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2024詳細資料!(持續更新)

翻查資料,目前印花稅署要求有關的購買人或承讓人作出法定聲明,確認他們在有關交易中屬「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並非在交易中代表其他人行事,以獲得有關的買家印花稅豁免。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不過一直不完成轉名程序的話,該單位便不能出租,物業不能放賣,而正式轉名手續完成前,舊按揭仍然「入丈夫數」,再買的話就要計算承擔兩項按揭貸款的壓力測試。 為壓抑「炒風」,政府自2010年11月起,推出多項樓市「辣招」,包括2016年11月將住宅物業印花稅稅率由原來累進稅率,劃一至樓價的15%,首置或換樓人士則可豁免。 簡單舉例,準買家本身已有一個物業,若想再買多一個市值600萬元的單位,就需付15%稅率,即90萬元,遠高於首置客僅須支付3%的稅率,即18萬元。 完成轉按後,原先的擔保人便也許「沒有為其他按揭物業借貸或擔保」的身份,置業時可以獲得「正常」的按揭成數、壓測標準。 「額外印花稅」並不是按交易利潤徵收的稅項,而是對文書(即物業買賣協議和售賣轉易契)所徵收的稅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如果你買物業時,名下已承繼此長命契物業的話,則失去首置稅務優惠,取而代之則需要支付樓價15%之稅款。 我想問甩名,太太將她50%轉讓給老公,樓價是當年係280萬,現在520萬,那計算印花稅係用當年的,還是現在的,和總共要交多少? 【買樓準備】慳稅借盡實戰攻略 現時法例規定,如果購買第二層物業的人士要繳交15%從價印花稅(AVD),如果本身為首置人士便可以選擇舊制印花稅。 鎖息上限(俗稱「封頂位」)是H按重要條款之一,但不少置業初哥申請H按計劃時,不知道鎖息上限的存在及用途,選用一個鎖息上限較好的按揭計劃不但能…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要知道的六件事

簽訂臨約後的30日內必須交印花稅,一般在第一份文件簽署時,律師就會要求業主先放下印花稅的支票。 1988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間的印花稅率以下連結載有計算由2010年4月1日起買賣或不動產轉易契的印花稅例子及常見問題。 由2016年11月5日起,「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分為第1部及第2部稅率。 第1標準第1部稅率適用於住宅物業而第1標準第2部稅率適用於非住宅物業及某些在2013年2月23日或之後但在2016年11月5日前就取得住宅物業所簽立的文書。 第1標準第2部稅率相當於2016年11月5日前適用的「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

  • 當屋署批准之後,雙方須簽一份轉讓臨約,並把臨約及房署批准信交給律師樓,然後新擁有人便可以到銀行申請按揭。
  • 但是,如果分4次轉,每次轉$200萬,便合共只付$400印花稅而已。
  • 因此,大幅度壓低交易價格是完全不可取的做法,倒是更有可能偷雞不成蝕把米。
  • 但是弟弟可能不想取得遺產,並轉贈給他的嫂子,他們便須簽署家庭協議契據。
  • 整個甩名過程最快可於1至2個月內完成,主要取決於律師樓的處理速度,因銀行批核按揭只須1至2個星期。

假設夫妻二人聯名買入第一層樓,之後想以首置身份購入第二層,其中一方可甩名,將業權轉讓至另一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即可以低稅買樓。 近親轉讓,即直系親屬之間轉讓業權,亦多數簽轉讓契,目的是令其中一位業主回復首置身份,以享政府為首置人士而設的置業優惠政策。 舉例來說,秦太太打算購入多一個物業,並斥資讓兒子成為買家。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稅局:「近親轉讓」未設時限

有見及此,政府為杜絕短線炒風,在2010年11月宣布推出「額外印花稅」。 物業轉名或除名印花稅,將單位轉為一人持有, 全層樓900萬,也扭轉了以前結婚買樓一定要聯名的觀念,不論買方本身是否已持有本地住宅物業,樓契由兩人改為一人便可,也無須就有關交易繳納「額外印花稅」。 說直系親屬轉讓與投資需求有關,是因為業主將物業業權轉讓予直系親屬後,如本身再無持有其他香港住宅物業,日後購置第二個物業時,可少繳印花稅、多借按揭貸款,即市場俗稱的「甩名」。 以上文的B為例,如果他是香港永久居民,原先持有的物業是其唯一香港物業,轉名予配偶之後;B再購買另一個住宅物業,印花稅率便按第二標準計,即1.5%至4.25%,以600萬元樓價計,為3%,即18萬元。 相對而言,如果在舊物業不轉名的情況下購買第二個住宅,樓價600萬元,印花稅為15%,即90萬元,比轉名後再入市高得多。 坊間有傳以送贈樓契的方式轉贈甩名,就不需繳付印花稅,事實非然,送贈樓契亦需繳付印花稅,而物業未來五年內,大部分銀行都不願意承造按揭,因此一般都不會採用。

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書時繳付手續費 (現時為港幣2,850元)。 申請即使不獲批准,或申請人擬撤銷申請轉讓業權,已繳交的手續費概不發還。 夫妻名持有楼業權,長命约,现想甩名一人應如何辦理,物業约值仟一萬,税项及費用需付多少,/双方都沒有其他物業,但持有停車场自用。 2016年有個案例:一個位於九龍連私人花園及泳池的獨立屋售予一家英屬處女群島註冊公司,是次交易買家合共節省了45%稅項,高達港幣1億8千萬元。 例如一個九龍塘“畢架山一號”業主,通過內部轉讓獲得首置身份後,以1.74億購入九肚山豪宅盤一個獨棟洋房,節省印花稅竟高達1765萬,而所節省的稅費,再買兩套800萬上車房放租也綽綽有餘。 【加息搵錢】多餘資金應放在mortgage-link還是定期存款?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香港利率詳細介紹

或許有人會問,未補地價居屋業主「甩名」居屋轉名後,是否可以買私樓?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其實取得房署批准信,到律師樓簽轉讓契後,在法律上確實已經擁有首置身份,買私樓毋須付15%「辣稅」。 不過須留意,如果當初「甩名」是為了回復首置身份買樓,稅局和房署或會徹查當時「甩名」理由是否誠實或真確,因為已經涉及濫用公共資源。 6月份土地註冊處二手成交登記約3,990宗,而根據稅務局資料,同月有465宗近親轉讓個案。

  • 舉個例,陳先生在購買住宅物業時,在香港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就會按以上較低的稅率(第2標準)計算,款額為180,000元(即600萬元x 3%)。
  • 但當投機者放肆鑽營,辣招意義、效用便大打折扣,政府有責任堵塞漏洞,為樓市降溫。
  • 上星期有消息指出,某知名藝人以「直系親屬轉讓」的方式來慳稅,此方法聰明地利用了灰色地帶,節省接近一半的稅務,更可以無限次使用此方法慳稅,讓我們來拆解一下當中的操作。
  • 不過,「近親轉讓」交易亦涉及律師費及其他雜費,要考慮節省的稅務成本是否真的划算。
  • 措施推出後,不少昔日加入短炒的炒家都決定不再入市,部份則表示購入物業會作中長線持有,故很短時間內「摸貨」已絕跡。
  • 物業內部轉讓提供合法的途徑降低稅務開支,但存在許多潛在的複雜問題需要考慮。

轉讓同意書只有一年期限,所以必須盡早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如未能於有效期內完成業權轉讓,業主便需要重新提交申請及繳付有關費用。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除上述轉讓業權的手續費外,業主並須繳付一切有關轉讓業權的費用,例如房委會批契費、申請更改按揭貸款安排的手續費 (如適用)、厘印費及簽契費等費用。 無論你是饋贈或是買賣方式做轉名,都是需要支付印花稅的。 我們可以協助閣下處理,看看如何節省印花稅,請與我們聯絡。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遺產繼承注意:家庭協議轉讓物業需付印花稅

以上例子絕不罕見,政府自2016年推出加強版印花稅,將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劃上上升至15%,並豁免首置客及換樓人士,投資客自此扭盡六壬,務求借親友「協助」,全力避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然而,政府實施印花稅辣招,並豁免首置客,意在抑壓市場上的投資需求,為樓市降溫,同時盡量減低影響最具置業需要的上車客;但投資客可肆意運用財技,挪用首置名義避稅,明顯違背政策原意,政府應盡快堵塞漏洞。 答:除非獲豁免或另有規定,任何於2013年2月23日或以後簽立,以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均須以第1標準稅率繳納「從價印花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如果公司經營得好,算出來是溢價轉讓,那就得交相應的個人所得稅了。 6個月內再次發生股權轉讓且被投資企業凈資產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上一次股權轉讓時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此次股權轉讓收入。 要,雙方就轉讓金額分別繳納0.05%的印花稅;如果是溢價轉讓,轉讓方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重點1: 繳交「額外印花稅」的三大條件

有些銀行會提供利率較高的過渡貸款,待物業成交後貸款將轉為按揭,買家最好先向銀行查詢可承造多少成按揭及其他可行方法。 此種轉讓也有一定限制,例如直系親屬有嚴格定義:夫婦、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才算是直系。 其次,如果原先持有的物業尚未供滿,將業權轉讓予親人時,便要償還貸款予銀行。 操作上與一般交易無異,「買方」向銀行申請按揭,交易時透過律師將按揭餘額償還予「賣方」的原有按揭銀行。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此中便涉及買方收入是否足夠通過壓測、申請按揭的問題。 再者,非近親轉讓,如過份低於市價,有送契之嫌,未來5年賣樓下手買家也未必做到按揭。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