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詳細介紹

陳櫻琴就說,近年來中原財經法律學系的畢業校友投入電訊、金融或科技業界不在少數,由於這些畢業的校友都兼具法律與財經知識的背景,比較能符合企業的需求,聘用企業的評價都相當不錯。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主任陳櫻琴說,中原與台大或政大等學校的法律系,最大的不同在於學生修業的年限為五年,其中前三年要學習一般的法律課程,而大四與大五則集中在商學院相關的課程,以及國貿法、財稅法、金融法或科技法等學程的課程。 因此,當學生畢業的時候,除了可以領取一張法學士的畢業證書,還可以有一張學程的證書。

公平交易法為經濟基本法,在競爭政策主導之下,維持市場交易秩序的公平法尤為重要,本課程以介紹公平交易法理論、條文及案例為重點,教師上課以投影片呈現公平法重要規定內容,參考教科書所分析法律適用規定說明之。 案例部分則以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實務上有爭議問題為主,隨時依需要及時事而補充之。 「民主雞蛋糕」(Democracy Cake)是挪威Rafto基金會(Rafto Foundation)開發的一組學習民主的教具。 本課程希望從問題出發,透過讓同學主動參與的學習方式,梳理民主議題。 同學必須提出問題,透過蒐集資料與閱讀加深認識,最終以文字寫出對於當代民主議題的分析與看法。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應修滿本學程應修科目表課程共16學分,其中法律專業課程任選8學分為本學程之必修課程;心理專業課程至少8學分,普通心理學(上)、(下)共6學分為本學程之必修課程。 建議修習本學程之學生,依原開課年級循序漸進選修,財法系之全學年課程不得顛倒修習,心理系(上)、(下)學期課程不得顛倒修習。 依本校學生學習成效促進辦法第五條第2款規定,各系於學生修業最後一學年,應進行總結性評量,以瞭解學生於修業期間整體的學習成效,實施方式包含口試、實作、學術論文、專題研究、會考、展演或實習等。

84年8月增設碩士班,90年成立「碩士班乙組」與碩士在職專班(簡稱碩專班),民國94年8月1日「法學院」成立,本系改隸屬於法學院。 本課程除傳授著作權法基本知識外,將以法條之背景、修正過程與法條之間交互適用之關係與糾結問題為重點,讓學生在了解我國著作權法當下內容之餘,可以學得方法運用於日後處理案件與繼續精研著作權法相關之問題。 為了提供您最佳服務,本網站會在您的電腦中放置並取用我們的Cookie。 函授學習-名師隨侍在側,隨時隨地皆能上課,雲端函授只要連上線,手機、平板、筆電皆可隨時觀看,學習超便利、課程複習更高效。 整肅行政風氣、接受民眾申訴、政令宣導、防貪防瀆等,例如法令規定:承包工程每一百萬以上即需要政風人員簽署才可發包。

因此依碩士班甲組研究生之三類考試科目,本系亦規劃各類別學生應修習其考試科目類別之「核心課程」及「選修課程」,學生應修其所屬類別之核心課程至少10或8學分,核心課程及選修課程合計至少16學分,各類別之核心課程與選修課程詳列於後。 推動國際化:與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 Stat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與天普大學法學院(Temple University)設有學碩與碩碩雙聯學位,亦提供至各國知名大學交換學習之機會。 至於對中原財經法律學系未來的發展藍圖, 陳櫻琴說,大致上會從中原的地緣關係、企業發展以及與國際接軌等三個方向考量。 以地緣關係及產業發展來說,陳櫻琴希望可以配合桃園發展成為航空、旅遊與會議中心,中原財經法律學系可以在相關的財經法制上,建構這些產業的產學合作平台。 強調以財經法律見長,當年中原是第一所成立的學校,如今隨著許多大學紛紛成立類似的財經法律學系,為了能強化自有的特色,中原近年來在學程的安排上,更是強調多元化,以及與企業界的需求合一。

*系友薪資行情是以該系歸屬領域所有學系的資料進行統計,因考量薪資資訊的統計,需要有足夠的樣本數才具有參考性。 大學網為幫各校招到優秀學生,並吸引年輕人歡聚的平台,特採公開分享的社群經營。 第一項申請之提出,上學期應於十月十五日前、下學期應於三月十五日前,將申請表及已撰寫之論文一份提交至本系辦公室。 ➁審查資料: 資料請裝 A4 信封彌封並簽名,封面註明 [姓名/原系級/學號/志願系級 ],於申請截止日前送課註組。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 相關連結

第四與第五學年之教學重點則在於專業財經法與基礎法學進階課程之訓練,分為經貿法律、科技法律及司法實務三組學程。 在課程設計上,各組學程之核心必修科目各5 至7 科,於三組學程中開設相關法律之理論與實務課程,學生可依個人志趣,選修本系所開之專業學程,修畢同一組學程之科目至少24學分,其中包括各組學程之必修科目(各組5門課程) 畢業時本系頒發「專業證書」。 本系畢業生嫻熟基礎法律及財經法律,就業遍及國內各大產業,如各大公民營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商等金融機構,或高科技公司、貿易公司、稅務機關、律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等,或於學術單位或研究機構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如:工研院)。 於97學年度前入學之碩士班學生,尚未依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審核辦法之規定通過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口試之審查者,得選擇參加碩士論文研究計畫口試,或依本辦法之規定申請發表畢業論文。 年度主題活動資訊活動內容110-2國民法官系列活動國民法官法制度訂於2023年施行,此法不僅是我國訴訟程序的重大變革,也將影響法庭審訊的樣貌。

  • 司法體系及法務部矯正機關近年常借重社工、教育、心理、輔導等專業學識知能調查特定事項,以妥適處理少年事件、家事事件與兒童少年及婦幼之相關案件,本校於107學年度新設「法律與心理跨領域學分學程」,以法律專業與心理專業結合,培育符合社會需求之專業人才。
  •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應修滿本學程應修科目表課程共16學分,其中法律專業課程任選8學分為本學程之必修課程;心理專業課程至少8學分,普通心理學(上)、(下)共6學分為本學程之必修課程。
  • 財經法律系大學部修業期間為五年,課程分通識教育及專業財經法律教育,目前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為160 學分。
  • 因應修畢另一主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學分,且不得少於40學分,負擔明顯較輔系為重,故申請人數較輔系為少,本系僅三人取得雙主修學位,皆為商學學士學位。
  • 發表畢業論文之學生應記錄並彙整與會委員或其他在場人士提出之意見,與指導教授討論後,進行畢業論文之修正。
  • 由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舉辦的寒假營隊「中原財經法律營」,將於2019年1月29日展開,在這三天兩夜的活動中,不僅有新奇的推理RPG,還有刺激的辯論賽、有趣的大地遊戲,更可搶先體驗財經法律系的課程內容喔。

畢業論文發表會於校內以公開之方式舉行,發表畢業論文之碩士班學生應記錄並彙整與會之教師、學者專家或其他在場人士提出之意見,與指導教授討論後,進行畢業論文之修正。 活動摘要: 中原大學在校生優惠專案,畢業即就業,讓您提早及早準備。 法學院出路大致可以區分為公職取向及非公職取向二大類,都有法律考科即可明白法律和各行業都息息相關,包括司法官、調查官、書記官、警察特考及其他高普考任用之職;律師、專利師、商標代理人及其他各種法務人員等,因此投入法律業界幾乎可以和各種不同的職業做組合。 加入中壢學儒LINE@即可預約試聽,準備律師司法官、高普考、地方特考、司法特考、一般警察考試,可採函授雲端線上學習上課方式,更能隨時隨地學習,更即時、更有效率,讓您看到懂為止。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 課程大綱:

因應修畢另一主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學分,且不得少於40學分,負擔明顯較輔系為重,故申請人數較輔系為少,本系僅三人取得雙主修學位,皆為商學學士學位。 畢業論文發表會之舉行,除指導教授應到場外,另應邀請至少二人之教師或學者專家擔任與會委員,校外委員至少一人,到場參與並提供意見。 前項申請之提出,應填寫畢業論文發表申請表,並於表內確實填妥發表會之預定舉行時間及欲薦請與會之委員資料,並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 職業考試:如律師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司法特考或公務人員考試,通過後可擔任律師、司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公證人、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法官助理,或擔任各類公職人員。 升學進修:國內外法律研究所、財經法律研究所、科技法律研究所、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勞工研究所、產業經濟研究所、犯罪學研究所、大陸研究所…等。 「活動誘發學習教學」定義:活動誘發學習教學,指的是教師藉由設計過的課堂活動或遊戲來促進學生自主學習,讓學生在學習過程裡有更多的主控權,並從探索中學習新知,並透過樂趣誘發學習的動機。

發表畢業論文之學生應記錄並彙整與會委員或其他在場人士提出之意見,與指導教授討論後,進行畢業論文之修正。 本院未來將持續推動多元跨領域人才的培養,強化實務與學術之結合,並且致力於推動國際化,強化學生在未來國際化、多領域的時代更具競爭力。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財經法律不斷發展,有關財經法律事務的爭議與訴訟也日益增加,為因應社會需求,財經法律學系成立於民國80年,原隸屬於商學院,為全國最早設立之財經法律學系,第一屆單班,第二屆(81年)增設雙班。 本校法學院與美國賓州州立大學法學院與天普大學法學院設有學碩與碩碩雙聯學位,亦提供至各國知名大學交換學習之機會。

本系研究所分設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碩專班招生分「法律事務組」與「財經法律組」,課程設計分「法律組」與「非法律組」;碩士班又以大學是否為法律系畢業分設甲組與乙組。 碩士班甲組與碩專班「法律組」則提供法律相關科系畢業生進修之機會,碩士班乙組與碩專班「非法律組」之招生對象為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 強化實務能力:本院提供多種服務與實習課程,培養同學接軌實務的能力。 本院畢業生出路廣及司法官、律師、公職或金融業、科技業、製造業、服務業等,均有優異表現。 財法系畢業生嫻熟基礎法律及財經法律,可至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金融機構、稅務機關、貿易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或高科技業、製造業、文教資訊業、建築業、零售業、傳播媒體業、流通業等,擔任企業法務或相關之工作。 正因為中原財經法律學系強調是為了企業培養法務人才,因此,學生畢業之後,雖然許多人還是無法免俗地,以參加司法官或律師等國家考試為主,但進入企業服務的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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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在課程設計上,強調理論與實務兼顧,對法律實務課程非常重視,有民法案例研習、民訴案例研習、刑法案例研習、刑事訴訟法案例研習、憲法及行政法案例研習、民刑事撰狀實務、英美契約實務等課程。 以課堂講授為主,上課教材以實務案例為主,理論與實務結合,培養學生就業之專業能力。 近年「就業學程」規劃之課程以實務導向為主,並與事務所及公司密切配合,期能縮短學生畢業後於職務上的學習與適用時程,並提升其於職場上的優勢。 多元發展:本系畢業生就業遍及國內各大產業,如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或高科技業、製造業、文教資訊業、稅務機關、律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等,或於學術單位從事研究工作。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

因應各類國家考試,本系開設多門法律案例研習課程,並設有「法律與心理跨領域學分學程」,以司法特考、高普考、地方特考等法律與心理相關類別之考試科目規劃學程。 碩專班招生分為「法律事務組」與「財經法律組」,課程規劃分「法律組」與「非法律組」。 碩士班乙組與碩專班「非法律組」之招生對象為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

就有聯繫之畢業校友資料中,目前擔任司法人員之比例約22%,任職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商、高科技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之法務人員或一般職員,其比例約54%,二者合計達76%,符合本系培養政府與企業法務人才之本旨。 本校為鼓勵學生鏈結專業所學,積極參與非正式課程之學習活動,授予適當學分數,以誘發學生主動學習動機,進而充分發揮其潛力,訂定「中原大學專業自主學習學分認證實施要點」,專業自主學習活動之範圍包括專題演講、校外參訪、職訓課程、專題競賽等學習活動。 為提升研究生論文品質,徹底落實指導制度,依本系碩士班修業辦法第三章第7至13條規定學生論文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申報期限,如下表,研究生自行按擬定之研究專業領域,洽商本系專任教師議定為其論文指導教授,每位專任教師同時指導研究生碩士論文之人數不得超過10人。

經貿法律係整合原金融法學、財稅法學與國貿法學之課程,司法實務則整合基礎民、刑法與訴訟法之法律實作課程。 在課程設計上,各組學程之核心必修科目各5至7科(11學分),強調理論與實務兼顧,於三組學程中開設相關法律之理論與實務課程,由專精於理論之教師與實務界教師聯合授課,先理論而後實務,使學生同時接觸理論與實務。 修畢各組學程之核心必修科目,並修畢同一組學程之科目至少24學分,畢業時本系頒發「專業證書」。

  •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財經法律不斷發展,有關財經法律事務的爭議與訴訟也日益增加,為因應社會需求,財經法律學系成立於民國80年,原隸屬於商學院,為全國最早設立之財經法律學系,第一屆單班,第二屆(81年)增設雙班。
  • 碩專班招生分為「法律事務組」與「財經法律組」,課程規劃分「法律組」與「非法律組」。
  • 84年8月增設碩士班,90年成立「碩士班乙組」與碩士在職專班(簡稱碩專班),民國94年8月1日「法學院」成立,本系改隸屬於法學院。
  • 本系為強化導師制度,並因應碩士班甲組分組招生,自103學年度起,未確定指導教授之研究生得選任本系各專任教師為「導師」,並建議學生依其組別自由選任導師。
  • 「翻轉教學」定義:翻轉教學是指將傳統上「課堂講課,回家寫作業」的教學流程倒轉,讓學生在上課前,利用數位教材或閱讀指定教材自主學習,課堂上由老師引導分組活動、討論習題、上台展演、或分組互評。
  • 經貿法律係整合原金融法學、財稅法學與國貿法學之課程,司法實務則整合基礎民、刑法與訴訟法之法律實作課程。
  • 目前之課程設計,期中考前以「民事法案例研讀」為主,期中考後以「刑事法案例研讀」為主,藉由研讀案例,學習處理個案之方法與法律問題研析,學習解題方法,同學們分組團隊合作,整理個案事實、爭點及判決等,完成期末報告,為整合五年所學,同學們合作完成之大型報告。

提供您最齊全的國家考試(高普考、司法特考等)、國營事業考試(台電招考等)、國家證照考試等資訊,我們也提供線上模擬測驗及歷屆考古題、考取學員心得分享外,另有多元的優惠活動,我們提供完整的資訊為服務。 本系自104年起每年參加全國10校法律學院舉辦之第一試聯合學力測驗,考試科目為司法官及律師高考第一試應試科目,各應試科目占分比重,完全比照國家考試第一試方式辦理。 民法類別之國家考試有司法特考之家事調查官,刑法類別有司法特考之觀護人、監獄官,公法有高普考之人事行政、財經廉政及教育行政,一般警察特考之行政警察為刑法與公法類別之結合,鐵路特考之事務管理則為民法與公法之結合。

1.教育特色:發展經貿法律、科技法律及司法實務專業學程;並透過法學外文課程,奠定學生專業外語能力。 2.課程規劃:第一至第三學年為基礎法律與基礎財經課程,第四與第五學年重點於經貿法律、科技法律及司法實務三組專業財經法學程。 3.就業出路:可從事高科技公司、貿易公司之企業法務;或任職各大銀行、保險、證券商等金融機構;或加入稅務機關、律師或會計師事務所等。 本系為提昇碩士班學生學術研究風氣及畢業論文品質,訂定「畢業論文發表辦法」,並自98學年度起施行。 本辦法規定學生於申請碩士學位考試前,必須完成畢業論文發表,並至少出席畢業論文發表會二次。

此外,如何改善教授的福利與退休保障,讓中原不至於成為新科博士,進入學術界的蹲點或跳板,都是中原財經法律學系可以努力的。 自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士班(甲、乙組)學生應修習「研究生通識選修2學分」;碩專班學生維持應修習「法律倫理專題」(2學分)。 依本校通識教育學分抵免辦法之規定,碩士班學生得就曾修習本校通識課程單一科目達七十分以上,其學分未列入畢業最低學分數內,而持有證明者,得以申請抵免學分,至多可抵免二學分。 外文資料之研讀為本系碩士班研究生必須具備之要件,為達到此一目的,學生必須選修一學年之法律專業外文課程,包括法學英文、法學日文或法學德文各4學分。 本系並規劃進階之英美法學名著選讀、日文法學名著選讀與德文法學名著選讀等語文課程,提供研究生多元進修法學外文之可能性。

國考讀書會為鼓勵研習法律風氣,加強國家考試應考能力,謹成立國考讀書會。 為培養學生研讀外文資料之能力,碩士班甲組之必修科目為法學語文課程及「研究生通識課程」,並且須撰寫碩士論文。 乙組(非法律系畢業)與碩專班非法律組之學生應先修習基礎法律課程,再選修專業法律課程,再撰寫碩士論文。 儘管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具有為企業培養法務人才,專業法律學程多元化等特色,但陳櫻琴也坦率地說,在建構產學合作的平台,以及企業法務訓練或證照考試等推廣教育的發展上,還有許多強化的空間。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

本系開設多個服務與實習相關課程,實習機會含桃園市政府、桃園地方法院等行政與司法機關,另與非政府組織(如法律扶助基金會)及民間企業(如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鼓勵同學依其年級、興趣適性選擇,接軌未來職涯發展。 本系大學部修業期間五年,前三年之教學重點為基礎法律與基礎財經課程,第四與第五學年著重專業法學進階課程,分為經貿法律、科技法律及司法實務三組學程。 本系以「強化法律實作課程,結合理論與實務,並培養社會關懷理念。」為發展特色,實習與服務提供同學實用法律知識的機會,法律諮詢服務除讓學生熟習法律實務,學以致用外,也是養成服務社區及關懷社會的動力。 憲法是規定國家基本組織,及國家和人民間基本權利義務及其他重要制度的根本大法,也是國家考試必考之共同科目,為本系一年級之全學年必修課程共4學分。 民法是規範人民私人間私權關係的法律,分為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共五編,本系安排於一至三年級必修課程共24學分,「民法總則」乃民法各編之通則,亦為私法領域之重要基礎,為本系一年級之全學年必修課程共6學分,適合外系學生探索法律之入門課程。

畢業生通過律師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司法特考或公務人員考試後,可擔任律師、司法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公證人、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法官助理、執達員、執行員、法警,或擔任調查局調查員、政風人員等公職人員。 本系畢業生主要升學進修領域為:國內外法律研究所、財經法律研究所、科技法律研究所、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勞工研究所、產業經濟研究所、犯罪學研究所、大陸研究所…等。 有鑑於法律之理論與實務兩者間密切有關,本系另聘有許多學養優秀與實務經驗豐富的學者、法界及業界之實務工作者擔任兼任教師,借重其在學術研究或實務工作上之經驗,使本系課程得以兼顧學術與實務之融合。 本校碩士生之指導教授為其導師,未確定指導教授者,則由系主任為其導師。 本系為強化導師制度,並因應碩士班甲組分組招生,自103學年度起,未確定指導教授之研究生得選任本系各專任教師為「導師」,並建議學生依其組別自由選任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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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