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律師10大好處

近日,中國大陸民眾紛紛站出來悼念新疆火災罹難者,發起一場反封控、反暴政的「白紙革命」。 有人權律師團體發聲,將義務協助遭到當局侵害的抗議人士維權。 朱婉琪說:我們目前不會因為江澤民的死亡,而放棄所有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法律責任的追究。 因此我們勸告你們,立即去收集備妥江澤民在這些年來,以及中共在追隨他的情況之下的所有交件和事證,將來在大審判的時候能夠減輕罪過。 朱婉琪說:要求現任的領導人不要再延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立刻釋放所有的法輪功學員,並且承認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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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超過20年,被害人跟檢察官誰都不能針對此案提起訴訟,所以建議被害人如果有想要走法律途徑,一定要留意時效,避免因為超過時間點而錯失討回公道的機會。 被害人提告後,就算後來反悔或已經跟加害人和解,想撤回告訴,檢察官還是可以繼續偵辦,並根據犯罪事實依背信罪起訴被害人。 訴訟:出庭通常以審級計算,一般律師費用落在60,000元至80,000元不等,並且要記得不同審級都會需要再次委任律師,所以費用也會因為不同審級而有不同。 作為本港法定的律師發牌及監管組織,香港律師會一直掌握着全港事務律師的「生殺大權」,今年律師會改選的5個理事席位,共由11人參選競逐,參選人數是近年最多,比戰況激烈的上屆10人參選又再多一人。

《大律師名冊》提供的個人資料,不可用於其他非直接相關的目的。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在未取得當事人的同意下使用《大律師名冊》內的個人資料作直銷促銷,乃屬刑事罪行。 行政長官李家超已按《香港國安法》向中央提交報告,並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條文,以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會律師: 律師會指張違反保密責任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回應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早於今年10月19日,已向黎想聘用的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批出「專案許可」,其後律政司向上訴庭及終審法院提上訴,均維持原判。 而Tim Owen亦曾數次來港,現亦就另一單刑事案件中獲批工作簽證。 與律師公會的查詢系統不同,法律010的搜尋類型更加細膩。 如果今天讀者遇到的是車禍案件,從律師公會網站的搜尋類別只有「民事訴訟」最為貼近,但法律010有「車禍事故」的選項,讓您可以更方便地瞭解車禍案件可以找哪位律師的協助。 律師執業的要件除了要有律師證外,還需於各地律師公會辦理登記(比方說A律師想要在台北執業,就必須要在台北律師公會登記)。 透過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搜尋律師資格的好處在於,沒有律師資格的人是不可以為了營利為民眾辦理訴訟事件。

所以當聽到背信罪,直覺反應也會認為「只要對方違背約定、不守信用,我就能依刑法背信罪告死他」,關於這點誤會可大了! 律 師 行 一 般 的 辦 公 時 間 為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上 午 九 時 三 十 分 至 下 午 五 時 三 十 分 ; 部 份 於 星 期 六 上 午 九 時 三 十 分 至 下 午 一 時 辦 公。 大 部 份 律 師 亦 樂 意 透 過 預 約 在 非 辦 公 時 間 與 您 會 面。 即將功成身退的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近日亦向傳媒表示,寄望律師會來年可着重大灣區的發展,促進中港兩地以法律服務的互通融合。 不過時移世易,香港回歸祖國24年,本港律師北上發展已成大趨勢。

請勿就同一項特定法律問題,向多間不同律師行提出約見律師。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被指於2020年任律師會理事期間,在未獲授權下公開律師會的內部文件。 理事會通過對張的不信任動議,把事件轉交律師紀律審裁組。

會律師: 律師會前途 改選定生死 一旦「黃化」北上執業夢碎

如果雇主徵才廣告並沒有承諾保障一定金額的年終獎金,亦未訂定任何規定義務發放年終獎金的辦法,當初勞資契約中也沒有約定,勞工即使申訴或檢舉,雇主並不會被認定違法。 「但,非常不幸又讓人痛心的是,各地的和平訴求表達活動不僅沒有得到政府的回應,那些參與的民眾反而遭到以警察為主的維穩力量破壞、羞辱、毆打和拘捕。 法輪功創立於1992年,創辦人是李洪志,以「真、善、忍」作為功法理念。 但當修練人數增加,以及意識形態與中共不符之後,讓北京感受到威脅。

  • 如果車禍案件證據明顯對讀者不利,律師為避免當事人敗訴留下案底,甚至也可能建議走和解路線,此時也無關勝率的高低,而是因為該名律師為當事人的最佳利益作考量。
  • 她表示,在這段期間,歐、美、亞37個國家有近400萬人,向中國的最高司法機關舉報江澤民。
  • 此外,業內又有消息指,一旦「開明派」主導理事會,將計劃推舉由2000年已擔任理事的白樂德出任會長,而林洋鋐則任副會長。
  • 對於近年不少人批評律師會有政治化趨勢,黃巧欣等5人表示,正因現時社會過於政治化,故站出來團結業界和維護法治,希望維持律師的專業自主。
  • 張達明的入稟狀稱,時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於2020年3月表示,已就紓困業界的措施聯絡律師會。
  • 朱婉琪說:我們目前不會因為江澤民的死亡,而放棄所有迫害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法律責任的追究。

我們必須非常嚴肅的正告,如果現政權還繼續執行延續迫鎮壓輪功的滅絕性政策的話,勢必終將在最後擔負起大審判最後領導人的法律責任。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律師表示,中共前領導人江澤民去世後,全球華人在不同地區對於江澤民的暴行,以及出賣國土鎮壓法輪功等惡行予以強烈的譴責。 行為人並沒有妥善處理被害人當初所交辦的任務,或是在處理時做出違背諾言、違反誠信的舉動,導致最後被害人的權利受損,不論是本身有積極的具體行動,或僅是消極沒作為,眼睜睜讓憾事發生,只要違背自身任務都算在內。 刑法背信罪是為了保障人民的財產權利,不讓那些圖謀不軌、企圖以行動不法得利的行為人去損害到被害人的財產權利。

他認為國安法是相對較新訂立的法例,如國安法條文尚有不明確之處,將來可以由香港法庭釐清,行使釋法權時應當審慎。 但他強調今次是用現有機制去處理,見不到與司法獨立有很大關係,亦不認為會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 11月30日,中國大陸知名維權律師王宇發推文表示,如果抗議者被捕,將會提供法律援助,並公布了自己的聯繫方式。 隨著大陸民眾抗議活動不斷擴大,抗議人士遭到毆打、拘捕等侵權案件激增。

而步出法庭後,張靜馬上到法院遞狀,要在本案的民事訴訟中,增加對張詠惠求償165萬元。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他說:「面對強大的國家的公權力,律師會幫助保障公民最基本權利。任何一個社會,公民的權利如果不能得到保障,是非常恐怖的,每個人都不會覺得安全,即使你是公職人員,也是一樣。 李先生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有遊行集會權。言論自由是憲法層面上的一個權利。它是一個基本的權利,保障公民對政府,對社會公共事務發表自己無論是法律上還是政治上的見解的權利,包括表達政治訴求。

他表示,尊重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但即使是合法釋法,都有可能影響公眾,尤其是不熟悉司法和法律制度的人士,對香港普通法制度的觀感。 不過陳相信,終審法院裁決已充分考慮所有相關法律因素,有信心本港法院、司法和法律制度,會在一國兩制下,按照《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展現獨立性和角色。 律 師 會 編 制 本 指 南, 藉 此 向 市 民 提 供 尋 求 法 律 服 務 及 相 關 律 師 行 的 資 訊。

要不要給年終獎金,其實得看各個公司規定以及當初勞資雙方是如何約定,勞動律師陳業鑫曾表示,「恩惠性給予」、「 非工資但得依契約請求」、「保障年薪性質」決定拒絕發放年終是否違法。 一名網友在Dcard表示,他今(2022)年8月到公司至今工作半年想提離職,可是公司1月要辦尾牙,如果他12月底就提離職,會不會領不到年終,因為自己初出社會不太了解職場,所以想問職場前輩們的意見。 總部設在美國紐約的大紀元媒體集團創辦於2000年,在全球30多個國家及地區設有分支機構,發行5大洲,網絡版本有21種語言,是海外最大的中文媒體。 始終如一地報導真相、弘揚中國傳統文化是《大紀元》的使命。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

香 港 註 冊 律 師 行 的 完 整 名 單 可 於 律 師 會 網 站 () 之《法 律 界 名 錄》 查 閱。 如 就 上 述 類 別 的 法 律 疑 問 想 諮 詢 律 師, 您 必 須 致 電 所 選 擇 的 律 師 行, 並 說 明 希 望 獲 得 免 費 法 律 諮 詢 服 務。 在 初 次 諮 詢 時, 律 師 會 與 您 討 論 您 的 法 律 問 題, 並 建 議 您 應 採 取 的 適 當 步 驟。 再來「律師查詢法務部系統」中與民眾比較切身相關的資訊,僅會提供「事務所名稱」「事務所地址」以及「聯絡方式」等。

因此可以透過律師查詢系統即時瞭解想要委任的人究竟有沒有律師資格。 創立114年的香港律師會本月(8月)24日改選5個理事席位,今年改選結果或將全面影響行業的發展走勢。 業界普遍認為,一旦被視為「黃營」的所謂「開明派」成功搶灘,一舉攻陷4個或以上席位,在20席的理事會將會取代「專業派」佔過半數,史無前例首次由「黃營」控制。 香港律師會免費法律諮詢專線協助因意外受傷及索償而需協助的市民大眾。 熱線在2013年5月設立,由個別義務律師為意外受害者提供不超過四十五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但有業界憂慮,律師會倘若「變天」、轉趨「黃化」,除了可能遭政府收回自我監管權外,更惡劣情況是全港萬多名事務律師及大律師或將「自斷米路」,隨時喪失北上大灣區「搵食」的大好機會,行業發展萎縮、「錢途」盡毀,呼籲同業謹慎投下重要一票。 如你有法律疑問想諮詢律師,你必須致電你所選擇的律師行,並說明希望獲得免費諮詢服務,並約見律師。 列於此部分的律師行名單並不包括全部在香港註冊執業的律師行。 如果你希望查閱香港全部律師行的名單,請瀏覽香港律師會網站的法律界名錄一欄。

針對釋法會否與保障被告聘請律師的權利有衝突,杜淦堃指相信香港有足夠的人才處理國安法案件,大律師公會的立場也認為這案聘請海外大律師看不到有明顯貢獻和影響。 而對黎智英一案,杜相信其團隊經驗豐富,可以應付,亦有信心法庭給予被告公正的對待。 香港律師會方面則認為並不影響本地律師地位,但擔心做法影響公眾觀感。 指 南 詳 細 列 出 律 師 行 之 名 稱、 地 址、 電 話 號 碼、 傳 真 號 碼、 網 址、 電 郵 地 址 及 聯 絡 人 姓 名, 您 可 直 接 向 有 關 人 士 查 詢。

2014年8月19日,律師會理事會召開會議,林新強在會前向傳媒宣佈決定請辭,但仍留任理事會。 其後理事會發表聲明,強調法治及司法獨立為香港核心價值,白皮書的內容不能貶低或削弱這些核心價值。 理事會亦要求林新強撤回他在2014年6月16日就白皮書發表之言論,以及重申香港律師會為政治中立。 自 1992 年成立至今,我們不斷發展,現已成為最大的本地律師事務所之一,擁有超過 130 名具備法律資格的律師及後援員工。 詐騙警報:律師會不時收到關於在虛假的律師行信箋使用偽造的律師行或律師/外地律師的資料,或發放虛假聯繫方式的詐騙網站、電子郵件或其他通訊手段的報告。

其後理事會在張缺席下,通過對理事之一的張提不信任動議。 張在其Facebook稱,新聞稿內容並非獲「全體理事通過」。 以上為背信罪的相關資訊,如果您喜歡我們的文章,歡迎分享! 若還有其他問題,也可以點擊下方按鈕找律師進行免費諮詢。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發聲明,指不會評論個別案件,完全尊重人大常委會釋法的權力,但承認事件有可能會影響公眾對本港的普通法制度的觀感。

柯伍陳律師事務所榮獲 AsiaLaw Profiles 評選為香港「高度推薦律師事務所」,亦榮獲 Chambers and Partners 評選為「領先律師事務所」。 在「麥卡倫亞洲法律公司香港法律大獎 2018」中,本所更獲頒「債務市場年度交易」獎項。 本所是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Primerus Law Firms 的會員,該會是全球最優秀律師事務所的國際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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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民眾無法從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查到這名律師專長的訴訟領域、或者是這名律師曾經打贏哪種類比較知名的案件。 因此仍會建議民眾,要從每位律師事務所的網站瞭解該名律師。 由於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的資訊更新並非「即時」,比方說律師更換事務所或聯絡方式等,都有一定的修改時間。 因此建議讀者在使用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時,要特別注意「更新日期」,如果最近一次的更新日期比較久以前,仍會建議要去該名律師的律師事務所網站確認資料是否有更新,或是直接致電律師事務所諮詢。 這 些 詐 騙 報 告 的 列 表 可 以 在 我 們 的 詐 騙 警 報 網 頁 上 找 到。 《大律師名冊》旨在方便公眾及大律師公會之會員識別在香港大律師公會註冊之香港執業大律師及大律師辦事處 。

而且釋法牽涉更廣範疇,包括釐清海外律師能夠有多大程度參與國安法案件。 他希望法庭尊重人大的釋法權,亦有信心人大會受理特首請求,懇請法庭在人大釋法前勿讓審訊繼續。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因突然爆出釋法風波,案件現先押後至12月13日再提訊。 控方在庭上透露,今次提出的釋法,主要會要求人大釐清海外律師能否來港參與國安法案件,或可參與的程度,假如人大同意釋法,將會是首次就國安法釋法,故極為重要。 訴訟是否勝訴或敗訴的關鍵就在於此,因為訴訟牽扯到的因素很多,包含證據是否充足、律師是否為這類訴訟專業、甚至是遇到的法官(因為每位法官所採的法律見解不一定相同)等都會影響。 以「法律010」為例,除了有在Facebook定期分享最即時的法律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