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6大分析

南山工會日前爭取,認為公司不能規範可否到另一家保險公司登錄。 保險局今天(6日)公布,保險業務員同時登錄在一家產險、一家壽險,不須要再經過公司同意,保險公司若要對此做限制,就回歸到當初雙方簽訂的契約,最快2019年2月底前上路。 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向各有關公會及所屬公司查詢業務員之登錄,各有關公會及所屬公司不得拒絕。 第九條業務員登錄證有效期間為五年,應於期滿前辦妥換發登錄證手續,未辦妥前不得為保險之招攬。 未來金管會放行業務員不必取得公司同意,就可登錄其他家產險,產險公司業務員也可 …

八、以威脅、利誘、隱匿、欺騙等不當之方法或不實之說明慫恿要保人終止有效契約而投保 新契約致使要保人受損害。 九、未經授權而代收保險費或經授權代收保險費而挪用、侵占所收保險費或代收保險費未依 規定交付保險業開發之正式收據。 十一、招攬或推介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之保險業務或其他金融商品。 十二、為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險業務之法人或個人招攬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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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應致力充實消費資訊提供消費者運用,俾能採取正確合理之消費行為,以維護其安全與權益 政府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以上皆是。 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應計入贈與總額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 課者,無須繳納贈與稅本國國民就其中華民國境外之財產為贈與,應課徵贈與稅以上皆非。 某公司三位員工投保團體人壽保險,其中甲員工每月之保險費為三千元,乙員工為二千元,丙員工為 一千元,則試問該公司在新台幣多少元以內部分,可以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六千元三千元 四千元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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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 138.下列項目何者非團體保險對其之限制以避免逆選擇? 參加團體的份子 企業內實際參加保險人數對雇用員公總人數最低比率 企業僱用員工的總人數 性別 … 不受刑事訴追,亦不負民事賠償責任,除因違反其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 而受懲戒外,並不負行政責任之意。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 保險業務員倘因未參加教育訓練或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致受撤銷登錄處分者,應如何確認保險業務員具備從事保險招攬所應具備之專業知識?

第 20 條 各所屬公司對於第七條第一項各款、第十三條及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業務員,應通知其本人及各有關公會建檔供會員公司及相關商業同業公會查詢,並由各有關公會定期將有關之統計分析報表報主管機關備查。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司所屬業務員使用之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應經其往來保險業提供或同意方可使用。 所屬公司如有停業、解散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或執行業務者,應為其業務員向各有關公會辦理註銷登錄;所屬公司未辦理者,業務員得委由其所屬公司之商業同業公會向各有關公會辦理註銷登錄。 業務員受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三條或第十九條第三項撤銷登錄處分者,應依前項規定重新參加測驗合格並辦理變更登錄,始得招攬該種保險。

九、未經授權而代收保險費或經授權代收保險費而挪用、侵占所收保險費
或代收保險費未依規定交付保險業開發之正式收據。 十二、為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保險業務之法人或個人招攬保險或類似保 險業務。 十三、以誇大不實之方式就不同保險契約內容,或與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 商品作不當之比較。 十六、於參加第五條之資格測驗,或參加第十一條之特別測驗時,發生重 大違規、舞弊,經查證屬實。 十七、違反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四項 或第十六條規定。 登錄有效期間內受停止招攬行為處分期間累計達二年者,應予撤銷其業務
員登錄處分。

前項第四款業務員離職、轉任之異動日,應以業務員辦妥離職手續日為準。 業務員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外僑永久居留證號碼、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年度及登錄證有效期間。 原第八條登錄證製發等相關規定移至本條第二項規範,並刪除按月報主管機關備查之規定,以簡化作業。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 保險人破產時,對保險契約之影響為何?

受停止招攬登錄或撤銷登錄處分之業務員,對原處分公司之複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複查結果之 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具名理由向何單位申請覆核所屬公司主管機關各有關公會組成之申訴委 員會以上皆可。 第十六條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所用之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應標明所屬公司之名稱,所屬公司為代理人、經紀人者並應標明往來保險業名稱,並不得假借其他名義、方式為保險之招攬。 第十五條業務員經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視為該所屬公司授權範圍之行為,所屬公司對其登錄之業務員應嚴加管理並就其業務員招攬行為所生之損害依法負連帶責任。 業務員經所屬公司同意,並取得相關資格後,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之業務員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或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得登錄 … 業務員經所屬公司同意,並取得相關資格後,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之業務員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或保險代理人公司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 … 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向各有關公會及所屬公司查詢業務員之登錄,各有關公 …

三、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者。 九、未經授權而代收保險費或經授權代收保險費而挪用、侵占所收保險費或代收保險費未依規定交付保險業開發之正式收據。 對於疑似洗錢之交易,金融機構必須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客戶之交易紀錄,並應向指定之機構申報, 該通報之受理機構為金管會保險局法務部調查局金融情報中心經濟犯罪防制中心。 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 二個 月內 十日內 三十日內 二十日內 ,向贈與人戶籍所在地之稅捐機關申報。 有自動墊繳的保險契約,給付保險金時應扣還墊繳保費應扣還墊繳保費本息應扣還墊繳保費之 利息無需扣還墊繳保費。 年金保險中,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保險公司保證給付期間的年金保險稱為遞延年金保險 即 期年金保險 保證金額年金保險 保證期間年金保險。

曾受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三條或第十九條第三項撤銷業務員登錄處分者, 應重新參加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資格測驗合格,始得辦理登錄。 業務員於招攬保險時,應出示登錄證,並告知授權範圍。 檢視現行法條 第 15 條 業務員經授權從事保險招攬之行為,視為該所屬公司授權範圍之行為,所
屬公司對其登錄之業務員應嚴加管理並就其業務員招攬行為所生之損害依
法負連帶責任。 業務員同時登錄為財產保險及人身保險業務員者,其分別
登錄之所屬公司應依法負連帶責任。 第一項所稱保險招攬之行為,係指業務員從事下列之行為:
一、解釋保險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 檢視現行法條 第 6 條 具備前條第一項資格者,得填妥登錄申請書,由所屬公司為其向各有關公
會辦理登錄。

檢視現行法條 第 13 條 業務員不參加教育訓練者,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為因應實務作業之需,已完成「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下稱本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預告。 本案將於近期內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賡續辦理法規發布事宜。 前項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之內容,應與保險業報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保險單條款、費率及要保書等文件相符,且經所屬公司核可同意使用。 第一項有關學歷限制之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六條具前條第一項資格者,得填妥登錄申請書,由所屬公司為其向各有關公會辦理登錄。

  • 第十六條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所用之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應標明所屬公司之名稱,所屬公司為代理人、經紀人者並應標明往來保險業名稱,並不得假借其他名義、方式為保險之招攬。
  • 登錄申請書、登錄程序及登錄證之格式與應記載事項,由各有關公會定之 。
  • 十一、招攬或推介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之保險業務或其他金融商品。
  • 張三以自己為要保人,對下列何者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A 借錢給張三的李四;B 張三本人;C 欠 張三錢的王老五 AB A BC ABC。

第二十條各所屬公司對於第七條第一項各款、第十三條及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業務員,應通知其本人及各有關公會建檔供會員公司及相關商業同業公會查詢,並由各有關公會定期將有關之統計分析報表報主管機關備查。 第二十一條本規則除已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第二十三條 財政部得指定相關公會辦理保險代理人公司及保險經紀人公司業務員之資格測驗、教育訓練及登錄等事項。 第7條是明列註銷業務員登錄的處罰事項,主要是就申請登錄的業務員(即已考取人身保險業務員證、投資型商品證者,須向公會辦理登錄)有12種行為時,應不予登錄;已登錄者,所屬公司應通知各有關公會註銷登錄。 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者,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 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並以一次為限, 原處分公司並應於申復書面資料到達一個月內將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業務 員。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司所屬業務員使用之文書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應經其往來保險業提供或同意方可使用。 第十七條業務員如有涉嫌違反保險法令之情事或主管機關就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相關事項之查詢,所屬公司或業務員應於主管機關所訂期間內,向主管機關說明或提出書面報告資料。 第五章獎 懲第十八條業務員所屬公司對業務員之招攬行為應訂定獎懲辦法,並報各所屬商業同業公會備查。 業務員經登錄後,應專為其所屬公司從事保險之招攬。 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之業務員,取得相關資格,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 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或保險代理人公司,並以一家為限。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取得相關資格,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 業務之保險經紀人公司,並以一家為限。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 銀行任用之保險代理人,應具備那些資格條件之一?試依現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列明之。

各有關公會應訂定教育訓練要點,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後通知所屬會員公司
辦理。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 前項教育訓練要點應依業務員招攬保險種類訂定相關課程。 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之規定,業務員曾受第 19 條撤銷登錄處分者,應辦理下列何種事項始得辦理登 錄? 重新參加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重新參加教育訓練重新辦理登錄領取新的登錄證即可選 項或選項皆可。 依管理規則第14條規定,業務員經登錄後,應專為其所屬公司從事保險之招攬。 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之業務員,取得相關資格,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或保險代理人公司,並以一家為限。

四、曾犯偽造文書、侵占、詐欺、背信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三年者。 開賣比例低於3成,凸顯產險業保守看待外送產業的保險商機。 唆使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人為不告知或不實之告知;或明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告知或為不實之告知而故意隱匿者。 唆使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人為不告知或不實之告知;或明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告知或為不實之告知而故意隱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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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稱經營同類保險業務,適用第七條第二項規定。 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所用之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 書,應標明所屬公司之名稱,所屬公司為代理人、經紀人或銀行者並應標 明往來保險業名稱,並不得假借其他名義、方式為保險之招攬。 前項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之內容,應與保險業 報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保險單條款、費率及要保書等文件相符,且經所 屬公司核可同意使用,其內容並應符合主管機關訂定之資訊揭露規範。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司或銀行所屬業務員使用之文宣、廣告、簡介、商 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應經其往來保險業提供或同意方可使用。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 業務員應自登錄後每年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

第 13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 條 業務員不參加教育訓練者,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 業務員從事第四條所定應通過特別測驗之保險招攬前,應經所屬公司向前項測驗機構報名,參加其舉辦之特別測驗,合格者由所屬公司依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向各有關公會辦理變更登錄,始得招攬該種保險。 業務員從事前項所稱保險招攬之行為,應取得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親簽之投保相關文件;業務員招攬涉及人身保險之商品者,應親晤要保人及被保險人。 對於業務員有第七條、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三條或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 第三項之一者,各所屬公司應通知業務員本人及各有關公會。 對於已依第十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登錄於其他所屬公司之業務員,其 有第七條或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者,各所屬公司除應依前項規定辦 理外,並應通知其他所屬公司及各有關公會。 各有關公會應依前二項通知建檔供相關商業同業公會及其會員公司查詢, 並由各有關公會定期將有關之統計分析報表報主管機關備查。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

業務員從事第四條所定應通過特別測驗之保險招攬前,應通過前項測驗機構舉辦之特別測驗,並由所屬公司依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向各有關公會辦理變更登錄,始得招攬該種保險。 業務員所屬公司對業務員之招攬行為應訂定獎懲辦法,並報各所屬商業同 業公會備查。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 前項獎懲辦法之訂定或修正程序,所屬公司應納入業務員代表參與表達意 見,秉持公正、公開及維護保戶權益之方式辦理,並於懲處業務員前應給 予其陳述意見機會或程序及事後救濟之機制。 主管機關或各相關公會對熱心公益有具體事蹟或就保險市場推展著有貢獻 之績優公司或優秀業務員得予以表揚或以其他方式獎勵之。 業務員如有涉嫌違反保險法令之情事或主管機關就業務員從事保險招攬相 關事項之查詢,所屬公司或業務員應於主管機關所訂期間內,向主管機關 說明或提出書面報告資料。

九、已登錄為其他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未予註銷,而重複登錄者。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 第 6 條 具備前條第一項資格者,得填妥登錄申請書,由所屬公司為其向各有關公會辦理登錄。 前項文宣、廣告、簡介、商品說明書及建議書等文書之內容,應與保險業報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之保險單條款、費率及要保書等文件相符,且經所屬公司核可同意使用,其內容並應符合主管機關訂定之資訊揭露規範。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

A 不得變更;B 得變更,但不得聲明放棄 處分權;C 得聲明放棄處分;D未聲明放棄處分權者,保險事故發生前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 BCCDAAC。 根據保險局統計,截至2017年底,全台產壽險公司業務員共有33.8萬人,其中產險有13.8萬人、壽險有19.9萬人。 其利,刻意避開其可能之弊端與風險,且該文章觸犯金管會函示、業務員管 理規則19條(第一項違反態樣),不符合本板公益 二.發文格式 1. 本法之主管機關已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改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爰將「財政部」修正為「主管機關」,其餘未修正。 十二、招攬未經財政部核准之保險業務;或為未經財政部核准經營保險業務之法人或個人招攬保險或類似保險業務者。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取得相關資格,得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經紀人 公司,並以一家為限。 業務員轉任他公司時,應依第六條規定重新登錄;異動後再任原所屬公司之業務員者,亦同 。 檢視現行法條 第 12 條 業務員應自登錄後每年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

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可同時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

各同業公會訂定第二項之教育訓練要點時,應考量所屬會員公司若無法自行辦理教育訓練,亦得委託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或其他學術機構辦理;另應納入對辦理教育訓練績效優良之會員公司,定期報請主管機關予以表揚之機制。 已登錄為其他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之業務員未予註銷,而重複登錄者。 第19條是針對業務員有18項行為時,除有犯罪嫌疑,應依法移送偵辦外,其行為時之所屬公司並應按其情節輕重,予以3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其業務員登錄之處分。

各有關公會應將審查合格之業務員通知其所屬公司,以憑製發登錄證,所
屬公司並應於每月十五日前,將上月製發登錄證情形報各有關公會彙總。 登錄申請書、登錄程序及登錄證之格式與應記載事項,由各有關公會定之
。 已領有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執業證書者,得向主管機關繳銷執業證書
後,檢附繳銷執業證書證明,由其所屬公司為其辦理登錄。 曾受第十九條撤銷業務員登錄處分者,應重新參加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
資格測驗合格,始得辦理登錄。 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向各有關公會及所屬公司查詢業務員之登錄,各 有關公會及所屬公司不得拒絕。 所屬公司得向各有關公會查詢業務員有無依第十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 ,登錄於另一家非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 紀人公司之情形。

業務員對前項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 面具明理由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並以一次為限。 前項申訴委員會之組織,其成員應包含業務員代表,並由各有關公會訂定 後報主管機關備查。 業務員轉任其他保險公司時,依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應重新參加業務員資格測驗依管理規則第 六條規定重新登錄直接由所屬公司辦理通過所屬公司辦理一定課程之在職教育訓練始得依規定 重新登錄。 業務員受第十九條撤銷登錄處分者,應依前項規定重新參加測驗合格並辦理變更登錄,始得招攬該種保險。 第三章教育訓練第十二條業務員應自登錄後每年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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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