義,可由GPS、SLR等空間量測技術求得。 正高系統 地表面上某點到大地水準面之垂線長度即為正高。 「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以下簡稱收費標準)係依國土測繪法第54條第2項及規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授權訂定,作為國土測繪成果申請使用、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參據。 因此呼籲土地所有權人如收到地政機關重測結果之通知書時,請在公告期間內前往公告場所閱覽,以保障自身之權益。 【說明】1.全選或指定選取坐標,點選「儲存」後,將成果壓成壓縮檔(pointexp.zip)2.上述壓縮檔可選擇KML或HTML格式,內含圖片可選擇以Base64編碼或相對檔案路徑呈現。

國土測繪中心: 圖層清單 我的圖層

5月16日隨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府,更名為「臺灣省政府民政廳地政局荒地勘測總隊」。 2.照片以二進位檔轉換成 Base64 編碼文字(以文字方式儲存圖片),以便儲存至瀏覽器內。 已經完成申請(信件中的超連結已經被點擊),不可以再修改Email。 (四)辦理重測過程中如對重測工作有任何疑義事項, 請親至直轄市、縣政府、地政事務所及地籍圖重測區辦公室, 或電洽有關承辦人員詢問, 各承辦人員將會對所提問及疑義事項詳細說明。

此外,本中心另建置完成基礎圖資資料轉接介面,快速提供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國土利用調查成果」及「1/5,000像片基本圖」等3項基礎圖資,提供災害防救相關應用。 「國土測繪資訊整合流通倉儲服務網站」結合測繪圖資申購及電子收費平臺等相關系統,提供一般民眾查詢檢索地形圖、國土利用調查成果圖、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段籍圖、地籍圖、控制點、航空正射影像、衛星遙測影像及典藏地籍圖掃描影像等各類測繪成果詮釋資料。 國土測繪資料為國土資訊系統之核心及基本資料,亦為辦理之國土規劃、國土保育、防救災等之共用資料,各單位需求殷切,但目前我國測繪事權分散,國土測繪工作分由中央、地方政府或各目的事業機關辦理,缺乏整合機制。 本中心為推動測繪資料標準化及建立國土測繪資料管理維護與流通機制,以單一網路服務窗口作為資訊交流與供應管道,快速提供相關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使用,爰研訂「國土測繪資訊整合流通系統建置計畫」,並經行政院核定並納入「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子計畫,計畫期程為95至104年。 本系統除提供重要濕地、海岸地區範圍、地質敏感區及土壤液化潛勢區等50逾個額外圖層供自由套疊應用外,並提供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等80逾個系統介接應用。

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下列順序逕行施測:1.鄰地界址。 且依照土地法第46條之3規定,未依前條之規定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者,在重測結果公告時不得聲請異議複丈。 因此為了保障自身權益,請土地所有權人務必在通知指界日期到場指界。

國土測繪中心: 內政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內政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網

自國道1號中港交流道下匝道往臺中市方向,經200M遇黎明路右轉,直行約1.7KM(大業路交叉口)即可到達(至善樓4樓)。

(一)新增本部營建署或其所屬機關申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資料之免徵規定,修正部分文字並移列部分內容增訂第4條(第3條第1項及第1項第1款、第2款、第6款、第8款、第4條第1項)。 新增像片基本圖出圖檔、經建版地形圖出圖檔、航攝影像資料加值型及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圖磚影像檔等收費項目基準,並整併資料項目及修正文字(第2條及附表1至4)。 (三)新增財政部賦稅署辦理國家賦稅相關政策規劃、考核及執行需要,申請臺灣地區建物及區塊圖數值資料檔或地籍圖檔之免徵規定(第3條第1項第5款)。 本網站提供之各種圖資倘有疑義,請逕洽各該圖資產製單位,詳見各圖資說明。 各種圖資套疊結果僅供參考,實際位置應以實地測量成果為準。

本網站提供瀏覽查詢之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為地貌現況的表達,不具法律效力,不涉及既成道路、現有巷道或土地權利實際界址認定。 整合處理平面、高程控制測量資料、地籍圖、地形圖、海域基本圖、重力測量資料、航測影像、衛星遙測影像、數值地形(表)模型、大地起伏模型、GPS連續觀測站等資料,建置高品質的國土測繪資料庫。 為有效管理各類測繪圖資,本中心導入關聯式資料庫,並推動測繪資料標準化,同時運用資料庫管理系統功能,維持圖形資料之一致性、正確性、完整性、安全性,對測繪資料做有效率及完善管理。 (三)依據土地法第46條之2規定,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 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

(一) 地籍調查時,如土地所有權人到場指界,但指界確實有困難時,得請地籍調查和測量人員協助指界告知土地所有權人界址點位置,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者,視同自行指界;或向當地地政事務所繳費申請鑑界,以使土地相鄰界址確定,作為地籍調查、測量之依據。 地籍調查表上相關欄位記載之內容是否確實界址標示欄所記的位置與略圖上記載是否一致,請土地所有權人在調查表上每一欄內逐項認定,如正確無誤後,再予簽名或蓋章。 所謂的高程基準即為高程起算的參考面,一般常用二個面來當參考面:(1)以參考橢球面當起算依據者為幾何高系統,可利用GPS求得;(2)以大地水準面當起算依據者為正高系統。 台灣目前係採用正高系統,定義在1990年1月1日標準大氣環境情況下,並採用基隆驗潮站1957年至1991年之潮汐資料化算而得,命名為2001台灣高程基準(TaiWan Vertical Datum 2001,簡稱TWVD 2001)。

國土測繪中心

重力為地球引力與地球自轉離心力之合力,簡言之,重力測量即是重力之量測,在重力測量學中,定義為伽爾(Gal),以紀念物理學家伽利略(Galilei)。 但在重力測量中,因伽爾無法滿足精度之需求,故以千分之一伽爾作為單位,即為毫伽(mGal)。 (四)新增各機關學校依規費法第12條第1款或第2款規定情事申請者,經本部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得免(減)徵之規定(第3條第2項、第4條第2項)。 1945年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推行土地政策,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地政局」。 自國道1號南屯交流道下匝道往臺中市方向,經1.7KM遇黎明路左轉,直行約1.5KM(大業路交叉口)即可到達(至善樓4樓)。

  • 本系統除提供重要濕地、海岸地區範圍、地質敏感區及土壤液化潛勢區等50逾個額外圖層供自由套疊應用外,並提供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等80逾個系統介接應用。
  • 本網站提供之各種圖資倘有疑義,請逕洽各該圖資產製單位,詳見各圖資說明。
  • 本網站查詢之地籍圖,僅可作為土地位置之示意,實際圖形應以地政事務所核發之謄本為準,土地界址應以各地政事務所鑑界為準。
  • 重力為地球引力與地球自轉離心力之合力,簡言之,重力測量即是重力之量測,在重力測量學中,定義為伽爾(Gal),以紀念物理學家伽利略(Galilei)。
  • (三)依據土地法第46條之2規定,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 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