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效力7大好處

舉例來說,4頁的存證信函,存證費用為140元(第1頁50元+續3頁每頁30元,共90元),信件重量為21克至~50克,掛號費是36元,所以總費用為176元。 不過這只是存證信函本身的費用而已,寄出還需要郵資呀。 而存證信函的寄送都是以「掛號」為之,所以再來就是按整封信的重量收取郵資(參考下圖資費表),當然存證信函越多頁,郵資就越貴。 如果是選擇電腦文書作業,可以直接搜尋郵局網站的存證信函格式,或是網路上的存證信函產生器都可以直接生成存證信函。 ,不以寄件人有無簽收存證信函為必要,收件人不可不慎! 當然,如果對方的請求真的是無理頭,那也不用太認真回應。

存證信函是一種信件,透過郵局來證明信件內容、發信日期及收件日期的一種書信,並由郵局保存一定時間,做為日後證明之用。 我們是一群志同道合的律師所組成的「律師真心話」,期望透過自身專業,提供民眾生活中最實用的法律常識,並免費提供線上法律諮詢,讓民眾遇到問題有初步的方向。 例如買受人發現出賣人所出售的房屋有瑕疵時,買受人應立即以存證信函通知出賣人。

存證信函效力: 收到存證信函怎麼辦?有什麼效力?教你5個重點保障自已權益#YouTube20

收到存證信函時,可能多少會感到擔心與害怕,不知如何是好。 但是不用過份擔心,因爲存證信函是民眾間溝通的法律文書,並不代表法院立場,收到時不代表要開庭,沒有回應時也不用怕被通緝,寄件者可能只是希望在訴訟前雙方可以因為「告知立場」而「達成和解」或是「預防更糟的情形發生」。 前有提及,存證信函的功能是「告知」以及「證據保存」。 所以「存證信函拒收」或「存證信函不回覆」可能是多數債務人的處理方法,反正不理會也不會有任何罰則。

存證信函效力

本文QA一次答,點選強制執行可瞭解更多債務催討的相關資訊。 因此有些讀者會搜尋「存證信函 回覆時效」,但由於存證信函不具備法律上的強制力,也就不具備法定存證信函期限。 只是通常債權人會在存證信函上記載「請債務人於OOO年OO月OO日回覆,否則就會提起民事訴訟」。 由於存證信函的內容可能會當作訴訟上法官認定案情的參考,所以記得不要出現以下情況情緒性謾罵或恐嚇的字眼,甚至將不利於己的事實透露予對方知悉。 因此,除了法規明定應以書面通知的意思表示行為之外,當事人以電子郵件進行意思表示的效力皆與書信相同。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侵權行為, 婚姻家事, 遺囑繼承, 生活法律, 車禍案件, 消費糾紛, 債務糾紛, 常見QA, 智財商標, 行政訴訟, 不動產相關.

存證信函效力: 收到存證信函,該怎麼辦?

要做出意思表示,或是未來可能預計會採取法律行為時,就可以用到存證信函。 最常見的情形就是有糾紛發生,還談不攏的時候,或是將來可能會需要進一步走到法院訴訟的情形時,都可以用到。 拿到郵局以雙掛號附回執寄送(附回執方可確定對方何時收到),郵局會將1份交由寄件人收執,1份則由郵局保存,其餘則寄給正本及副本收件人。

依郵件處理規則第34條規定,掛號信函交寄時,給付存證相關資費,依中華郵政公司規定方式書寫,以內容完全相同之副本留存郵局備作證據者,為存證信函。 因一般信函沒有第三人可以做證,對方可以推說未收到或不知情,但存證信函則可以透過郵局幫您存證一份作為寄送的證明,如此便可以證明自己確實已告知對方欲告知的事項(意思表示),以後如有爭議或訴訟的時候,便可以當作證據。 律師將於這篇解答關於存證信函的這些問題,希望可以釐清存證信函的常見疑惑,比如存證信函怎麼寫、怎麼寄與怎麼應對,如果還有問題,也可以參考文末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所謂 存證信函 是指:依中華郵政公司(郵局)規定的方式書寫,郵局會保存與正本內容完全相同的副本的文書。 與一般書信文件最大的不同是,可以證明某人曾經有寄出相同信件「內容」的文書。

  • 而意思表示之生效,指表意人開始受其意思表示拘束而言。
  • III 存證信函除在封面黏貼普通郵資、特別處理資費及回執費外,應另付存證費,用郵票黏貼於郵局保存之副本上,以郵戳蓋銷之。
  • 繕寫完畢裝訂用印(寄件人之印章),若每份存證信函超過1頁,則需各頁之間以寄件人的印章加蓋騎縫章。
  • (二) 內容精簡,只要明確表明目的即可,但應注意達到法律效果,故撰寫時應注意人、事、時、地、物等重點,金額儘量用國字大寫。
  • 最常見的情形就是有糾紛發生,還談不攏的時候,或是將來可能會需要進一步走到法院訴訟的情形時,都可以用到。

律師函相比存證信函來說,在書寫上因有律師背書,也比較具有威嚇效果,而且會有律師協助做後續處理及接洽。 關於存證信函費用 ,依中華郵政官網,存證信函存證費首頁50元,續頁每頁或附件每張30元。 任何事情並不是馬上寄出存證信函都是好的,存證信函一方面具有較佳的警示效果,但一方面也可能打草驚蛇,讓對方覺得可能要被告了,可能警覺性會更高,要蒐證可能難度會變高。 原則上應備1式3份,以複寫或影印的方式皆可。

拋棄繼承人   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被繼承人於民國 年 月 日死亡,拋棄繼承人於民國 年 月 日知悉,並已於民國 年 月 日向臺灣  地方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權。 依民法第1174條規定,通知次順位繼承人。 拋棄繼承存證信函通常是用在通知同順位的繼承人尚未辦理拋棄繼承,或是次順位的繼承人因為自己的拋棄而取得繼承權。

存證信函效力: 附存證信函範例!3分鐘秒懂存證信函書寫4大重點! – 法律010

(一) 至郵局購買存證信函用紙 (或下載表格填寫) ,副本得以影印方式為之,按雙方當事人人數外加一份郵局留存,並交由郵局寄出。 因為乙已經受郵局通知隨時可以取信,到達支配範圍內,乙隨時可以前往領取而了解內容的狀態,應該認為甲的意思表示已經到達乙,而發生效力。 律師函會蓋上律師印章,意思就是「這件事情已經請律師介入了」,對於收件人(對造)有些有威嚇效果,因為畢竟請了律師,也花了費用,表示「我對這件事的後續動作是認真的」,只是先禮後兵,大家先坐下來談談比較省時間省事,不要馬上上法院。 在發函後的三年內,如果自己的副本遺失,或沒有收到對方回執證明,可以在持原憑證向原郵局申請查閱或申請發給證明。 依法催告、為意思表示、警告或回覆對方之請求時,可使用郵局存證信函,事後可確認存證信函是否送達對方?

存證信函只是一種表達立場的方式,不表示寄信人就有信件內容所說的權利,收件人也不會因為收到信件就必須負起信函中所要求的義務,直白的說,存證信函並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某些情形為確定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當事人必須為特定的意思通知,才能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為證明確實曾為此種意思通知,以存證信函的方式為意思通知,是一種保存證據的最好方法。 在法律上,有部分情形為確定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法律會規定當事人必須為特定的意思通知,才能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我們也常在訴訟上聽到「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為證明自已確實有做過意思通知,用存證信函是一種便宜又簡便的方法。

信用貸款及信用卡費2到3個月沒繳,突然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打電話跟銀行溝通,銀行只會要你還錢,但是手頭上就是沒有這麼多錢,沒錢還該怎麼辦,只能任銀行宰割嗎? 收到支付命令不用擔心,讓優利貸的理債法務專員告訴你,只要應對得宜,還是可以安全下樁,不再驚慌。 例如借貸時沒有寫借據或本票,以現金交付,沒有留下證據,債權人為了取得借貸的證據,可以在約定還款期限之前,寄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先行清償。 取得證據:如果某人向你借錢,約定一年後清償,但是卻沒有借據,此時寄發存證信函要他在一定期間內清償或一次全部清償,如果對方回信說我們之前已約定好在一年後清償或分期清償,你怎麼可以反悔……等等,則對方已承認有借款的事實,是一種借款的證據。 例如:雙方是親友,若逕行起訴,難免破壞關係,使用存證信函請對方在期限內出面處理,就是很好的解決方式,但如果對方意圖脫產,寄發存證信函,反而變提醒對方早做防備或加速脫產動作,要特別注意。

此外,「回執證明」也要好好留存,因為這上頭有郵戳,可以證明對方有收到信、收到信的日期。 主要就是在於何時向對方表示何種意思,以及對方有沒有收到,而存證信函所述事實,並無法藉存證信函證明,因為存證信函是自己寫的,日後訴訟中如果對方否認,還是要想辦法去舉證。 若日後需要查閱存放在郵局的存證信函副本,只要到郵局填具申請書即可。

存證信函效力

上述「存證信函範本」為簡易版撰寫內容,但是沒有信心撰寫存證信函的人,也可以另外請律師幫忙撰寫,律師的證據及引用會更加完善與清楚,撰寫更完整及專業的存證信函。 紙本撰寫的存證信函格式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