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資遣費不可不看詳解

情境:新人妹畢業後應徵家附近新開的「五十蘭」飲料店正職工作,因為動作慢,做不到三天老闆就請她回家休息不必再上班,並向她表示這三天訓練費用就當作新人妹的薪水來抵扣。 AIG美國國際產險:面對新興風險的跨國解決方案隨著科技發展,物聯網盛行,大數據時代已經來臨! 新制資遣費 相對疫情嚴重的國家,台灣目前狀況雖然算是穩定,但這場經濟衝擊,也已經使得無薪假的情形明顯增加。 根據勞動部的統計,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即俗稱的無薪假)的人數,已經從一月中千人不到,增加到4月8日的8,559人;而1月到3月資遣通報人數是3萬7,795人,跟去年同期相較增加7%,但如果單看3月,資遣通報人數就出現26%的增幅。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 延燒超過四個月的武肺疫情,雖然台灣防疫成績受到國際矚目,但仍逃不了疫情對勞動市場的衝擊,不少行業已經放起無薪假,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失業海嘯,站在海嘯第一排的觀光餐旅業,首當其衝,災情慘烈。

新制資遣費

舊制勞退:勞基法第17條規定勞工工作每滿1年,雇主應發給相當於1個月平均工資的資遣費。 在相同條件之下,假設勞工A平均工資為30,000元,適用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退休金規定工作年資為3年6個月又15天,舊制資遣費計約107,500元,在新制資遣費計約53,125元。 若雇主未依規定預告就終止契約,應另外支付勞工預告期間的工資,勞動部並指出,預告期間工資的給付標準為「雇主應預告期間的日數×勞工1日工資」。 這裡的1日工資,日薪制者為「契約終止前一天正常工作時間所得的工資」,月薪制者為「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工資÷30日後得到的金額」,金額低於平均工資時則按平均工資計給。 需留意「選擇舊制」的勞工符合退休條件被資遣時,雇主要依勞基法標準計算退休金;「選擇適用勞退新制但保留舊制年資」的勞工符合退休條件被資遣時,則要分開計算。 資遣費由雇主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規定。

新制資遣費: 「資遣費」彌補(補救)強度不同

若勞工認為雇主有違反勞動法規的情形,可以準備相關證據資料,向所在縣市的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檢舉,讓主管機關對雇主進行勞動檢查,釐清究竟有無違規事實存在,並依法予以處分。 新制資遣費 雇主面對勞動檢查,也可以提出有利於己的資料來陳述意見,作為主管機關處份的基礎之一,因此不全然對雇主不利。 訴諸司法保障並非勞工獨有的特權,而是勞雇雙方皆可享有的權利。 遇到資遣糾紛時,不論是未遵循法定資遣程序、未給付資遣費或資遣事由有爭議,勞工與雇主都可以透過以下途徑來解決。

新制資遣費

假設廖先生平均月薪是四二○○○元,則他可領到的資遣費為三十三萬六○○○元(42,000元×8=336,000元)。 新制資遣費 當勞工被資遣時,雇主必須在終止契約當天,結清所有薪資報酬。 如果沒辦法當天結清,最晚要在原本的發薪日付清上一個月的工資。 依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給付。

新制資遣費: 退休金算盤/滯外遭除戶籍 勞保年金可請領

國防部今(29)日表示,考量國際變局、中國擴張威權主義、防衛作戰兵力需求、4個月訓練不足及參酌各國兵役制度等,國防部已依兵役法第34條第4項「一年前陳報行政院核定」之規定,陳報行政院核定,回復徵集服常… 外交部雲嘉南辦事處成立於101年12月28日,至今正好10週年,辦事處處長蕭勝中表示,適逢政府放寬邊境管制措施後申請護照的民眾大增,為提供民眾舒適的申辦環境,特別在領務大廳展掛名家複製畫及入口處陽台開… 換算一下,以年資20年換算,新制有百分之6的勞退金,等於可以領14.4個月,加上6個月資費,可以領20.4個月,如果舊制,是20個月,新制,其實領的已經比較高,如果真的無上限。 當時,一家4口,開銷不小,扣一扣,資遣費只夠用3個月,之後陸續找過工作,2年前來開租賃車,月收7到10萬。 他是KEVIN,以前是個,醫療儀器設備工程師,月收7萬多,沒想到在32歲時中年失業,資遣費拿到10多萬元。

照顧老幼,台南市政府宣布明年加碼補助老人健保費,最高可領20,000元;另為落實「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至今已開辦13處公托家園,1處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明年將再增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增加收托人數。 新制資遣費 勞工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祕密,導致雇主受損。

新制資遣費: 公司解散時,員工新舊制資遣費,應該如何計算?

資遣費是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的制度,不幸被資遣時,收入來源中斷可能讓人壓力倍增,此時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資遣費依所填受僱日、勞動契約終止日、適用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之日、轉換新制之日、平均工資等假設條件估算。 初入職場有很多地方需要學習,你可能會因為不熟悉工作,需要花較多時間處理而加班,目前《勞基法》中針對加班費的相關規定,試用期員工也適用,因此如果有加班需求,別忘了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請。 資遣費有舊制、新制之分,在民國94年7月1日之前的為舊制的資遣費,需要依照勞基法第17條第1項規定來計算;而新制資遣費,則是要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來計算。

舉例說明(圖1),甲公司自2016年1月起僱用A君,直到2018年1月因公司裁員而將A君資遣,同時一次支付資遣費60萬元。 若以此例來看,A君的退職服務年資為2年,依財政部規定,則以18萬乘以2年(36萬)、36.2萬乘以2年(72.4萬)作為級距。 依台北國稅局說明,資遣費是所得稅法中所規定的「退職所得」,採定額免稅方式,依財政部公告2018年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可分為「一次領取退職所得」及「分期領取」兩種情形來看。

新制資遣費: 舊制資遣費

《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施行將近18年之久,勞工體驗其提繳及保障十分合宜;惟近期曾聽聞論及新制退休制度於終止契約時,資遣費發給不如《勞動基準法》者,但是若僅單就二種退休制度之資遣費發給而論,未免有失公允。 資遣費是勞雇終止契約時的彌補措施,但是在民國94年上路《勞工退休金條例》後,俗稱的勞退制度被分為新制與舊制,許多勞工都有疑問:同樣是資遣費,勞退新制的發給其實不如舊制,這是真的嗎? 勞雇專家指出:如果單用資遣費本身來討論有失公允,新制的勞工終止契約時還包括失業給付等進階補救保障,不應只單論其中一項的彌補措施。 適用勞退新制年資(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每滿1年發給1/2個月之平均工資。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條僅規定勞工退休金事項優先適用之,故該條例規定結清之保留工作年資,僅限於依勞動基準法退休金標準計給退休金之工作年資;至於勞工特別休假之權益,仍應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按勞工工作年資核計,且「自受僱日起算」。

有鑒於此,勞退制度有了變革,勞退新制從94年7月1日開始施行,新制採取「專戶制」,每個勞工都有自己的專戶,每個月雇主要按薪資6%提撥至專戶,專戶的錢用來投資,政府保證有二年期定存利率。 若要打比喻,那就是舊制是大塊牛肉,雖然好吃但能吃到的人很少;新制是小雞肉,雖然肉小塊很多(舊制的72%~36%),但人人都一定吃得到小雞肉。 因為2007年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並且溯及到2005年7月1日,所以在2005年7月1日以後,勞工有「改選新制」、「初次就業」、「離職再受僱」或「受僱於2005年7月1日以後始指定適用勞基法的單位」的情況,會適用新制。 新制資遣費 新制資遣費 勞工也可前往勞動部提供的資遣費試算表,只要填上受僱日期、勞動契約終止日、行業別、月平均工資、是否轉換新制等資訊,即可試算資遣費。

依照財政部國稅局的規定,公司給付員工資遣費設有「免稅級距」,分別以18萬、36.2萬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來設定,只要超過「定額免稅」部分,就應該在給付時依規定扣繳,並由所得人併入給付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申報課稅。 勞退新、舊制在資遣費計算上,除了新制是舊制的1/2外,還有一項就是舊制資遣費沒有上限規定,但新制的資遣費最高以6個月為限,也就是只承認12年年資給予資遣費。 如果勞工在同一公司擁有新舊制年資而被資遣時,資遣費就必須依新舊制的規定分開計算。 新制資遣費 而如果公司沒有遵守預告期間就提前將員工解雇的話,依照同法第16條第3項規定,雇主仍應依法給付員工預告期間的工資,也就是說,其實預告期間是法定來保障勞工,於謀職期間仍享有一定薪資收入的權利,因此,就算雇主提前將員工解散了,依然還是無法免除給付員工預告期間薪資的義務。 今日雇主與勞工終止契約而發給資遣費,加上申請失業給付,勞工獲得進階補救(保障)。

  • 但律師個人覺得這說法不太通,因為在勞退舊制時,雇主每年要按工資2%~4%提撥至台灣銀行的信託帳戶,是雇主沒有確提繳+政府沒有確實稽核,才讓雇主覺得是多付6%;再加上6%是給付退休金,並不是資遣費。
  • 小提醒:勞動基準法第13條規定「勞工在第50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59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因此,發生職業災害或職業病之勞工,在醫療終止前,雇主不得任意資遣。
  • 如勞工遭資遣時已符合自請退休要件,該段年資依該法第55條及第84條之2規定計給退休金(參閱連結1)。
  • 當時修法過程,雇主主張每個月都要多提繳6%,如果資遣費還是照原來給付,等於雇主付了172%(100%+6%x12個月),所以資遣費也該調降。
  • 實務上常有雇主不諳法令,資遣勞工後未給付資遣費、誤算資遣費數額、未於終止勞動契約30日內發給,或是誤以為試用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不須給付資遣費而被申訴,或於勞動檢查中發現違法。

而,關於資遣費應該如何計算,除了前面說的「資遣費基數」以外,也會牽涉到「月平均工資」的計算問題,詳細也可以參考我們另外的文章:「『日薪制』員工,『資遣費』應該如何計算?」中「二、(2)月平均工資應如何計算?」的說明。 依照上述規定來計算的話就會得出「資遣費基數」,簡單地來說,新制的資遣費基數大約是舊制的一半,在未滿一個月時,要依照比例計算,而無法像舊制一樣以一個月計,同時年資最多也只承認到12年為止。 勞退新制是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實施,到今年七月滿十五年,案例中廖先生在食品廠工作已經十七年多,若九十四年七月他選擇參加勞退新制,那麼他的資遣費就要依新舊制年資分別計算。 其實職場勞工之工作年資,有其一體兩面意義,「工作年資」連結「保險年資」,勞工在同一單位服務之際,同步累積「工作年資」、「保險年資」。 二種退休制度相比較資遣費,恐造成極少精打細算勞工誤解:以為工作年資不要超過12年,否則,資遣費吃虧。

新制資遣費: 法律論壇

(新制資遣費的法規依據為「勞工退休金條例」;舊制資遣費的法規依據則是勞動基準法),隨著時間的推進,勞工的資遣費計算方式,會漸漸以新制資遣費為主。 員工的工作年資從到職當天就開始計算,不會因為試用期的身分而不計入年資;另外,因為年資會影響到各種假別包含特休假、產假、育嬰假,以及資遣費、退休金請領,當你通過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務必確認清楚年資是否正確喔。 特休、事假、病假等假別都是勞工的權利,只要是請假原因合理且符合公司請假程序,雇主應沒有理由拒絕你的假單申請。 另外,請假的天數並不會因為試用期間減少,和一般員工一樣享有法定的休假天數。 至於資遣費之計算係以平均工資計算之,也就是資遣日前六個月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工資所指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業績獎金亦為勞工工作獲得,故應算入。

新制資遣費

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故而計算勞工的資遣費之有效「工作年資」採計12年為限。 查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1條規定略以,勞工保留之工作年資,勞雇雙方得於「勞動契約存續期間」,約定以不低於勞動基準法第55條及第84條之2規定給與標準結清之。 另勞工得依同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將依該條例第13條第2項約定結清之退休金,全額移入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者,其所採計舊制工作年資,始得併計為該條例第24條之工作年資。

6分鐘懂資遣費

根據內政部實價登錄資料,宜蘭縣礁溪鄉公園段一筆近500坪土地以2.1億元交易,換算每坪單價約42.9萬元。 經查買方是「福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為蕭琦晃,媒體報導,蕭琦晃曾是福華飯店的櫃台員工,獲福華集團第二代廖德修賞識而被提拔成為特助,在廖德修過世後他接手50億元遺產,搖身一變成為飯店大亨。 前內政部長李鴻源稱「台灣裝1支風機的錢,在越南可以裝3支,另外2支的錢到哪裡去了?」引發熱議,經濟部長王美花再拍影片強調,影射式的批評「完全不正確」,兩國離岸風電的制度、風機大小和施作工法皆不同,硬要把不同的東西來亂比較,就像拿「風車」跟離岸風機做比較一樣荒謬。 華為「天才少年」稚暉君被爆離職,他本人在社交平台發文回應稱,「傳言屬實,已經離開華為,將開始創業。」2020年,稚暉君加入「華為天才少年計劃」,正式成為華為員工,傳出年薪逾200萬人民幣(約台幣900萬元)。 2023年起再展延四年,重型及輕型等級每輛7,000元,小型輕型等級每輛為5,100元,另採用國產電池芯則加碼補助3,000元,亦即最高可補助1萬元。

資遣費雖是勞雇終止勞動契約,雇主發給勞方之彌補措施;但是,其經濟上彌補,卻難以回復二者關係的原狀,因台灣同業就業市場不大,雇主切莫因短視而任意為之。 然而若解僱原因是員工過失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依據《勞基法》第12條,雇主可以直接解僱員工,不需預告,也無需付出資遣費。 雇主應該按照原先約定的方式給付工資,不可以藉詞改用其他方式(例如要求員工須親自回公司領取現金等)。 另外,縱使員工到職日期過短,也應該按照工作天數給付工資,並沒有所謂「沒有做滿一週就不用給付工資」的規定。 專業律師提醒6個常見的「資遣員工注意事項」,請雇主、企業人資務必確認每個環節均符合規範,避免賠了夫人又折兵、重傷公司人事佈局。 核釋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1條第2項所定「出勤工作紀錄」,其內容應包含覈實記載勞工實際工作時間至分鐘為止,俾核算勞工之工資,據以作為核計雇主應提繳之勞工退休金數額,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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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