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生介紹

打工時可以學到的社會經驗與交到的朋友跟出社會後的正式工作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以前打工時就算沒有排班,還是會回去找找同事聊天,不像畢業工作後,一休假只想遠離辦公室並且落實「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的精神。 其實在《勞基法》中並沒有「工讀生」名詞,法令只有將勞工的薪水計算方式區分成「時薪」(或日薪)及「月薪」,其他的法定權益跟一般俗稱的正職員工比較起來,是沒有不同的喔。 工作,對部分的人來說是夢想的實踐,但對更多人來說,是家庭的支柱。 許多人大半人生時間都如同在勞動市場的一葉扁舟,對於法令,你怎麼能不在乎? Workforce,我們是一群有人力資源、職業訓練及勞動檢查員經驗的團體,希望透過以往的實務經驗,用文字與圖解試著摒除複雜的勞動法令所致生之迷霧,讓勞資雙方都能了解這份國家制定的說明書。

工讀生

3、工讀生投保薪資之申報,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由投保單位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投保薪資分級表之規定覈實申報。 另部分時間工作工讀生之薪資報酬如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投保薪資得依照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有關部分工時工作者適用之投保薪資等級申報。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童工是指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同法條第2項規定,童工不得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同法第47條規定,童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並於同法第48條規定不得於午後8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 依據同法第46 條規定,未滿18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工讀生: 工讀生的工作內容

(4)雇主或受領勞務者應於勞務提供起始日起前90日至20日之期間,向勞務提供地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依規定檢具文件申請許可,許可期間每次最長為1年。 工讀生 (5)雇主或受領勞務者倘違反上開規定,根據《勞動基準法》第77條規定,最高可以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然而,相較於法律對建教生的權益保障;實習生不論是在訓練時間與費用、生活津貼及勞工保險等都沒有法律來具體規範,只透過學校與合作機構以簽訂書面契約的方面來處理。 不過,學生實習期間如果有從事學習訓練以外的勞動力提供,則書面契約條款的訂定,應該要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原則上工讀生與雇主雙方的權利義務,應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勞工保險的投保,則應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辦理加保;至於受僱於未滿5人或不屬於強制投保的事業單位,雇主可以自願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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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人員] 1.有一年以上展場銷售、專櫃位銷售經驗 2.有保健品、健康食品銷售經驗尤佳 3.現場會有專業銷售主管帶領 4.活動前須要上課 約一小時(有計算時薪) ※[收銀人員] 1. 有收銀經驗 請確定會用刷卡機、ipad收銀操作等等 2. I 雇主違反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未按時提繳或繳足退休金者,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完繳前一日止,每逾一日加徵其應提繳金額百分之三滯納金至應提繳金額之一倍為止。

工讀生: 工讀的「加班費」怎麼算?

但勞基法有規定每日及每週的工作時數上限,以工讀生打工的時數來說,就是每天的正常打工時數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則不能超過 40 小時。 相信大家在學生時期或多或少都有打工的經驗,但身為工讀生,其實很多時候並沒有好好了解自己的權益;而若你身為雇主,可能也經常因為複雜的法律規範感到頭痛,對於工讀生、兼職人員的雇用細節也不完全清楚。 勞保局強調,學生投入時薪工作,儘管是工讀生,領的是時薪,若其受僱的事業單位為強制加保勞保單位,雇主必須擔負起為其加保勞保的義務,若同一名工讀生兼了兩份工,則該兩名雇主必須各自為其投保和提撥退休金,「只要受僱從事工作,不論有幾份工作,所屬雇主都需為勞工加保勞保和提繳退休金」。

而該法中所稱「非繼續性工作」係指雇主非有意持續維持之經濟活動,而欲達成經濟活動所衍生之相關職務工作而言。 」故有關聘請工讀生辦理臨時性活動是否可免實施一般體格檢查,宜視其工作職務是否符合前開規範。 若於實務上對非繼續性工作之認定有疑義,可檢附相關資料(如職務或工作說明書)逕洽當地勞工主管機關予以協助。 再者,工讀生之休息、休假︰工讀生依《勞動基準法》規第四章規定辦理,例如: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 依據同法第36條規定,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工讀生 又依同法第37條規定,國定假日、勞動節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是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

工讀生: 公司要找對事情讓你做,你的責任就是把事情做對

如果休息日加班時數達 9-12 小時,工資要加給平日每小時工資的二又三分之二,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工讀生 2.67」。 如果平常日加班超過 2 小時,前2小時加班費為「時薪 x 時數 x 1.34」,後面超過2小時的部分為「時薪 x 時數 x 1.67」。 如雇主本有常態性的勞務需求,與勞工協商每月固定出勤時數,並給付固定工資的話,屬於按月計薪形式,依照 111年1月1日起實施之基本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每月25,250元。

  •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
  • 雇主應為勞工提繳之退休金,不得因勞工離職,扣留其工資作為賠償或要求勞工繳回;雇主如果未依本條例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致工讀生權益受損,得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亦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訴檢舉。
  • 另部分時間工作工讀生之薪資報酬如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投保薪資得依照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有關部分工時工作者適用之投保薪資等級申報。
  • 至於勞退,雇主也應該在工讀生到職日當天就辦理,而且根據勞基法的規定,按月提繳不得低於每月工資 6%。
  • ,所以要很清楚地告訴他們要做哪些,怎麼做,連打掃這般小事,也應該說清楚,甚至要教導,最好是在面試時就明確告知,以避免後來對工作認知的爭議。
  • 但假設你打工的期間少於 3 個月,則你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在雇主這邊加保,或是維持原來參加健保的方式,避免短期內加退保轉換的時間差與轉換的麻煩。

網路書店龍頭「博客來」爆出「假承攬真僱傭」爭議,律師陳又新指控,60多歲李姓清潔阿姨服務該公司20多年,卻突遭解雇,這期間更是沒有勞健保、退休金。 李姓阿姨本人也出面發聲,坦言,自己連工讀生享有的基本福利都沒有,「我是為了一口飯在忍耐」。 如果公司沒有跟學校或老師簽約的,即使你公司自己用實習生的名義,就是僱傭關係,都必須依照勞基法相關規定,給予至少最低基本薪資、勞健保及其他權益。 部分工時之工作制係指事業單位內部勞工從事工作之時間較法定、團體協約約定或事業單位內已設定之一般正常工作時數為短之制度。 其型態計有縮短每日、每週、每月和每年之工時;等量、不等量;規律和不規律分配;僵硬或彈性的工時規定,亦可綜合各種型態加以運用。

工讀生: 工讀生、實習生傻傻分不清?管理起來真頭痛?到底該如何管理才適當?|菲大專欄

因此公司或雇主其實不能在勞動條件上,對部分工時的工讀生,作出與「全時勞工」太大差別的勞動條件。 總之,工讀生仍與一般勞工相同,可以享有相關之勞動權益。 10、凡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並經常僱用工讀生及部分工時者之事業單位,訂立工作規則時,應於其中訂定適用該等勞工之條款。 雇主應為勞工提繳之退休金,不得因勞工離職,扣留其工資作為賠償或要求勞工繳回;雇主如果未依本條例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致工讀生權益受損,得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亦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訴檢舉。 個人退休金專戶累積之退休金及收益,於年滿60歲時始得請領,參加新制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請領月退休金,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則應請領1次退休金。

許多人都認為,大學畢業後應該要找一份高薪且穩定的正職工作,一名男網友表示,今年已經30歲了,現在做的工作是兼職工讀生,且已經做了快要5年,因為工作輕鬆加上自由排班,讓他非常滿意,雖然月薪不到3萬元,但卻很夠用,「好奇30歲還在打工的人多嗎?」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 (三)保單銷售後電訪:對於高齡客戶投保,年繳保險費或單件保險費一定金額以上之保單,需於契約撤銷期間屆滿前完成電訪作業,以確認其瞭解商品內容及投保意願。 (三)官方網站設有「公平待客原則」專區,增進消費者對臺銀人壽落實公平待客原則之瞭解,進一步提升企業信任,並對內形塑「公平待客原則」之企業文化,同時加強員工教育訓練有關高齡弱勢消費者權益之服務及保護意識,以維保戶權益。

如「2週彈性工時」,雇主與勞工協議後,將2週內2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到其他工作日。 但分配的正常工時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也就是說單日的正常工時最高可以到10小時,但相對的,2週內一定有某天的正常工時最高只能為6小時。 而調整後單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48小時,但必須要有1個例假,而且週期內要有2天例假日與2天休息日,且不能使勞工連續出勤逾6日。 很多人會利用上課、上班的空閒時間,或是利用學生的寒暑假期間透過打工、兼職工作來充實生活、多一分經歷,並藉此賺得一筆外快。 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台幣(以下同)25,25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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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進入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公民營事業單位打工(工作),其各項勞動條件,如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均應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其他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也建請雇主參照該法辦理。 一、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工廠、公 司及行號等之部分工時勞工,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由雇主辦理加保。 至於僱用勞工未滿5人及第6條第1項各款規定各 業以外事業單位之部分工時勞工,依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規定,得自願加保。 惟雇主如已為所屬勞工申報加保者,其僱用之部分工時勞工,亦應辦理加保。

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大部分的打工族都是在員工人數只有五人以下的微型單位工作,雖然未必要投保勞保,但雇主還是應該要幫員工投保「就業保險」以及提繳百分之6的勞退金唷,否則可能就會影響到勞工以後的退休金或是未來申請失業給付的資格。 僱用員工(包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達5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應申報員工參加勞保、就保及職保。 打工族的權益和正職員工一樣,並不會因為你是工讀生而縮水。 各投保單位於僱用工讀生,應依規定於其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公保險及就業保險。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4款規定,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

另外,工讀生的工作時間依勞基法規定,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 假設雇主要求工讀生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工讀生延長工作的時間連同其正常工作時間,一天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則不得超過46小時,工讀生如果因健康或其他正常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雇主也不得強制其工作。 工讀生 I 投保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為其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或勞工離職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 提繳方式是用B全月工資總和,對照「勞工退休金提繳分級表」所對應的月提繳工資,以不低於6%的金額提繳。

一般來說,若工讀生打工的工作期間大於 3 個月,而且每個工作天皆有上班;或是工作期間大於 3 個月,而且每週工讀的總工時大於 12 小時,則雇主需要幫你投保健保。 根據勞基法規定,不論是打工的工讀生或全職員工,只要加班,雇主都必須給予加班費,而且工讀生打工的加班費也須按照勞基法的規定計算。 並且依照勞基法規定,以一天正常的上班時數 8 小時來說,不可以加班超過 4 工讀生 小時,工讀生打工的時數也同樣適用此規定。 那些關於工讀生的必知知識,如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工時與時薪加班費的計算等,都一次在本文中介紹! 希望讓求職者充分了解自身的權益,應徵打工、面試工讀生職位時更加謹慎;而雇主也更明白自己的相關法定義務,不再因不了解而誤觸法律。

  • 1.上班時間:08:30~18:00 2.工作內容: .負責收銀結帳及商品包裝入袋。
  • 人稱菲大,菲利普(宋克家),一個有跨領域背景以及跨國人資管理經驗的HR,現為上承人資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資深顧問)以及FemasHR鋒形雲端人資系統的特約顧問。
  • 部分工時工讀生及工作者於遭遇職業災害時,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辦理,不因其為部分工時勞工而有不同。
  • 二、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之部分工時勞工,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或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應依就業保險法第5條規定,由雇主辦理加保。

財團法人現代保險教育事務基金會於2000年2月成立,以「增進與普及全民保險教育」為宗旨,致力於提升全… 公司大門一開啟,就會見到你: 1.你不用長的漂漂亮亮,但至少打扮端正得體。 沒事時, 工讀生 1.打打電腦,Keyin 資料,保持環境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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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