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小六法(33版)詳細資料

“中译外文图书目录”收录1949~1970年翻译的外文图书,“国立中央图书馆”编,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72年版。 “近百年来中译西书目录”,“国立中央图书馆”编,中华文化出版社1958年版。 “国家”书目:“中华民国出版图书目录”,包括依据“出版法”规定送给“国家图书馆”的本地以及馆藏的海外地区新版中文书刊目录,并附台湾地区出版的外文资料。

月旦小六法(33版)

“司法院公报”,月刊,“司法院”秘书处第三科出版,收录特载、解释、法规、公告、“大法官会议”摘要、令函、裁判、惩戒议决书、冤狱赔偿决定书、会议录等内容。 全国性目录,如“全国博硕士论文目录”,政大社资中心编辑;“中华民国博士论文摘要暨硕士论文目录”,“行政院国科会”科资中心编辑;“国立教育数据馆图书目录–博硕士论文”,“国立教育数据馆”教育数据组编辑,收录1986年以来的论文。 这些目录在政大社资中心、“国立中央研究院”、“国立教育数据馆”等都有收藏。 特种书目:“中国文献西译书目”,含参考文献及索引,王尔敏编,台湾商务出版社1975年版。

■依領域分類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執行、法律倫理等九大類,便利讀者對照使用。 政府部门发行的期刊:《公平交易季刊》(公平交易委员会,季刊)、《智能财产权月刊》(智能财产局,月刊)、《经社法制论丛》(“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半年刊)。 “台湾地区高等法院暨所属第一、二审法院87年度民刑事裁判选辑”、“台湾地区高等法院暨所属第一、二审法院流氓感训案件确定裁判汇编”等。 配合行政院推动公文书横式书写计划,及“公文程式条例”、“中央法规标准法”之修正,本书重新排版改为西式横排,冀能与时俱进并与国际接轨。 ■本版新收錄「刑事執行類」,含監獄行刑法、行刑累進處遇條例、保安處分執行法及羈押法,以利實用。 另以新制定之勞動事件法、新修訂之憲法訴訟法及部分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及行政訴訟法最為重要。

月旦小六法(33版): 相关图书

台湾地区电子法律文本主要来源于法律数据库和法律网站。 台湾地区法规数据库很多,较权威的皆由台湾地区“政府机构”制作,如“法务部”制作的“全国法规数据库”、“国家图书馆”制作的“政府公报”全文数据库、“立法院”制作的法律数据库、“行政院”制作的法规数据库、“司法院”制作的法学检索数据库等。 至于法律网站,比较权威的亦多出自该地区行政、司法机构,如“立法院”全球资讯网、政府文献资讯网、政府出版数据响应网、“立法院国会图书馆”网站等。

此外,法院組織法、證券交易法等若干條文的修訂,亦值重視。 3、此文档由网友上传,因疑似侵权的原因,本站不提供该文档下载,只提供部分内容试读。 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此外,台湾地区商业出版公司出版的“六法全书”系列是查找台湾地区地区现行法律的常用工具。

本书系针对法律系学生及法律从业人员的使用习惯与需求,收录重要且常用之法规,亦搜集司法院大法官解释,并于书末附有司法院大法官解释汇编,将其依法领域分类,制成大法官释字索引表,以便利读者对照使用。 台湾地区各大学院、系自行出版的学位论文目录,如“国立台湾大学博硕士论文目录”,收录1949~1984年的博硕士论文。 (4)“中华博硕士论文检索光盘”——飞资得公司出版,收录我国内地、台湾和香港地区,以及美国和加拿大的华人博士、硕士毕业论文索引及摘要。 不同地区收录的年代不同:台湾地区收录年代为1960~1997年,香港为1982~1992年间论文索引及摘要,美加地区收录1920~1988年中377所大学华人的博士论文索引及摘要,内地9所大学博硕士论文。 本書自2006年9月出版以來,隨著法規修訂,每半年改版一次,深獲讀者歡迎,本次改版為第26版,增加「刑事執行類」,含監獄行刑法、行刑累進處遇條例、保安處分執行法及羈押法,以利實用。 又自半年前重新增訂後,有許多重要法規頒布或修訂,其中新制定之勞動事件法、新修訂之憲法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及行政訴訟法最為重要。

“国立中央图书馆”1970~1994年出版,季刊。 台湾地区法院体系分为“普通法院”、“行政法院”、“军事法院”和“宪法法院”。 “普通法院”一般实行三级三审制度:一审由18个地方法院负责,二审由设于台北、台中、高雄、花莲、金门地区的“高等法院”负责,三审由设于台北的“最高法院”负责。 “行政法院”实行二级二审制度:一审由设于台北、台中、高雄等地的“行政法院”负责,二审由设于台北的“最高行政法院”负责。

月旦小六法(33版): 目录

台湾地区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体系,以成文法为基本法律渊源。 “最高法院”的判决例,经“采为判例,纳入判例要旨”,并报“司法院”核定后,具有法律效力。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拥有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其解释例或决议,具有与“宪法”和法律同等的效力。

■本版收錄最新修訂之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保安處分執行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保險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條文,值得重視。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 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本書共有十類,收錄102種法規,並蒐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401至813號解釋文、憲法法庭判決至111年第10號。 为便利读者查找条文相关判决、判例、决议、释字等实务见解,本书针对主要法规遴选重要条文,辅以实务见解要旨及相关字号分类整理。

法律文献检索的一般策略是从其产生、保存的媒介以及流通渠道入手。 图书馆和出版社、书店等是检索纸质法律文献的主要场所。 政府机构图书馆以收藏文献的权威性著称,大学、研究机构图书馆则以文献的丰富性和专业性见长,这两类图书馆是检索法律文献的主要地方。

  • 在当时的汝南地区,名士许劭和许靖都喜欢品评人物,每月一换品题,故称为「月旦评」。
  • 又自半年前重新增訂後,有許多重要法規頒布或修訂,其中新制定之勞動事件法、新修訂之憲法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及行政訴訟法最為重要。
  • 近年來,由於法規種類大量增加,綜合六法逐漸發生篇幅太大,攜帶不便的困擾。
  • ” ▶ 《宋史‧仪卫志三》: “ 太祖 又诏别造大黄龙负图旗一, 大神旗六, 日旗一, 月旗一。
  • 如果您是出版社/作者,看到后可认领文档,您也可以联系本站进行批量认领。
  • ” ▶ 《元史‧舆服志二》: “月旗, 青质, 赤火焰脚, 绘月于上, 奉以云气。

台湾地区现行法律制度直接承袭了国民党在大陆时期的“六法”体系,即以“宪法”、“民法典”、“刑法典”、“行政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等六大法典构成其基本框架。 “六法” 体系包括以下几个层级:①基本法典,即六大法典;② 相关法规,即围绕基本法典制定的低位阶法规,如法、条例、细则、办法等;③ 判例和解释令,即“最高法院”所作的判例和大法官会议所作的解释例和决议。 台湾地区“中央法规标准法”对法规的各种形式均作了详细规定。

台湾检察系统归“行政院法务部”管辖,“检察署”负责犯罪的侦查与起诉。 “司法院”负责司法行政部分,设有大法官15人,负责解释“宪法”和法律条文。 判例的电子资源主要有“司法院”制作的判例数据库及其网站,以及诸如法源法律网、台湾地区法律网之类的商业性法律网站等。 《中华民国主要法规》(英译),方嘉麟等译,”司法院”第4厅编,第1辑为宪法和行政法,第2辑为民刑法和民事、刑事诉讼法 ,司法周刊杂志社 1990年、1992年出版。

在当时的汝南地区,名士许劭和许靖都喜欢品评人物,每月一换品题,故称为「月旦评」。 划线价为参考价,划线价格可能是图书封底定价或该商品曾经展示过的销售价等,由于地区、时间的差异化和市场行情波动,划线价可能会与您购物时展示的不一致,该价格仅供您参考。 本版收錄最新修訂之行政訴訟法、法院組織法、法官法、土地法、企業併購法、著作權法、行政罰法、地方制度法、專利法、商標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條文,值得重視。

此外,法院組織法、證券交易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等若干條文的修訂,亦值重視。 “立法院公报”,半周刊,由“立法院”公报处出版,刊载该院和各委员会会议纪录、“立法委员”对“行政院”的书面质询及“行政院”的书面答复等。 《中华民国法律汇编》,“中华民国现行法律汇编订委员会”、第一届“立法院” 、“中华民国法律汇编审订委员会”等机构先后于1958年、1978年、1980年和1988年编订出版。 ■依領域分類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執行、法律倫理、國際法等十大類,便利讀者對照使用。 依領域分類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事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執行、法律倫理、國際法等十大類,便利讀者對照使用。

司法判解指司法机构(“司法院”、各级“法院”、“检察署”)对外公布的实务见解,包括司法解释(“大理院”解释、“最高法院”解释、“司法院”解释、“大法官”解释)、判例、裁判、决议、法律问题等资料。 另外,依据“法院组织法”第83条,台湾地区各级法院还定期出版“公报”,刊载判决书全文。 综合性论文索引:“中华民国期刊论文索引”,“国家图书馆”期刊文献中心编订发行,1960年创刊,有季刊和年汇编本两种出版方式,1983年开始做成数据库,1991年停刊。

月旦小六法(33版)

此外,如法源法律网、台湾法律网、高点法律网、元照法律网等商业性网站也提供台湾地区法律文献的检索服务。 台湾地区的法律渊源直接影响其法律文献的体系结构和内容。 鉴于台湾地区法律体系具有的大陆法系特点,在其法律文献的构成中,法典化的成文法居主要地位。 台湾地区法律文本的出版形式多样,既有台湾地区“官方机构”编辑出版的版本,也有商业出版公司出版的普通版本,本节只介绍其中为业内人士公认、肯定的版本,以为我国内地读者提供较权威的文献资源。

另外,该馆网站还提供免费的论文目录检索和论文摘要。 “总统府公报”刊载的法律是台湾地区所有法律的正式文本,其权威性大于其它“官方机构”如“司法部”、“ 法务部”的政府出版品。 学科书目:“台湾文献书目解题”(包括“公报”类), “国立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特藏资料编纂委员会编纂,“中央图书馆”台湾分馆1987年起出版。 “台湾高等法院旧藏法律资料图书目录”,王泰升主编,台湾“高等法院”1999年版。

台湾地区判例纸质版本,主要存在于“法院公报”、判例、司法解释、判决书汇编等各种官方、非官方出版物中,如“司法院大法官解释索引”(上、下册),由“司法院”大法官书记处编辑,”司法院”2003年6月、9月出版。 各公共图书馆和大学研究机构图书馆是检索文献的主要来源。 例如,台湾大学法律暨社会科学院图书分馆收藏了1990年以后各级法院判决书汇编(包括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 “最高法院”民、刑事判决书汇编,以及行政法院判决书汇编)。 台湾地区“国家图书馆”是台湾地区政府出版物的法定寄存单位之一,专门设有政府出版品收藏室。 该馆除提供按年汇集编印的“中华民国政府出版品目录”外,还于1984年建立了“中华民国政府出版品目录查询系统”,提供政府出版品的最新检索信息。 本节先就“总统府公报”、“立法院公报”、“行政院公报”及“司法院公报”等主要政府出版品作一简要介绍,再附以具体名单,使读者对台湾地区政府出版物整体状况有一全面了解。

月旦是什麽意思,月旦的中文解释,月旦是什麽意思,月旦 meaning in Chinese,发音,例句,用法,同义词,反义词由查查汉语词典提供,版权所有违者必究。 2、本文档付费后,不意味着付费购买了版权,只能用于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如:【转卖】进行直接盈利和【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月旦评」最初指东汉汝南地区品评人物的风气,其产生与当时的辟举制度有关,士人如要获得辟举,出任地方行政机构,必须得到人们的好评。

優良的小六法,必須涵蓋法律學習與實務運作所需的重要法規,但又不能收錄所有法規,以免篇幅過大,使用不易。 三十年前,法律系學生及一般社會人士習慣使用「六法全書」。 近年來,由於法規種類大量增加,綜合六法逐漸發生篇幅太大,攜帶不便的困擾。

元照出版公司為求適合法律系學生及法律從業人員的使用習慣與需求,希望編撰一本質與量均適合多數人所需的小六法,對於各種法規加以比較、斟酌與整理編排,俾使讀者方便查閱,容易攜帶,而能發揮小六法的最大效益。 月料钱唐 初置公廨本钱, 拨公款由各州令史经营, 每人以五十贯以下, 四十贯以上为本钱交市肆贩易, 每月纳利四千, 名月料钱。 ▶ 《新唐书‧食货志五》: “诸司置公廨本钱, 以蕃官贸易取息, 计员多少为月料。 ” ▶ 《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五年》“丙戌, 诏凡诸色课户及俸户并勒归州县” 元 胡三省 注: “ 唐 初, 诸司置公廨本钱, 以贸易取息计员多少为月料。

月旦小六法(33版)

“中文期刊人文暨社会科学论文分类索引”(1969~1970),政治大学社会科学资料中心1969年编辑出版。 台湾地区学位论文资源主要分布于“国家图书馆”和各大学。 新修订的“学位授予法”第8条规定,台湾地区“国家图书馆”为该地区所有博硕士论文的法定寄存图书馆。

▶ 唐 陆龟蒙 《开元杂题‧照夜白》诗: “雪虬轻骏步如飞, 一练腾光透月旗。 ” ▶ 《宋史‧仪卫志三》: “ 太祖 又诏别造大黄龙负图旗一, 大神旗六, 日旗一, 月旗一。 ” ▶ 《元史‧舆服志二》: “月旗, 青质, 赤火焰脚, 绘月于上, 奉以云气。 ” ▶ 《清通考‧王礼二十》: “月旗: 蓝缎为之, 斜幅不加缘, 中绣月, 内为顾兔, 尺寸如青龙旗, 杆如骁骑纛之制。 另见苏永钦、李茂生等:“从美、日、德的法学期刊看我国法学期刊的问题与出路”,载《政大法学评论》2004年第79期。 为使读者了解立法、修法之原由,及新旧条文之差异,择要摘录近两年之立法、修正、增删理由及旧条文附于相关条文之后,俾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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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