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收樓令11大分析2024!(震驚真相)

業主與租客可以根據雙方的意願自由擬定租約的內容及條款,並按照合約精神履行租約下的租賃安排,保障業主及租客雙方的利益。 法庭在行使酌情決定權之前,亦會考慮被告人有否提出任何抵銷或反申索。 因此,一般而言,若租客未能在租金到期日十五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已有權終止有關租賃。

  • 你(判定債權人)應明白,押記令只不過為你提供了一種保證;因此,它僅是一種間接執行判決的方法而已。
  • 這 是 一 份 書 面 的 通 知 書 , 裡 面 列 明 租 約 將 於 某 日 終 止 。
  • 安排執達吏上門收樓當日,單位内所有物品都會由執達吏逐一清點。
  • 答辯人若想法庭頒令暫緩執行收樓令狀,可以向土地審裁處登記處提交一份傳召訴訟各方的傳票,並把傳票的副本送達申請人。
  • 當勝訴一方已向區域法院提交財物扣押申請時,財物扣押令便適用。
  • 故此,執行成功與否其實取決於很多非執達主任辦事處所能控制和在其職責範圍以外的因素,包括債務人是否有足夠經濟能力償還債項等。

貼完3日門口紙後,需要在3日內到審裁處宣誓,表示自己已經盡力通知租客。 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必須準備《申請通知書》、身份證明文件、《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完成打釐印的租約正副本、租單存根和其他租約的文件。 如有需要,執達主任辦事處可代安排私人護衛員陪同執達主任執行有關令狀,以便在成功執行令狀後看守被扣押的財物及實產。 假如拍賣中的最高出價未逹底價,執逹主任將會致電給業主代律師,聽取指示。 如不满意拍賣結果及希望就有關出售事宜作出其他安排,須申請進一步的法庭命令,此舉須另收費。

申請收樓令: I) 收回管有權案件

中美貿易戰、週邊經濟不穩定、加息週期開始等利淡因素接踵而來,導致香港樓價近兩個月升勢緩和,市場觀望氣氛濃厚。 ,一個收費,包括管理出租物業、收租管理、代發租單收據、物業續租、解決租務糾紛。 這 種 條 款 稱 為 『 中 斷 條 款 』 或 『 提 前 終 止 條 款 』 。 要 運 用 這 種 條 款 , 尋 求 終 止 租 約 的 那 一 方 就 必 須 嚴 格 遵 行 該 條 款 所 訂 明 的 一 切 條 件 , 譬 如 通 知 期 的 長 短 。 所 謂 市 值 租 金 , 即 是 一 般 同 等 租 約 住 客 所 付 出 的 租 金 。

申請收樓令

除了買樓需查冊外,其實租屋時,一樣有查冊需要,而物業代理一般都會給予有關物業的查冊紀錄。 業主在採取法律行動追討欠租之前,最好先收集租客欠租的證據,例如每月銀行收入的單據,列明交租日期和金額。 除非法庭另有指示,用於支持申請的宗教式誓章或非宗教式誓詞,可載有關於資料或所信之事的陳述以及資料或所信之事的來源及理由。 申請收樓令 葉謝鄧律師行於1994年創辦開業,至今服務港人超過28年,法律經驗豐富。 過去十多年,以持續發展、永續經營為目標,自置部分辦公物業和過萬呎檔案倉庫,招攬培育人才,發掘法律專才,規模擠身眾律師行的頭8%,辦事處16間。 除此之外,業主可要求租客提供身份證、糧單、信貸報告,甚至過往的交租紀錄,以確認對方為人,及有足夠收入繳交租金。

申請收樓令: 業主需要注意的地方

請注意:租賃協議加蓋印花和提交表格CR109的手續可以同步進行,無須分開辦理。 如你選擇先辦理租賃協議加蓋印花的手續,請確保在限期前提交表格 CR109,以免被加徵過期收費。 (包括已獲授權的物業代理),應在租賃/分租租賃協議 (包括新訂及重訂協議) 訂立當日起計一個月內,向估價署提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 (表格 CR109)。

這項申請須由業權不少於百分之十的業主,或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或他所授權的人員提出。 答辯人若要反對申請,必須在收到通知書後的7天之內填妥反對通知書(表格7),說明他/她反對的理由,然後把反對通知書送交司法常務官存檔。 申請人可把副本親自交給答辯人,亦可以把副本放置於答辯人在香港最後為人所知的或通常的居住或營業地址,或以普通郵遞方式寄出。 如果答辯人的送達地址或在香港最後為人所知的或通常的居住或營業地址有信箱,申請人也可以把副本放進信封內,在信封上寫上答辯人的姓名和地址,再把信封封口,然後投入信箱內。

申請收樓令: 執行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或財物扣押令

租契的業主及租客必須在一式兩份的租契上簽名、在簽名旁蓋上紅章及互相交換該租契。 無論收樓是否成功,每次所花的執達主任開支及護衛員費用,均從上述按金中扣除,收樓後業主可要求取回所剩按金。 入稟前,業主記得確認租約已打釐印,並且已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 CR109),通知已將物業出租。

申請收樓令

規管租賃的業主須在有關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 60 日內,或根據條例第 申請收樓令 IVA 部在有關租賃的租期視為開始後的60日內,向署長提交填妥的租賃通知書(表格 AR2)。 如業主沒有合理辯解而拒絕遵從或忽略遵從此項規定,該業主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港幣 10,000元),如有關罪行是持續罪行,則可就該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港幣 200 元。 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條例”)的規定,除非估價署署長已在表格CR109上批署,否則業主或主租客無權採取法律行動,以追收有關租賃協議下的租金。 當業主已經律師發出律師信,強烈要求清付欠租,並且限期已到,若對方沒有遵從,律師便向法庭入紙申請封租令,申請由執達主任強制執行封租。 若成功執行令狀,而欠租租客所償還的欠租,或拍賣財物 / 實產所得的款項足以支付判定欠租及所耗費用的話,業主方可追回有關開支。

申請收樓令: 服務承諾

於送達「遷出通知書」7天後,執達主任便會按申請人要求安排覆核及收樓。 若有關地方仍被佔用,執達主任便會通知佔用人已定的交還日期。 若沒有物品或沒有足夠物品可供扣押,而申請人又在現場的話,申請人可即時向執達主任作出提示。 若申請人不在現場,執達主任會用書面通知申請人有關結果。 於執行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或財物扣押令當天,一名執達主任會帶同一名護衛員前往被告人的處所。

  • 財物扣押乃指根據區域法院就業主的申請而發出的財物扣押令而檢取、扣留及售賣在出租物業內發現的可動產(例如貨物、傢俬或電器等),以清償所欠租金。
  • 如被告仍然不支付款項總額,被扣押的物品將於限期過後的首個工作天公開拍賣。
  • 當業主和租客發生矛盾,租霸會展開報復行動,常見的包括破壞單位大門或鐵閘,以電話騷擾業主,甚至出言恐嚇。
  • 陳婦買地後,只向張收數百元租金,過去 8年一直準時交租。
  • 司法機構數字顯示,法庭執達主任過去三年執行錢債或財物扣押等法庭命令的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九至四成,成功率嚴重偏低。
  • 至於其他案件,申請人須將執行令狀直接送交有關法庭登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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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估價上訴案件、地租上訴案件及房屋上訴案件的各方應注意,若在提交反對通知書後的14天內無人申請排期聆訊,則上訴程序將失效。 署長在作出決定後會把通知書送達有關人士,不服署長決定的人士可於收到通知書後28天之內,向土地審裁處提出上訴。 如果答辯人已經提交反對通知書,或者提交的期限已過但沒有人提交反對通知書,有關申請中的任何一方在通知其他各方後,可以使用符合表格31格式的申請書,向司法常務官申請將有關申請排期聆訊。 答辯人若要反對有關申請,必須在收到申請通知書後的21天之內,把反對通知書(表格7)送交審裁處存檔並送達申請人。 如果業主、註冊承按人、管理人、民政事務局局長或他所授權的人員有意根據(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申請解散管理委員會並委任一名管理人,或撤換管理人,必須使用表格29。

申請收樓令: 案件的排期、延期和撤銷

執達主任的權力來自香港法例第4章《高等法院條例》第38A條。 條文規定執達主任須按照法院規則完成交付羈押的命令,並送達兼執行高等法院的法律程序文件。 妨礙執達主任執行職責可構成藐視法庭罪,可經循簡易程序定罪,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或經循公訴程序定罪,處監禁兩年。 司法機構重點指出,在民事訴訟中,強制執行未獲履行的判決是判定債權人的責任。

申請收樓令

4)在收樓當日,執達吏亦會陪同業主前往單位,隨行鎖匠在有需要時亦會破門而入,確保業主能順利收回物業。 在網上遞交電子表格R1A,須要輸入估價編號或 R1A 號碼。 估價編號印於「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的上半部分,在物業單位地址或名稱的下方。 如你最近收到表格R1A(請參閱以下第 2 段),表格的左上角印有 R1A 號碼。 會計部計算出應發還的按金餘額和備妥款項後,會通知律師前往領取。 即使上訴的期限或申請上訴許可的期限已經屆滿,但審裁處或上訴法庭仍可在任何時間延展上訴的時限或申請上訴許可的時限。

申請收樓令: 支付裁定某方應得的款項

而且目前法例較保障租客,當租客重新繳交租金後,有關收樓申請便需取消。 到下個月租客再拖欠租金時,業主又需再次申請收樓,較為勞精費神。 申請收樓令 租賃文件通常都會包含一項條款,容許業主在租客沒有繳付租金的情況下,重新進入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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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存檔反對通知書,則雙方均可提交表格31申請排期聆訊有關申請。 若要申請裁定已去世租客的某些家庭成員能否取得已去世租客在規管租賃下的利益及保障的享有權,則須填妥申請通知書(表格22)乙部。 申請收樓令 上文I)中有關「送達申請通知書」(除了張貼申請通知書及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的要求不適用外)及「反對通知書」的程序都大致適用。

申請收樓令: 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到交還日期時,執達主任會聯同業主再前往有關單位收樓,如有需要,會安排鎖匠破門入內收回單位。 若處所內有足夠的財物及實產可供扣押,執達主任便會扣押與令狀所載的金額及執行令狀所需費用相若的物品。 申請人須承諾會支付執行扣押工作所需的費用,否則執達主任將不會扣押任何物品,亦即令狀不能成功執行。 此外,在促使有關人士完全遵從及履行法院或審裁處的判決及命令時,執達事務組也擔當重要的角色。 舉例說,如果法院命令判定債務人要償還債項,或命令某人要遷出某處所,但有關人士未有遵從命令的話,勝訴一方便可以向執達事務組提出申請,以適當的步驟追回債項或收回物業。 首先,執達主任及執達主任助理須按照法院、審裁處或訴訟人士的要求送達傳票以及其他重要的法律文件。

當申請人取得法庭或審裁處判對方付款的命令 申請收樓令 / 判決或裁決後,若對方沒有遵從,申請人便可申請由執達主任強制執行該項命令 / 判決或裁定。 申請人也須注意,執達主任只能按申請人的指示執行法庭的判決及命令,他們沒有責任替申請人追尋債務人的下落或確保申請人能夠取回債項。 倘若未能將文件成功送達對方,可要求法庭作出替代送達的命令,由法庭決定採取甚麼步驟,以便讓與訟的另一方知悉有關文件。 提交申請通知書後的 7 天內,業主要向租戶送達一份副本。

申請收樓令: 處理物業續租及租賃糾紛

在簡單的案件中,如收回管有權的案件,則可排期在首次聆訊中直接審訊。 如情況適合的話,審裁處可以信函形式發出指示,而無須進行過堂聆訊。 提交各樣文件或使用服務,須按照(香港法例第17B章)《土地審裁處(費用)規則》的附表支付法庭費用。 付款可以用現金、「易辦事」或支票,支票收款人應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倘若雙方達致和解,可一同以傳召訴訟各方的經同意申請或傳票向法庭申請,使和解協議條款成為審裁處的法庭命令。 除此之外,也可由申請人或上訴人在任何時間申請中止案件。

申請收樓令: 我們的服務

當存檔反對通知書的期限已過,無論是否已存檔反對通知書,雙方均可提交表格31申請排期聆訊有關申請。 若要申請審裁處裁定租賃是否屬規管租賃,則須填妥申請通知書(表格22)的乙部。 如果申請人或上訴人沒有在編定的聆訊時間和地點出現,審裁處可撤銷有關法律程序。 申請人或上訴人若要重開法律程序須在程序撤銷後21天內於土地審裁處登記處發出傳召訴訟各方的傳票,才可申請重開法律程序。 假若任何一方認為某些日期不便,應在安排聆訊日期前通知排期主任。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