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介紹

事業單位違反上開法令規定,除應依法處理外,如勞工已有於例假日出勤之事實,其當日出勤之工資,仍應加倍發給。 A:勞動契約屬諾成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可依口頭合意、事實行為或默示同意而成為契約內容。 因此,為避免未來勞資爭議時,發生舉證困難之情形,建議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為宜。 另事業單位如確有需求,亦可於工作規則內明訂獎懲事項,以杜爭議。 至工作規則所訂獎懲事項是否合理,仍應由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詳予審核。 另,研究計畫助理所從事之工作,如係為以學校為名申請之相關研究計畫工作或從事校內行政業務,其雇主皆為學校,研究計畫主持人則僅係為雇主之代理人。

  • 勞動契約係由勞雇雙方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及誠信原則協商議定,各學校目前校內工作者皆已存有僱傭契約,毋須重新以書面訂之。
  • 為鼓勵失業、待業的中壯年勞工積極參加職訓課程,訓後利用所學重返職場。
  • 2005年1月1日,臺北縣政府勞工局成立身障就業輔導課,臺北縣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課擴編成立二級機關「臺北縣就業服務中心」。
  • 根據媒體報導,許某辯稱與建商「互贈負擔得起的禮物」,但被臺灣高等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0年;許某另安排兒子與胞兄當建商人頭領乾薪,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最高法院駁回許上訴,全案定讞。
  • 事業單位於工作規則中針對不同對象分別訂立不同規範,亦無不可,惟仍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且不得違反法令及團體協約規定。
  • 按《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設有24局、4處、1委員會等29個所屬一級機關(新北市政府所設處與委員會,均為行政機關,而非市府內部單位)。

(簡任第十三至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副秘書長,襄助秘書長處理業務。 (二人,簡任第十二至第十三職等)參事、技監、顧問、參議,承市長之命,辦理市政設計、撰擬及審核法案、命令、工作計畫,並備諮詢有關市政等事項。 當前求職管道多元,求職者可以透過網路、行動裝置、報章雜誌尋找工作,然而各種求職陷阱及詐騙手法也不斷推陳出新,防不勝防。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報名資格

中華郵政公司公開甄選職階人員正取人數1397名、備取526名,起薪3萬8千元至5萬3千元,今舉行甄試第二試(口試、體能測…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難得休假還接到公司電話,是許多上班族的噩夢,近日有網友分享,她休假期間經常接到一位同事打來的電話,卻只為了問一些不急的小事,不接還會遭同事抱怨「找不到人」,讓她相當無奈。 許多職場老鳥除了將自己份內事務做完以外,還會積極尋求主管職位,爭取更高的工作成就,不過日前有上班族抱怨「進公司5年了,都無法升上主管職」,讓他無奈表示「雖然薪水都有調高,但每次想談升遷就被跳過,感覺很不好受」。 素有「護國神山」之稱的台積電,優渥的薪資及福利令人稱羨,是不少人夢寐以求的工作機會。

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雇主不得拒絕。 條規定意旨,除適用該法確有窒礙難行者外,原則上應適用一切勞雇關係。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惟適用該法致使成本增加之情形,非可作為窒礙難行而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之理由。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服務專區

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有1家因求職者性別而對其有差別待遇而受罰。 勞工局表示,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安排勞工出勤,且與月薪制勞工約定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情況下,明年元旦因適逢例假,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且經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外,不得使勞工於當日出勤。 至於112年1月2日(補假日)出勤,雇主應照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勞工1日工資。 【新北市訊】為讓服務更貼近需求,並讓身心障礙就業者更了解自身法令權益,今日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與法扶基金會合辦「法令交流及法扶制度座談會」,邀請法扶律師、基金會員工、社工師等近40人擔任一日志工,並走訪樸樹咖啡樹林店、愛盲土城工坊2家庇護工場,局長陳瑞嘉特別到場出席。 除了由法扶律師介紹身障者法令扶助,分享「身心障礙者於網路交友可能遭遇的詐欺案例」,也讓律師們挽袖做公益,動手體驗庇護員工的工作。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安排勞工出勤,且與月薪制勞工約定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情況下,明年元旦因適逢例假,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且經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外,不得使勞工於當日出勤。

(2)若有將他人製作出版之音樂作剪輯重製,得獎者須於領獎前先行取得著作權財產人之授權,否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違反本活動辦法或涉及侵權或有不法之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者參賽資格並保留取消獎項並追回獎金的權利。 ,請於報名截止前填妥報名資料【徵件作品資料簡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參賽注意事項同意書】,並將作品上傳至競賽活動報名網頁,才算完成報名程序。 1、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2人,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聞人物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勞工申請安胎休養,雇主不得拒絕,也不能將請假期間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或對勞工作出不利的處分。 新北市一間電子零組件公司的會計助理,日前應懷孕不適就醫後,醫囑需「宜臥床休息」,但公司認為沒有明確記載「須安胎休養」,扣發該會計全勤獎金、記曠職及解僱,勞工局審議後認定公司違反性平法,對該公司開罰6萬元。 鄧瑞嘉指出,主要負擔家計的30歲以上中壯年勞工,極容易受到市場變化而面臨失業、待業的困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至於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則有131家,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108家,每件裁罰1萬5千元至9萬元不等。

另為方便沿海居民及投保單位就近辦理本局相關業務,自107年5月2日起於嘉義長庚醫院對面增設嘉義縣服務站,提供辦理本局各項臨櫃業務。 以今年40歲的王先生為例,王先生今年參加新北勞工局「Python程式量化數據分析班」課程,順利於8月取得結訓證書,近來於A科技公司擔任IT工程師穩定就業滿3個月,且勞保投保薪資超過3萬元,就可申請穩定就業獎勵金。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新北市勞動人口超過206萬,失業率約為4.1%,等於有8萬多市民面臨失業困境,加上受到新冠肺炎、通膨影響景氣衝擊,許多產業也紛紛轉型或調整工作型態,以因應急遽變化的產業結構及就業市場需求。 勞工局表示,本次公布名單中,南山人壽及上市公司一詮精密均因使勞工超時工作,其中一詮精密甚至有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達108小時,且兩家公司分別已是第6次及第5次違反同一規定,因此分別遭加重處分至50萬及42萬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新北市政府樓層總表

是以,部分工時人員除已參加公教人員保險者外,如與學校有僱傭關係,應由學校依上開規定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 A:勞動基準法係規範勞動條件最低標準,如納入適用,原優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仍可維持,至於低於勞動基準法之部分,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所稱「團體協商」如係指依團體協約法進行之協商,如經簽訂團體協約,工作規則與之牴觸者,無效。 事業單位於工作規則中針對不同對象分別訂立不同規範,亦無不可,惟仍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且不得違反法令及團體協約規定。 條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非繼續性工作得簽訂定期勞動契約。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此外,負責全家超商配送業務的全台物流公司,有未足額計給勞工加班費、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等多項違規情事,且該公司僱用勞工人數達600人,因此遭加重裁罰計36萬元。 按《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6條,設有24局、4處、1委員會等29個所屬一級機關(新北市政府所設處與委員會,均為行政機關,而非市府內部單位)。 依《地方制度法》第55條,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 尤清、蘇貞昌執政時期,各自設計一套視覺識別系統;至2006年時任縣長周錫瑋表示儘量不耗費龐大經費更換,別為個人又搞圖騰,若有需要將公開徵選,於是恢復使用縣徽。 同年,臺北縣政府文化局以縣徽增加色彩演繹作成視覺標識,雖在2008年被基於原有再設計的標誌替代府徽功能,但仍並存為視覺識別系統之主體標誌。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勞動檢查機構一覽表

有關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私法報酬給付義務(工資、資遣費、退休金、職業災害補償等),管理委員會應依法給付。 惟如有給付爭議,大廈管理委員會具有訴訟當事人能力,勞工訴訟後之確定判決,效力及於區分所有權人,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負擔最後清償責任。 另因主任委員係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代表人,有關行政文書之送達,向主任委員為之。 (4)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第1項規定略以,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之雇主,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項規定有不得參加之情形外,餘均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故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離職之當日,填具加、退保表寄(送)保險人(勞工保險局)辦理加、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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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依但書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答:大廈管理委員會為勞動基準法所稱僱用勞工之事業主,因此以管理委員會本身為行政處罰之對象。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地址

2.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凡設籍或居留(新住民)新北市1年以上(以收件日為計算基準)且工作地在新北市之在職勞工取得勞動部核發之甲、乙級技術士證照,其證照必需與現職相關,但已申請其他機關之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 (三)、其他限制: 1.申請者必須於在職期間取得技術士證照,且於提出申請獎勵時證照必須與現職具有相關性。 2.本計畫所稱其他工作證明係指投保單位為新北市職業工會,且所考取技術士證照與其加保職業本業具有相關性。 3.取得技術士證照之在職勞工,已申請其他機關之技術士證照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 若重複申請獎勵經查屬實者,不予獎勵,已獎勵者應予追回。

  •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新北市勞動人口超過206萬,失業率約為4.1%,也就是說有8萬多市民面臨失業困境,加上受到新冠肺炎(COVID-19)、通膨影響景氣衝擊,許多產業也紛紛轉型或調整工作型態,以因應急遽變化的產業結構及就業市場需求。
  •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所稱「盈餘」之意義,該法未見規定。
  • 項規定,該條例之強制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外籍配偶及陸港澳地區配偶獲准居留在台工作者。
  • 工讀生如具僱傭關係,不論全時或部分工時,自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 惟勞工之工作時間尚非全然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且勞雇雙方依該條規定另行約定之工作時間,仍應以書面經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始得為之。
  • ★上課費用5,000元;考試報名費用需另繳交1,820元(此筆費用不能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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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