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理賠必看介紹

保險公司推出這類醫療保單時,通常會把商品分成「方案1、方案2、方案3」或是「計畫1、計畫2、計畫3」等等。 例如方案1可能在雜費項目賠償上限是6萬元、方案2則是9萬元、方案3 12萬元,以此類推,額度愈高的方案保費也較高。 如果擔心會有龐大開銷的人,就能選購較高額度的方案,或是直接再買第2家,理賠時一次拿2家保險金,稱為「雙實支實付」。 實支險的給付方式有兩種:一種為限額內實支,亦即在投保保額內用多少就理賠多少,這個方式需提供收據;一種為定額給付,不看收據,以住院日數轉換給予定額的保險金,如每日 2,000 元,住院 5 天就給 1 萬元。 但既然買了實支險,建議在限額內盡量選擇最好的醫材,提高自身的醫療品質,千萬不要為了獲得日額轉換的理賠而「陽春」就醫,這就失去買保險的目的了。

住院理賠

他舉例,小王開車時突然急性心肌梗塞發作,車子撞上護欄,小王因為強烈撞擊造成氣、血胸及顱內出血,送醫後不治。 這個案例雖看似車禍意外身亡,但小王是因為急性心肌梗塞發作,才高速撞上護欄,即最主要導致小王事故的原因是心肌梗塞疾病,而不是意外。 事實上,除了有關「住院」常生爭議外,由於有些大醫院病床不足,常有被保險人在急診室一待,就是好幾天的情形,也同樣造成雙方在理賠上的爭議。 有判決認為,保險契約並未要求被保險人住院時,須在醫院停留滿二十四小時,並且居住於醫院中,或以醫院為生活起居之場所,因此,認為住院僅須符合前開四項要件,即構成保險契約所稱之住院,並無其他額外限制。 不過,在實務上,除了一般理解的「全日住院」以外,尚有所謂「日間住院」,對於「日間住院」是否屬於醫療險所指的住院,迭有爭議。

住院理賠: 防疫保單理賠原則 金管會:居家照護比照一般住院

綜上所述,如果案例中許父的住院醫療保險並未明確「排除」日間住院,按照目前法院的多數見解,日間住院仍然屬於住院,保險公司必須給付住院保險金,反之,如果保險契約針對「住院」,已經明示納入或排除日間住院,則依個別保險契約約定辦理。 其認為,依據保險契約約定,住院雖然僅須符合前開四項要件,但所謂「入住醫院」,於一般民眾認知中,應指病患基於治療、休養等需求,而居住於醫院,並暫時將醫院當成家,才屬於入住醫院。 日間住院等短暫於醫院停留的情況,不僅違反上開文義,且與一般社會大眾認知不符,故日間住院,並非住院。 換言之,如果被保險人的住院,在多數相同專業的醫師看來並不需要,那保險公司可能不會給付保險金,這種說法較接近法院或是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看法。

住院理賠

實務上,理賠人員發現民眾自行彩色影印收據正本,充當副本申請理賠,有些神奇到連醫院的關防都可以仿冒。 由於壽險公司若事先同意接受民眾保第2張實支實付醫療險,就會接受副本理賠。 簡單來說,在105年示範條款修正前的舊保單,日間住院只要符合「必要性醫療」的定義,保險公司還是會給予理賠;但在修正後,不論是日間住院或急診保險金(留觀),則都已取消在理賠範圍之列。

遇到這種情形,保戶除了援引上述條款,難道就沒有其他方法維護自身的權益嗎? 對此,林建智提醒保戶,還可以引用《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的「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 他解釋,該條款的重點在於,當條款文義「顯失公平」時,消費者可以主張「部分條款無效」。 然後如果要申請坐救護車就醫的紀錄,應該是請民眾自行打119、或去消防局申請救護服務證明。 由於這樣鑽漏洞浪費醫療資源的情況太常見,因此主管機關修正了醫療險示範條款,在民國103年5月1日之後,新的醫療險保單已經不再有留觀6小時的急診給付條款了。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歲末年終,加上天氣寒冷,不少社福團體得向外界募物資。

然而為了避免申領保險金而浪費醫療資源,2014年5月金管會修改示範條款,之後住院醫療險的急診理賠,改為實支實付給付。 在保險金的給付項目內,最後一句通常會記載「每次住院期間」給付日數最高以幾日為限,根據醫療險示範條款第五條,在同一個保單年度,同一次住院,會有最高的天數限制(詳見各保單條款)。 民眾若確診COVID-19或被匡列隔離,依現行作業,衛生單位一定會發隔離通知書;衛生單位通常會先以電話通知隔離對象,再透過村里長送達隔離通知書紙本,也可能以簡訊通知並附上電子式隔離通知書連結,待身分確認後即可打開列印。 ◆大陸突發事故理賠協助作業: 於大陸發生大型災害或重大交通事故時,大陸新華人壽將協助本公司收集傷亡名單,並提供本公司保戶緊急協助與理賠申請諮詢。 為了提供您最佳的服務品質,本網站會透過使用 Cookie 紀錄與存取您的瀏覽使用紀錄,如您繼續瀏覽本網站,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 紀錄。

有汽車業者在耶誕假期前,在桃園和新竹發起公益活動,透過各地據點,號召員工和顧客,一起捐物資、捐發票,在年終之際為弱勢家庭,送上溫暖。 本案將於202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 「出院療養金」,是根據住院天數,做相同天數的理賠,但要注意,若是療養期間又再度住院,除非條款有載明要扣除,否則,應該就條款,根據住院天數理賠。 例如,第一次住院20天,出院後第15天又再次住院,其第一次的出院療養金,應以20天做理賠,不能只理賠15天。

住院理賠: 醫療險

意思是當保戶住院後,評估沒有什麼雜費或其它支出時,可以選擇改為「日額給付」,改領取依天數計算的定額保險金,看哪個划算就選哪個,可謂相當貼心的新保障。 「醫療險」專門理賠住院治療期間的花費,由於「住院」通常為理賠前提,所以又稱「住院醫療險」,定期和終身都有,各有人喜歡。 住院理賠 依理賠方式可概分成兩種類型:「定額給付」型和「實支實付」型,這也是常拿來討論比較的醫療險重點。 4)給付方式:實支實付型商品依條款約定之投保限額及項目核付;定額型商品依條款約定之投保日額及核定住院天數計算核付。

保戶透過國泰人壽會員專區或請業務員以行動理賠方式提出申請,符合轉送條件之案件,經保戶同意後,由國泰人壽透過「保險科技運用共享平台」傳送至保戶有投保之合作保險公司一併申請。 之前有開立藥物就可以理賠住院日額的部分是因為醫療量能不足,所以各家保險公司都以融通方式理賠,現已都回歸條款為準,即是必須有住院的事實才可以理賠。 對此,林志憲強調,保險公司進行招攬作業時,應明確向保戶說明重要約定事項,並在要保書等書面文件或網路投保網站以明顯顏色或字體提醒民眾;民眾投保前也應詳閱保單條款,以維護自身權益。 第一,針對現行已銷售防疫保單承保範圍包含住院日額保險金部分,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在居家照護期間,可比照一般住院予以理賠。

不過這種狀況必須先跟保險公司說清楚,且其中一個保單必須能接受收據的「副本」(註 1)理賠。 「定額給付」是指發生條款上的醫療行為時,不管保戶實際花多少錢,都只理賠固定金額。 例如一名婦女在分娩時出現危急狀況,經醫生判斷須剖腹產否則會危害生命,而做了相關剖腹產手術。 最後手術費加雜費總共 10 萬元,但保單若採定額給付的方式約好該項手術理賠 3 萬元,那結果就是只賠 3 萬元。 若您於中國地區發生保險事故且不申請核退時,可透過陸家嘴國泰人壽與大陸中國人壽轉送理賠文件。 合作公司之保戶亦可透過本公司轉送理賠文件,詳細資訊請參考兩岸理賠服務FAQ。

住院理賠: 醫療保障的基本盤必買!

金管會今天拍板防疫保單理賠原則,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居家照護將比照一般住院理賠,以隔離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天數;另因屬於輕症,將不給付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從保險契約的性質來說,為典型的「附合契約」,是由保險公司經過風險估算後事先擬訂,要保人(消費者)僅能選擇是否接受與否。 契約成立之後,對於保障範圍、保險費等條款內容,已經失去再次磋商的機會。

  • 不過,輕症居家照護期間,若保戶並未用藥、沒有進行醫療行為,防疫險是否仍要擴大解釋理賠住院日額保險金,掀起產險業界討論。
  • 要注意的是,若定期壽險為 20 年期,實支險也是 20 年到期,倘若 30 歲就買了這張保單,50 歲時得再做調整。
  •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締約能力與專業智識,也有相當的落差,導致消費者可能因為一時不察,在契約文字不明的狀況下投保,雙方的締約地位並不一致。
  • 主要是防堵有心人士短期內出院再住院,換取重新計算住院天數上限,浪費醫療和保險資源。
  • 自上一篇我們瞭解到住院醫療險有實支實付與日額兩類,雖然說大多會較推薦實支實付型,是因為日額型本身受限於每日額度,不理賠超出的部分。
  • 在103年5月1日以後所新添購的保單,醫療險住院的認定上沒有太多爭議,因為法令已經將爭議點定義很清楚。
  • 但是在全民健保實施之後,又將精神照護所需的「日間住院」納入健保給付。

雖然保單示範條款已進行修正,但實施日前已簽訂的保險契約,基於契約安定性與不溯及既往原則,仍依契約簽訂當時之保單條款約定辦理。 對於舊型醫療險保戶的理賠認定,應回歸「經醫師診斷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正式辦理住院手續」、「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三大要件評估,並以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原則處理。 醫療進步帶動醫療費用的成長,國人普遍透過投保醫療險來轉嫁風險。 壽險業者表示,醫療險給付大致上分為日額給付型及實支實付型,前者理賠金為投保金額乘上實際住院天數;後者則是依據醫療收據,在限額內理賠健保不給付的部分費用,建議民眾投保前,務必先瞭解醫療險理賠的相關注意事項,才可以獲得充足的保障。

住院理賠: 規劃住院醫療險前必懂的重點!

這是因為勞保局的生育給付,以被保險人生產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給付標準,而勞保薪資的最高投保薪資為43,900元,即使實際薪資高過這個金額,投保金額仍是以43,900為準,因此頂多可以領到43,9002=87,800元。 如何申請:可以上勞保局的網站,下載生育給付申請書,填寫後,再檢附出生證明,可以透過公司的人資部門送出資料。 沒想到,5月中旬,筱雯突然大出血,就診後醫生發現有「前置胎盤」的狀況,要求她住院臥床休息,3天後出院,醫生還叮嚀她最好請假在家休息一周,等情況穩定後在回去上班。 筱雯在家待了3天後,自認身體狀況很OK,再加上公司有專案進度要趕,便提早收假復工。

建議在103年5月1日前的買的舊保單要繼續繳費維持效力,千萬不要輕易解約。 儘管醫師認為必須住院,或接受病人自費住院,但是醫師的診斷,必須按一般同樣的專業醫師,同樣的情況,做同樣的判斷,保險公司才能認定符合住院理賠。 某金控壽險就堅持,防疫險給付住院日額部分應使用「慰問金」、非「理賠」名義,凸顯其不在保單應理賠的範圍,避免居家照護理賠「無序擴大」到一般住院日額保單。 雖然金管會下令五月底前產、壽險公會須針對「快篩陽即確診」、「確診居家照護」等訂出理賠指引,但仍有多家業者堅持底線,恐難盡如金管會的期待。 產險業原先不接受的「數位健康證明」,目前多鬆口受理、但保留審查權利;至於「快篩陽即確診」及「確診居家照護」可領取住院日額理賠,該如何符合保單條款的大前提,且配合防疫政策,至今仍無共識。 因此,保險公司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條款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因部分保單條款約定,若以非健保身分或至無健保之醫療院所就醫,醫療理賠金將予以打折給付。 住院理賠 住院理賠 住院理賠 建議您可自行評估是否先向健康保險署申請「國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再行申請理賠。 林志憲說明,被保險人如果確診COVID-19,原本應入住醫院、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接受治療,但為進行輕重症分流、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

保誠人壽會派員於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前往合作醫院進行關懷並請被保險人簽署申請書,再由保誠人壽派員窗口將被保險人已簽署申請書正本攜回保誠人壽。 本服務之範圍須為免調查與免照會之投保保誠人壽「個人保險」及「團體保險」的醫療險(日額型或實支實付型轉日額)或癌症險,故不會有調閱病歷進行中之案件。 若不幸於住院中身故,則不適用本服務,為維護保單相關繼承人與受益人權益,請依ㄧ般管道申請理賠或網路理賠申請身故理賠。 本服務範圍不包含身故、失能、調查、照會、法院扣押命令或有溢付保險金等情形,若您預計入住本服務合作醫院即可提出本服務申請,若條件不符合時理賠人員主動致電向您說明。

懷孕初期也算順利,筱雯照常大吃大喝,也沒有孕吐情況,讓她直呼寶寶真的很貼心,沒給媽媽找麻煩。 其實,自然費率的保單到了 60 歲之後,保費看起來雖會偏高,但那是以現在的物價水準看未來物價水準所造成的假象。 美國聯準會(Fed)於當地時間14日將公布最新利率,隨後台灣央行也將舉行理監事會,市場關注台美利率決策。

若太太不上班,就應是投保國民年金保險的國保保戶,太太則是優先請領國保的生育給付後,若有差額,再由先生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領軍公教的生育給付差額。 據了解,原本產險業者要求排除無症狀或輕症未用藥者,或是僅給予普拿疼等感冒藥物沒有開立抗病毒藥物者,但最後多因無法抵擋保戶的抗議,一律理賠。 據保險局統計,截至18日為止,市場上正在銷售中的防疫險有55張,僅剩3張防疫保單還有含隔離或確診一次補償金的保單,3張都是線下銷售。

簡單來說,同樣有「住院」兩個字,但一般住院都是病患必須24小時待在醫院,假設有事外出,還要向醫院請假才行;但如果是精神科治療的「日間住院」,則只有白天才待在醫院,並不提供患者留宿過夜。 日間住/留院期間所接受的醫療處置,為生理心理社會復健治療,治療項目包括藥物治療、職能治療、個別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生理回饋治療、行為治療…等項目。 不過團險通常為一年一約,每一年的保障險種與額度,由公司與保險公司決定,勞工沒有決定權。 因此今年有的團體理賠項目,不見得明年會跟著陪,而且勞工一旦離職,團險保障就跟著失效。

本契約所稱「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包含精神衛生法第三十五條所稱之日間留院。 壽險公會指出,近年這類的理賠爭議層出不窮,許多壽險業者都認為,現在保險連未來的預支用藥都要理賠,很浪費保險資源,因為壽險業多半主張,醫療費用的理賠應限於住院期間所產生的費用。 理賠聯盟鏈2.0必須用壽險公會的保險存摺來申請,保險存摺可讓民眾看到自己所有的投保資料;理賠聯盟鏈2.0創金融業先例,使用FIDO 2(網路身分識別標準)技術,民眾刷臉或刷指紋,免記帳號密碼,就可以登錄多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或保全服務。 A10:被保險人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且因病情發展需要入住醫院的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時,則符合申請加護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

保誠集團與保德信金融集團(一家主要營業地點位於美國的公司)及The Prudential Assurance Company Limited(M&G plc的附屬公司,一家於英國註冊成立的公司)沒有任何關聯。 本服務仍須填寫紙本申請書,若未成年者可匯款至法定代理人帳戶,需檢附其關係證明(如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 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影印護照上的台灣出入境海關戳章作為出入境證明。 如果是自動通關的話,還是要影印護照有照片那頁,並寫上「自動通關」即可。 國泰動物醫院為了牟利超抽院內血犬的血,本刊獨家取得影片,被插針噴血不止的可憐血犬「萊恩」,竟是被超抽血液而貧血的海力士所生,父子2犬被關養在這家動物醫院內,卻同樣遭受殘忍對待,連院內獸醫師都看不下去。

住院理賠

因為癌症治療技術進步,現在許多癌友都不須住院治療,但若是在醫院做放射或標靶治療時,也會被醫院要求要留在病房一段時間觀察,短則幾個小時,長則可能會待半天。 有壽險理賠主管表示,病患接受治療其實不能算是住院,但因為保單條款並無寫明「要住滿24小時才算住院」,所以大多業者因為怕引發爭議,若有保戶申請,多半還是會理賠。 原則上按醫療法及住院醫療險的約定,消費者如需住院,必須前往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財團法人醫院,且被保險人還須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並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且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才符合約定。

住院理賠: 保險理賠「住院天數」眉角多》出院之後沒幾天又住院,理賠怎認定?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締約能力與專業智識,也有相當的落差,導致消費者可能因為一時不察,在契約文字不明的狀況下投保,雙方的締約地位並不一致。 還有另一個更大爭議是,如果民眾在住院期間預拿「未來」要使用的用藥,這樣保險公司也要賠嗎? 理賠主管舉例,曾有一名肝癌病患透過標靶藥物治療,標靶用藥1顆3000元,當時他只住院10天,卻一次申請未來半年的用藥,但因為該病患買的額度夠,所以保險理賠金從10萬升至54萬元。 住院理賠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公布「COVID-19 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各地方政府也將啟動無症及輕症確診者居家照護,但在沒住院之下,防疫險是否還能理賠?

但要特別注意的是,不論是公司團險,或是個人投保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都是憑醫療收據申請理賠,但醫療收據只有一張正本,只能擇一申請。 但若其中一個實支實付醫療險可採醫療收據副本理賠,則公司團險與個人投保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都可申請理賠。 需有醫療行為,因居家照護期間會有遠距醫療團隊診療及處置用藥,因此當時與業者溝通時,考慮到如有醫療行為,也可從寬認定理賠,但前提是在整個居家照護期間有用藥情形或醫療行為才會理賠。 據瞭解,目前已經有富邦產險、國泰產險、中國信託產險、兆豐產險、泰安產險、明台產險等多家業者,不約而同貼出公告,從即日起,防疫險的住院日額理賠將回歸保單條款約定辦理。 今年爆發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單日確診人數一度攀升逼近10萬人,後續因應輕症居家照護政策實施,金管會協調產險、壽險公會訂定防疫險理賠融通原則,輕症居家照護可比照一般住院,融通給付住院日額。 另外,有些醫療險會有「急診保險金」,雖未住院,但於急診室待滿規定的小時,即可給付一天的住院醫療保險金。

香港SEO服務由 https://featured.com.hk/ 提供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