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文查詢5大伏位

我們舉個例,假如我們要查319學運攻占行政院,關於「煽惑罪」的法院刑事判決,我們不知道案號,也不記得被告名字,但我們可以試著在搜尋框輸入已知的關鍵字,例如輸入「煽惑 主文查詢 刑事 行政院 學運 江宜樺」,然後點選查詢。 ※電信傳真或電子郵遞設備傳送民事訴訟文書,須於事件繫屬後經法院許可,如未經法院許可或經撤銷許可者,不生文書提出之效力。 如確有提出文書之必要者,仍得以紙本或利用「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提出。 Notice:本站作者為執業律師,以分享生活法律、訴訟實務的相關資訊為主,因資源有限,法律諮詢採付費制,不提供任何形式之免費諮詢服務。 至於其他網站,例如什麼「104法律網」、「LawsQ」就不要去用了,資訊不完整、格式很亂,而且內容插很多廣告,其實只是撈司法院資料出來賺廣告費用的,不建議。

例如,「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64號民事判決」,「台上」指的就是最高法院的判決;而1264就是這個案件依收案次序的編號。 而「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568號民事判決」,「重訴」的意思是重大訴訟案件,而568則是依收案次序的編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聲字第2087號刑事裁定」,「聲」的意思是聲請案件(需要法官做成命令,例如本案是聲請假釋中的受刑人付保護管束)的意思。 在查詢判決的時候,你會發現每個判決有著不同的名稱,例如「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64號民事判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568號民事判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聲字第2087號刑事裁定」,這些名稱叫做「案號」或「卷宗號數」,也就是每一個案件的編號。 在這種時候,你可以先選取「類別」中的民事案件,藉此排除家庭暴力中與刑事相關的部分判決;「裁判案由」輸入損害賠償,將範圍限定為賠償相關判決;「裁判主文」中輸入「應給付」,將範圍限定成有判賠的判決;最後在「全文內容」中輸入家庭暴力,將範圍限定成有出現家庭暴力字眼的判決。

主文查詢: 查詢服務

如果想要查詢北部、南部或特定縣市的判決,再於左側欄位中選取法院即可(下圖2)。 除了司法院系統之外,尚有Lawsnote、法源法律網等網站,也是不錯,不過這些網站的資料也是從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去抓,不過有整合了刑事案件的「起訴書」,便利性滿好的。 不過這兩個網站需要付費才能享有完整功能,倒是不建議民眾因此付費,用司法院的網頁查詢就夠了。 而如果是「易字」案件,例如民事訴訟標的金額不逾50萬元的案件,則選則「簡易案件查詢」。

主文查詢

法院判決依照法院組織法原則上是公開的,而司法院建置「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供大家上網查詢司法相關資料,其中包含裁判書、函釋與各類司法資料。 司法院過去的查詢系統很差,很不方便使用,不過近年改版後進步很多,已接近Google搜尋的功能。 主文查詢 接著我們就在當天下午以後,進入「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網頁,為什麼至少要下午以後呢? 因為這件是定上午宣判,通常法官庭期都是一個半天,所以你一定要等書記官結束上午的庭後,回到辦公室將宣判結果上傳至系統,你才能查詢得到。

主文查詢: 服務專區

法院判決書依法須公開(除了家事、妨害性自主、部分親屬間涉訟案件外),所以大部分案件的判決,可在「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中查到。 不過要注意的是,調解、和解筆錄並不會公開,所以若案件並未交由法官以裁判結案,則無法查詢到。 法學資料檢索為線上法學資料庫,提供司法院主管法規、審判相關法規、判解函釋、裁判書查詢、簡易案件查詢、公示催告程序專區之資訊檢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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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們的案件是「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國字第17號」,法官最後一次開庭時,宣示定於110年1月15日上午9點30分宣判。 要查詢判決,可至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中之「裁判書查詢」欄位,輸入你所欲找尋的判決關鍵字進行搜尋。 例如,想要搜尋「毒品案件」的判決是怎麼寫的,即可輸入「毒品」;如有更精確的關鍵字,例如「大麻」,則可更限縮範圍,幫助您找到更相關的資料(下圖1)。 主文查詢 主文查詢 宣判程序只是法官朗讀判決主文而已(例如民事案件:被告應給付原告○○○元。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刑事案件:被告○○○無罪),而判決理由並不會講,判決理由必須等宣判後1、2週收到判決書後才知道,而上訴的期間起算,也是從判決書送達時開始算。

主文查詢: 相關連結

接著我們可以看到搜尋結果,有出現了3則判決,第1則是學運成員自訴江宜樺殺人罪的案件,並非我們這次要查詢的判決,第2、3則就分別是我們想查煽惑罪的二審、一審判決。 為減少感染風險,訴訟輔導或陳情等宜以電話及視訊線上諮詢;其他服務宜以郵寄、線上或多元繳費等方式辦理,儘量避免直接接觸。 民事、刑事、行政應該也很好分,就不贅述了,只需留意「家事」案件要選「民事」這欄,我們舉例的這件非簡易案件,所以我們選「民事」,接著按查詢。 然後會看到「民事」、「刑事」、「行政」以及是否為「簡易案件」的選項,如果你的案號有「簡」這個字,應該是簡易案件,其實從傳票、以及你之前到哪個法院院區去開庭,就可以知道了,如果是簡易案件,需要再下拉選擇是哪個簡易庭。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作者及平臺無償對網站使用者提供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另為維護到院民眾及本院同仁之健康,進入本院之民眾,除仍要求量體溫、手部消毒、全程配戴口罩外,請主動告知是否有居家隔離、自主防疫、自我健康監測或自主健康管理之情。 其中欲開庭者,將轉知合議庭,由合議庭決定是否如期或取消開庭;有遞狀需求之民眾,則請使用郵寄遞狀;有訴訟諮詢需求之民眾,則請多加使用電話或視訊諮詢。 五、若有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少年調查保護、民事執行、公證、提存等案件有關程序上之相關疑問,請儘量以電話聯繫案件承辦人員,避免親自到院。 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想查詢的判決屬於「簡易案件」,則必須在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的「簡易案件查詢」項目底下查找。 勞動事件由法院專業法官審理、迅速解決爭議、減少訴訟障礙、便利尋求救濟、促進審判實效、即時權利保全為目標。

主文查詢: 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清單

另外,如果想要查詢比較舊的判決(例如民國60、70年代判決),則必須在「判解函釋」項目底下查找(下圖4)。 單一窗口聯合服務中心 低櫃檯化單一窗口服務,結合法院人員及司法志工,讓民眾充分感受「一處交件,全程服務」。

主文查詢

開完最後一次庭後,法官說:「本案言詞辯論終結,定於某年某月某日宣判。」接著會詢問當事人是否到庭聽判,而當事人其實是不需要特地到庭聽判的,可嗣後自行上司法院網站查詢宣判結果(當然不查也沒關係,一、二週後收到法院判決書時也會知道結果),以下簡單說明「司法院主文公告查詢系統」的使用方法。 因此,你其實可以從判決名稱中的「字別」(也就是「字」前面寫什麼)去判斷這個案件是哪一種類型。 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醫字第48號民事判決」就是與醫療相關的民事判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118號民事裁定」則是與勞工相關的案件。 點選「更多條件查詢」,選擇不同「類別」,並輸入「裁判期間」、「案由」、「裁判主文主文」;或是在左側選擇特定法院,都可以幫助您查找想要的特定判決或是案件類型。

接著可以看到像Google一樣的搜尋框,可輸入案件的案號、當事人姓名或案件的關鍵字,然後按「送出查詢」。 即日起仍依個案情形,或選擇實體開庭,或於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者,使用遠距視訊(包含延伸法庭)方式開庭。 平日下班後,夜間自下午5時30分至12時,假日自上午8時至24時,均由本院一樓大門口法警櫃檯值班法警支援服務。 主文查詢 通常當天晚上或隔天(以筆者經驗,通常3天內都一定查得到,若無,可能是法官暫不宣判,要再開辯論了)再查詢,就可以查得到了(圖2)。 接著就可以看到宣判結果了,不過有時候當天查詢,會跳出「尚未宣判」的結果(圖1),這可能是因為資料尚未上傳,要再耐心等待一下。 接著我們會看到三個格子要填,手動輸入案號,分別是年度(手動輸入)、字別(下拉選單選擇)、案號(手動輸入),然後點選確定。

  • 然後會看到「民事」、「刑事」、「行政」以及是否為「簡易案件」的選項,如果你的案號有「簡」這個字,應該是簡易案件,其實從傳票、以及你之前到哪個法院院區去開庭,就可以知道了,如果是簡易案件,需要再下拉選擇是哪個簡易庭。
  • 另外,如果想要查詢比較舊的判決(例如民國60、70年代判決),則必須在「判解函釋」項目底下查找(下圖4)。
  • 法院判決書依法須公開(除了家事、妨害性自主、部分親屬間涉訟案件外),所以大部分案件的判決,可在「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中查到。
  • 如果想要查詢北部、南部或特定縣市的判決,再於左側欄位中選取法院即可(下圖2)。
  • 例如,想要搜尋「毒品案件」的判決是怎麼寫的,即可輸入「毒品」;如有更精確的關鍵字,例如「大麻」,則可更限縮範圍,幫助您找到更相關的資料(下圖1)。
  • 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醫字第48號民事判決」就是與醫療相關的民事判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118號民事裁定」則是與勞工相關的案件。
  • 接著我們會看到三個格子要填,手動輸入案號,分別是年度(手動輸入)、字別(下拉選單選擇)、案號(手動輸入),然後點選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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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