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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局檢索報告中之本國專利案件,無論是否有Kind Code及KindCode附加數字,若公告(公開)號相同,則皆指同一件公告(公開)專利案件。 本系統外連之「審查公開資訊」頁面,因資安考量調整連結方式,使用者點擊「審查公開資訊」按鈕連結至該頁面時需再輸入驗證碼方可顯示完整審查歷程資訊頁面查詢。 為符合本局資安政策,XP系統及IE8(含)以下瀏覽器使用者需更新作業系統或瀏覽器以正常登入使用本系統,詳細說明,請點這裡。 本系統資料庫於每期公告上線前皆需初步檢核作業時間,若適逢例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上線,使用者如有需求可於公告當日至本局網站「智慧財產e網通」,點選「專利公報」或「發明公報」下載閱覽當期之網路公報。 進入勞保局網站,在「線上申辦」項下,點選e化服務系統(需登入)/個人申報及查詢,進入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登入頁面,選擇以「健保卡+戶號」登入,輸入「身分證號」、「健保卡卡號」、「姓名」、「出生日期」及「圖形驗證碼」資料後,請按下【登入】。

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或未完成交接工作,如有造成雇主之損害,雇主得依民法規定向法院為對勞工提出損害賠償之訴,惟仍不得拒付工資。 工資應依勞動契約約定之金額、給付之日期定期給付,終止契約時應即結清工資給付勞工,至遲亦應於原約定之工資給付日給付,雇主不得以無端之理由拒絕給付。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所稱「盈餘」之意義,該法未見規定。 A:私立各級學校除編制內之教師、職員及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外,其餘工作者均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工讀生如具僱傭關係,不論全時或部分工時,自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本部商工行政服務相關網站已於109年7月1日起停止支援TLS1.0安全性傳輸協定,並請務必啟用TLS 1.1以上版本。

勞工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其他附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如駕照、健保卡、護照、居留證),至勞保局總局或各地辦事處辦理,經確認為勞工本人後,由勞保局人員列印其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 答:管委會雖非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單位但仍得自願參加勞保,如不願參加勞保,但只要有僱用勞工即係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強制投保單位,應依法向勞保局申請成立就(職)保投保單位併同辦理勞退新制開戶,為所僱勞工申報就保、職保加保及勞退新制提繳。 答:不用,已成立勞(就、職)保投保單位之管委會,勞保局會依勞(就、職)保加保資料,將適用勞退新制勞工以勞(就、職)保投保薪資為勞退月提繳工資及依雇主提繳率(不低於6%),自加保日提繳新制退休金,並開單通知管委會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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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為避免未來勞資爭議時,發生舉證困難之情形,建議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為宜。 另事業單位如確有需求,亦可於工作規則內明訂獎懲事項,以杜爭議。 至工作規則所訂獎懲事項是否合理,仍應由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詳予審核。 條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非繼續性工作得簽訂定期勞動契約。

  • 為保障渠等勞動權益,爰公告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之工作者(不包括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 系統功能包括:行政區、道路、門牌、地號查詢定位、土地使用分區面積統計、歷次計畫案查詢、距離面積量測、底圖切換等輔助功能,為唯一可於單一網站查詢全國土地使用分區圖資之系統。
  • 爰雇主欲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當依前揭規定辦理,不得任意與勞工終止契約或強迫勞工自行離職。
  • 款規定,擔任導師係屬教師之義務,其職責係以輔導學生為主,非從事行政工作;對於「公、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外」之教師,屬一致性規範。
  • 「補充保費作業專區」提供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辦理「個人查詢補充保險費免扣繳作業」、「個人繳納證明線上列印/郵寄申請作業」、「單次約定轉帳繳費」、「網路繳費」、「指定利息/股利補充保險費繳款單郵寄地址」、「利息、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電子繳款單申請及下載」等業務。

有關專利資料收費標準價格及內容,已於97年10月23日發布實施,請點選本系統首頁下方「開放資料」-「專利資料取得」-「專利資料收費標準說明」查詢。 1.至本系統首頁最下方,Acrobat Reader網站連結,下載安裝程式,便於檢視瀏覽公報及說明書影像資料。 又勞動契約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之事由,而於最低服務年限屆滿前終止者,勞工不負違約賠償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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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工資清冊: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總額、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發給之工資數額等事項記入。 如私校經營困難已是可預知之趨勢,為保障私校受僱勞工權益,更應將渠等納入勞動基準法之保障,避免因經營不善而損及勞工權益。 如欲查詢您的請領資格或登錄帳戶,自110年6月4日起開放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另自110年6月7日至110年7月5日開放登錄帳戶。 如欲查詢您的請領資格或登錄帳戶(自110年6月7日至110年7月5日開放登錄帳戶),請點選此處連結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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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本網站良好檢索環境及服務效能,維護使用者權益,專利說明書整篇下載將比照國外專利局作法,要求使用者輸入螢幕顯示之亂碼,經核對無誤後提供下載整篇說明書,以防止不肖人士利用機器人程式大量下載資料,佔用連線頻寬,影響一般使用效能。 為配合97年12月18日行政院公布之「中文譯音使用原則」,對於專利申請文件之發明人及申請人中文姓名未加註英文者,本局專利英譯資料庫採用之譯音原則將由現行國語注音第二式改為漢語拼音,發明公開案自第0714期起、公告新型案自第3617期起實施。 採線上申請方式,約第 4 天可查到案件;因資料核對作業關係,請於提出申請次日約 14 個工作日後再行查詢。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內之金額,其所有權屬於勞工,雇主不得查詢員工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金額。 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並保護勞工隱私權,勞保局目前提供給勞工本人以下查詢方式。

前項所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本保險:一、依法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 三、受僱於依法免辦登記且無核定課稅或依法免辦登記且無統一發票購票證之雇主或機構。 爰所詢工讀生如為學校所僱用,依上開規定應由雇主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及就保。 故私校編制外工作者若為退休後再受僱,學校仍應為其提繳退休金。 條分別定有例假、休假及特別休假規定,前開假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另勞工如因有婚、喪、事、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依該規則規定辦理;惟勞工請假規則係最低標準,事業單位如有較優之規定,自可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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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符合「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通報範圍且有加強查緝必要之通緝犯,將照片等相關資料刊登供不特定人瀏覽。 針對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偵辦涉嫌貪污、經濟犯罪、毒品、槍械、組織犯罪、洗錢及其他重大刑事案件,潛逃境外,且依該局相關追緝作業規定核定之通緝對象。 本圖台僅供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原住民族部落環境基本調查之駐地人員使用,請駐地人員憑帳號密碼登入作業。

  • 工讀生如具僱傭關係,不論全時或部分工時,自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
  • 補助或委辦之各執行機關其所僱人員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應視該機關是否適用該法而定。
  • 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或未完成交接工作,如有造成雇主之損害,雇主得依民法規定向法院為對勞工提出損害賠償之訴,惟仍不得拒付工資。
  • 透過「勞保局行動服務APP」查詢:首次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勞保局行動服務』APP後,需先結合自然人憑證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註冊建立『行動服務帳號』,取得帳號密碼,並完成行動裝置的認證,就可以查詢。
  • 歲以下,受僱之本國籍勞工、外籍配偶、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配偶,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項規定,該條例之強制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外籍配偶及陸港澳地區配偶獲准居留在台工作者。 故符合上開規定者,即應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與其「是否具雙重國籍」無涉,雇主依法應為其提繳退休金。 A:勞動基準法係規範勞動條件最低標準,如納入適用,原優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仍可維持,至於低於勞動基準法之部分,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並保存五年。 款規定,擔任導師係屬教師之義務,其職責係以輔導學生為主,非從事行政工作;對於「公、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內、外」之教師,屬一致性規範。 條規定意旨,除適用該法確有窒礙難行者外,原則上應適用一切勞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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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國1平面北向林口交流道至五股交流道路段暨南向33.5k至34.2k內側車道全線施工封閉日期暨時間。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 版權所有copyright2021 最佳解析度 局查詢 1920 X 1080 本網站建議以Google Chrome、Firefox瀏覽器瀏覽,以獲得最佳瀏覽體驗。

當您點擊「我同意」時,視同您已充分了解並同意本網站智能客服「E-GOV小幫手」開始蒐集與處理您所提供的資料,蒐集範圍將包含使用COOKIE記住您的角色與當次對話紀錄。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們,為維護自身勞保權益,可善用多元管道查詢個人投保資料,隨時掌握個人投保情形,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局查詢 透過「勞保局行動服務APP」查詢:首次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勞保局行動服務』APP後,需先結合自然人憑證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註冊建立『行動服務帳號』,取得帳號密碼,並完成行動裝置的認證,就可以查詢。 配合本局e網通系統憑證更新作業,本局電子送件與相關電子服務將於111年12月21日(三)中午12時至13時30分停止服務,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2.被舉發成立之專利案可能因訴願或行政訴訟進行中而未確定專利權被撤銷,此時專利案件仍顯示為核准(但詳目資料內的「案件狀態」頁面將完整顯示其舉發成立);並將於公告證書作廢後才顯示為撤銷,但其撤銷日仍為實質審定舉發成立日期。 一、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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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進大廈管理委員會對於勞動基準法暨相關勞工法令之瞭解,釐清勞雇雙方權利義務,針對大廈管理委員會常問相關法令疑義,彙整常見問答集,歡迎多加利用。 規定,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適用本法前之工作年資依其當時應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資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 條所列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原因,縱使勞工同意,亦不得使勞工在例假日工作。

答:提繳人員名冊將列在勞工退休金繳款單(每月25日前寄發)之計算名冊,請務必仔細核對,提繳資料如有不符,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前來函勞保局辦理更正。 答:查勞動基準法第13條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已有明定,雇主除有同條但書或災保法第84條所定各款情形外,不得終止勞動契約。 另勞動基準法第13條屬強行禁止規定,所以勞工如有第12條第1項所定情事,於勞工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雇主仍不得終止契約。 至於第12條第2項所定期間,俟職業災害醫療期間屆滿後,前後合併計算。 故管理委員會與管理負責人不會併存,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才會推選管理負責人。 前開公告適用範圍係以有成立管理委員會者為限,並不包括未成立管理委員會而推選管理負責人者。

行動電話認證申請成功後,會綁定於申請裝置及瀏覽器中,下一次使用僅需輸入4個欄位「身分證號、出生日期、姓名、憑證密碼」,點選送出,驗證成功後即可進入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頁面查詢、列印個人專戶資料。 (5)管理委員會如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向主管機關報備在案,或依法取得其他政府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即有依法辦理登記之事實,應依前開規定為所僱用之勞工辦理加保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凡由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所僱用之勞工,應有該法之適用,與僱用該勞工之經費來源無關。 補助或委辦之各執行機關其所僱人員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應視該機關是否適用該法而定。

答:管委會如係將大廈管理維護工作委任保全公司、管理維護或物業公司辦理,其所派駐之人員係受僱於保全、管理維護或物業公司,早有勞動基準法之適用,應由該公司負擔雇主責任。 項規定有不得參加之情形外,餘均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故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離職之當日,填具加、退保表寄(送)保險人(勞工保險局)辦理加、退保。 是以,部分工時人員除已參加公教人員保險者外,如與學校有僱傭關係,應由學校依上開規定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 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事業單位應成立之勞工參與機制,其功能與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不同。

查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如勞工所從事之工作係為事業單位之繼續性業務,雇主不得與勞工簽訂定期契約。 局查詢 又勞動契約是否為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非依經費來源為判斷,而係依勞工所從事工作之性質與學校業務之關聯性,作個案判斷。 本系統提供各界查詢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包括都市計畫、非都市土地及國家公園使用分區。 系統功能包括:行政區、道路、門牌、地號查詢定位、土地使用分區面積統計、歷次計畫案查詢、距離面積量測、底圖切換等輔助功能,為唯一可於單一網站查詢全國土地使用分區圖資之系統。 (4)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條第1項規定略以,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之雇主,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規定,如雇主未提供專業技術培訓或勞工因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合理補償,尚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且服務年限與受訓期間之比例,若經綜合考量已逾合理範圍,且顯失公平者,其約定無效。 雇主如認勞工有提前違約行為要求員工損害賠償時,應循民事訴訟途徑求償,以據此確定賠償金額,尚不得逕自工資中扣除或強制員工簽署契約。 ,以執行計畫主持人個人之計畫為主,屬定期契約制僱用人員;而「約聘職員」則為負責校內行政業務,部分屬不定期契約僱用人員,兩者除經費來源不同外,嚴格來說,雇主亦不同,如併計年資,會造成認定上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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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分別定有例假及休息日、休假及特別休假規定,前開假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另勞工如因有婚、喪、事、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依該規則規定辦理;惟勞工請假規則係最低標準,事業單位如有較優之規定,自可從其規定。 條規定給付資遣費,如雇主未依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則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局查詢 爰雇主欲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當依前揭規定辦理,不得任意與勞工終止契約或強迫勞工自行離職。 歲以下,受僱之本國籍勞工、外籍配偶、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配偶,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登入資訊驗證成功後頁面將導至「我的E政府」多因子身分核實及認證機制畫面,請依頁面指示輸入設籍戶口名簿戶號,驗證成功後將自動導入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頁面,再點選「查詢作業」/「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即可查詢、列印個人專戶資料。 「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提供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辦理「查詢個人未繳保險費與列印繳款單」、「查詢、列印個人及眷屬投、退保資料及保險費繳納證明」、「申請健保卡」等業務,以及到「健康存摺」專區申請與下載個人就醫資料。 「補充保費作業專區」提供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辦理「個人查詢補充保險費免扣繳作業」、「個人繳納證明線上列印/郵寄申請作業」、「單次約定轉帳繳費」、「網路繳費」、「指定利息/股利補充保險費繳款單郵寄地址」、「利息、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電子繳款單申請及下載」等業務。 如勞工實際提繳年資滿15年以上者,試算結果將同時呈現月退休金及一次退休金金額,倘實際提繳年資未滿15年,則試算結果僅呈現一次退休金金額。 依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意旨,除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該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適用外,應適用一切勞雇關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曾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台(八七)勞動一字第0五九六0五號函公告私立各級學校之教師、職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依但書規定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稱「預扣勞工工資」,係指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又,工資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勞工如已提供勞務,雇主即應依勞動契約約定之數額、給付之日期定期給付工資,至遲亦應於原約定之發薪日給付。 答:查勞雇關係存續期間,勞工除有提供勞務的義務外,尚有忠誠、慎勤之義務,亦即勞工應保守公司的秘密及不得兼職或為競業行為的義務。 惟現行勞工法令並未明文禁止勞工之兼職行為,故勞工利用下班時間兼職,如未損害雇主之利益,且未影響其勞動契約之履行及正常生活,原則上並未違反勞動法令之規定。

當搜尋公司(分公司)/商業(分支機構)/有限合夥(分支機構)之登記資料,請輸入統一編號,公司(分公司)/商業(分支機構)/有限合夥(分支機構)名稱,外國公司/外國有限合夥(分支機構)英文名稱,或地址。 請選擇搜尋資料種類:名稱、統一編號及工廠登記編號 地址 公司代表人 公司董事或監察人或經理人 章程所訂外文公司名稱 跨域查詢 舊公司名稱或舊公司統一編號。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或未開啟JavaScript功能,將無法正常使用本系統,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功能,以利系統順利執行。 勞動保障卡查詢:可先上各發卡銀行的網路ATM網頁,由發卡銀行認證身分後連結勞保局網頁查詢(合作銀行:土地銀行、台新銀行、玉山銀行、台北富邦銀行、第一銀行等5家)。 本系統使用者人數眾多,為使有限資源能充分利用,所以需刪除超過半年未使用之帳號,使用者如需再使用此項功能,可重新開設新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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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