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半租2024詳細介紹!專家建議咁做…

家庭人數每月最高入息限額總資產淨值限額1人5.48萬110萬2人8.4萬169萬3人11.2萬224萬4人13.3萬267萬換言之,以3人單位為例,只要家庭總入息超過11.2萬元,或總資產淨值限額達到224萬元,便符合公屋富戶的定義,必須遷走。 富戶政策自1987年起實施,但30年來房協並無跟隨房委會推行,過去主要解釋是因房協並無沒有相關房屋條例,賦予權力房協去調查住戶入息,難以採取其他措施,故主要倚靠住戶自行遷出單位。 房協宣布,會為轄下3.2萬個出租公屋單位推行「富戶政策」,但只限新簽租約的租戶,現有租戶不受影響。 日後經濟條件較佳租戶需要繳交更多租金,甚至要遷出公屋單位。

倍半租

房委會收回公屋單位的原因眾多,包括公屋租戶購買私人或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單位而交回單位、單身戶主過世、年長戶主入住老人院而自願遷出,以及房屋署從執行租務管制行動中收回單位等。 近年,房委會從現有公屋租戶收回可供編配予公屋輪候冊申請人的公屋單位,每年平均約有7 000多個。 根據房屋署的記錄,因查明濫用公屋而被房委會發出「遷出通知書」後而被收回單位的個案,平均每年約400宗。 此外,透過「批出新租約政策」獲批新租約的住戶和透過「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獲批相關申請的住戶,不論其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作出申報。 根據房屋委員會網頁資料,在公屋申請人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方面,1人家庭的每月入息限額為12,940元、2人家庭的每月入息限額為19,550、3人家庭的每月入息限額則為24,410。

倍半租: 符合「租金援助計劃」資格的公屋住戶,可獲多少年的租金寬減?

【本報訊】在接近六十九萬戶公屋居民之中,富戶有二萬四千戶,該等單位住戶需要繳交倍半、雙倍或市值租金。 倍半租 在過去三年,房屋署發現一千二百多戶濫用公屋單位,收回六百多個單位。 倍半租 一文掌握公屋租金調整機制,學懂公屋幾時加租減租,比較各區公屋租金表,參考新落成公屋單位租金估算,了解「租金援助計劃」的申請資格,以及《公屋富戶政策》下的交雙倍租安排。 但公屋戶住滿10年才要申報入息,連續至少五年少交租金,成為隱瞞入息或資產以避交倍半或雙倍租金的個案中,作出虛假陳述。 公屋聯會副主席梁文廣表示,便要在一年內交回公屋單位,3100戶繳交雙倍租金。 倍半租 唐英年回應稱,若當選會要求馬上檢討政策,令制度不太擾民,又強調政府政策不應逼家庭為不當富戶而分戶。

  • 我們設有租金援助(租援)計劃,透過寬減租金 (註一) 援助暫時有經濟困難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戶 (註二)。
  • 房委會規定住滿十年的公屋租戶,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家庭總收入超過資助入息限額的住戶,須繳交一倍半或雙倍租金。
  • 據悉,該公屋住戶居於天水圍天瑞邨,擁有兩個屬中價樓的私人物業,同時擁有一輛貨車,經營貨運生意賺取收入,全部都無申報,連續幾年少交數以萬元計租金。
  • 同期,公屋租戶以綠表資格在居屋第二市場 (註二)購買未補價居屋單位的數目,以及其佔該年度第二市場上未補價居屋單位交易數目的百分比見附表三。
  • 日後經濟條件較佳租戶需要繳交更多租金,甚至要遷出公屋單位。
  • 若住戶選擇不申報資產,或其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時資產淨值限額(輪候冊入息限額的84倍),須遷出其租住單位。

註三:合適單位指位於同一區議會範圍內而月租比租援計劃受助人現居單位的全額月租(即倘無租金援助的應繳租金)至少低20%的單位。 註四:表一、表二及表三於 2022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 (三) 為確保房屋資源得以妥善運用而又能避免因家庭人數輕微變動而需租戶頻繁調遷,房委會有一套標準,為一些因家庭人數下降的租戶安排調遷至面積較小的單位,長者戶及有傷殘人士的租戶則獲得豁免。

倍半租: 資產超限額84倍

家庭入息若相等於公屋入息限額2至3倍間,連續至少五年少交租金,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以入息及資產兩項準則,已有2.28萬戶繳交倍半租金,當中2.28萬戶繳交倍半租金,或選擇不申報家庭資產的雙倍租金租戶,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 但事實上全港2.6萬「公屋富戶」中,已有2.28萬戶繳交倍半租金,則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另加差餉)。 為了保留公屋單位,雙倍租金或市值租金的租戶約有 為確保公屋資源能合理分配,3100戶繳交雙倍租金。 房委會於八七年實施「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即「富戶政策」,要求有能力脫離政府資助的住戶應繳交較高租金,如搬離公屋單位則更好,讓更多有需要的人士上樓。 倍半租 公屋家庭入息及資產成為住戶是否被界定為「公屋富戶」的依據。

同期,公屋租戶以綠表資格在居屋第二市場 (註二)購買未補價居屋單位的數目,以及其佔該年度第二市場上未補價居屋單位交易數目的百分比見附表三。 (二)為確保有限的公共房屋資源得以合理地分配,房屋署設有兩年一度家訪調查的機制,以偵察濫用公屋個案。 根據該機制,屋邨管理人員會每兩年家訪全港73萬多公屋租戶最少一次,藉巡查單位以偵察可能濫用公屋的情況。 在家訪中發現的可疑個案(例如丟空單位、涉嫌將單位或其部分分租等)會轉介房屋署的中央小組作深入調查。 在過去五年(2007/08年至2011/12年),中央小組每年調查約8 000宗涉嫌可疑住用情況的個案。

倍半租: 香港公屋網

(一) 房委會需要有適當的措施,確保有限的公共資源得以合理分配。 因此,房委會現時無意更改上述兩項政策,包括要求有關租戶每兩年申報入息的安排。 特首參選人唐英年和梁振英昨日先後到黃大仙與居民對話,有市民要求放寬公屋富戶資產審查年期,由兩年一次改至4年一次。 唐英年承諾若當選會要求馬上檢討有關政策,令制度「唔好咁擾民」,如放寬至每三四年才審查一次資產。 梁振英則說富戶政策或有爭議,他只稱會考慮放寬,強調整個房屋政策要一併考慮。

另外,日本政府星期二預料將向國會提交日本央行總裁提名人選。 早前曾傳出人選之一是經濟學家、日本央行前政策委員會委員植田和男。 世紀21奇豐物業天宇海分行經理黃宗信表示,該行新近錄得馬鞍山嵐岸成交,單位為1座中層E室,實用面積814平方呎,3房間隔,座向西南望海景,單位放盤3個月,當時叫價$1,085萬,獲買家以$1,083萬承接,實用面積平均呎價$13,305。 世紀21奇豐物業錦豐分行助理區域營業董事黎健峯表示,新近錄得馬鞍山曉峰灣畔成交,單位為2座高層F室,實用面積497平方呎,2房間隔,座向西南,望開揚樓景,放盤2個月,獲買家洽購,「零議價」$680萬成交,實用面積平均呎價$13,682。

倍半租: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繳交雙倍或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住戶,如日後家庭收入連續三個月下降至低於有關的資助入息限額,則可按情況申請繳交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原有租金。 【蘋果日報】三個公屋住戶因虛報資產及入息被房屋署檢控,其中天水圍天瑞邨一個隱形富戶,擁有兩個總值數百萬元的私人物業,仍然佔住公屋,同時擁有一輛貨車,經營貨運生意賺取收入亦沒有申報,幾年來少交數以萬元計的租金。 戶主被重判入獄八星期,是近年第二宗公屋居民因隱瞞資產而被判入獄的個案。 租住公屋的住戶(包括中轉房屋住戶)住滿十年或以上,便需要每兩年向房委會申報家庭入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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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輪候公屋的人數及時間不斷上升,能夠住進公屋,不用捱私樓貴租,成為了不少市民的夢想。 雖然住在公屋在不少人眼中非常着數,不過近日有人在討論區上發文,指自己於公屋加租之後需要繳交超過7000元的雙倍租金以租住3人公屋單位,租金十分之貴,認為極之不公平,直言「我見唔到希望」。 未住滿10年的住戶無須申報,但房屋署若接獲舉報並證實他們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則不論其居住年期,仍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如入息下降的情況屬於永久性質,例如有家庭成員刪除戶籍、逝世等,或因增加家庭成員而致不超逾入息限額,住戶可申請立即繳交倍半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原有租金。 若全家總入超逾公屋輪候冊入息限額 2 倍至 5 倍家庭, 而資產淨值不超逾指定限額者,則需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另外,房委會過去數年每年平均收回公屋單位數目約七千多個,當中包括約五千個租戶自願遷出交還單位、千多個單位是住戶獲發遷出通知書、約千個是住戶購買居屋後交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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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案中,一公屋居民隱瞞擁有住宅物業,去年 10月在荃灣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罰款 8,000元。 該居民其後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指出不論有否申報此物業的資產值,都需繳付市值租金,故沒有犯案動機,但其上訴本年 6月被駁回。 在2010/11年度,公屋富戶約有2.3萬戶,佔公屋租戶3.5%。 上左樓真係寬限好多,我見上面有jm放左個資產入息表出黎! 不論是私樓或公屋租戶,當經濟收入提升,或會有置業打算,公屋租戶可以申請政府提供的自置居所計劃,亦可上千居物色各區私樓筍盤,總有一個啱心水。

如果按照這樣安排,根 據我們以往經驗,㆒個私㆟重建,甚至其他重建計劃,需要時間去推行,如果租客不 揀選搬去那區 的話,通常在樓宇就快拆卸時,房屋委員會已經可以安排到若干的公屋 給這些租客,雖然並非㆒定是那租客所挑選的區域。 梁振英則稱,富戶政策多爭議,強調要一併考慮整個房屋政策,政府需增加行政力量,做好地區工作,官員亦要多落區聽取市民實際情況,解決民生問題。 註一:綠表資格證明書持有人主要是指已獲確認合資格獲配公屋單位,並將於一年內獲編配單位的公屋輪候冊申請人。

倍半租: 今日: 7|主題: 17150

政府的房屋政策是為未能負擔私人租住房屋的人士提供租住公屋,當中涉及大量公共資源的資助。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有需要確保有限的房屋資源能分配給有需要的家庭,故於一九八七年及一九九六年起分別實施「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減少向不再需要資助的租戶提供房屋資助。 有關政策不適用於所有家庭成員均年滿六十歲的租戶及全家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租戶,但適用於在公屋居住超過十年或以上的其他租戶。 在「公屋住戶資助政策」下,有關公屋租戶需每兩年申報入息,家庭入息超過輪候冊入息限額兩倍或選擇不申報入息的租戶需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家庭入息超逾輪候冊限額三倍或選擇不申報的租戶,除了須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外,亦須在下一次申報時按「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申報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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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餉不計算在倍增租金內的,抽樣調查輪候公屋超過兩年半的申請者,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無傷大雅,須繳交一倍半或雙倍租金。 根據既定機制,公屋入息限額以住戶開支為計算基礎,當中包括住屋開支和非住屋開支,另加5%的備用金。 住屋開支用以衡量租住與公屋單位相若的私人樓宇單位的開支,視乎私人樓宇有關的每平方米租金和參考單位面積(即過去三年編配予公屋申請者單位的平均面積)而定。

倍半租: 家庭入息超出限額多少需繳交更高租金?

公屋聯會向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預期香港經濟可能持續下行,短期內難以恢復,房委會應進一步改良「租金援助計劃」,為公屋困難戶提供較長期及有力援助。 租戶可透過 7-Eleven、VanGO或OK便利店,或U購select及房委會網上「電子服務」,查閱繳交租金的情況和記錄。 係呀,上左樓限額高好多,超過要交倍半同雙倍租,以我地家庭為例,以前我同哥哥讀幼稚園時,排到公屋,父母 … 見個表,3人資產去到2佰幾班先至要交出單位,即係只要申請公屋時唔好過佢規限,間屋到手咁就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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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港媽在網上發文指,一家三口居於公屋,自己與丈夫的每月總收入約為5萬元,並大呻開支大。 不過,有網民則質疑其家庭入息超出公屋入息限額,更有人提議舉報。 公屋租約規定,有關單位只供承租人和名列租約上的認可家庭成員居住;如果家庭狀況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況引致有所改變時,承租人必須立即通知房屋署。

倍半租: 公屋住戶資助政策 及 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 (統稱「富戶 …

在過去五年,房委會就公屋租戶或公屋申請人因虛報資料而被控「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發出約九百七十張傳票,當中成功檢控的傳票數目約八百八十張,成功檢控率逾九成,當中約三百六十張傳票與虛報工作收入有關。 公屋申請方面,過去五年約有一千一百宗因申請人提供虛假資料而被取消資格。 運輸及房屋局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稱,房屋委員會於去年十月推出的景泰苑八百五十七個單位已全數售出,今年六月起買家陸續入伙。 當中八百名買家為房委會公屋租戶,他們交還的單位分布一百六十個屋邨,市區佔四百六十八個、擴展市區佔二百二十個、新界佔一百零九個、離島佔三個。 房委會在1987年起實施「公屋住戶資助政策」(俗稱「富戶政策」),向不再需要資助的住戶減少房屋資助,以鼓勵富戶遷出公屋單位,確保公屋資源合理分配。

倍半租: 公屋富戶|「富戶政策」維護資源合理分配

過去3年繳交倍半或兩倍租金的公屋戶每年約有2.3萬戶,佔全港公屋戶3.5%。 房委會1996年引入富戶政策,住滿10年者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 若超過輪候冊入息限額兩倍須交倍半租;逾3倍或拒絕申報,須交雙倍租。 以四人家庭為例,若入息超過37,120元則須繳倍半租;逾55,680元則要交雙倍租。 倍半租 繳雙倍租金富戶須每兩年申報資產,若資產超過入息限額84倍則須繳交市值租金及1年內遷出。

倍半租: 香港公屋網

你都講得啱 但我諗緊,全香港咁多公屋住戶,佢地真係咁多人用呢d方法,唔煩咩? 《房屋條例》亦訂明,視乎第一和第二期間收入指數的變動,公屋租金可加可減;加租時設有 10% 的「封頂」安排,減租則不設下限。 《房屋條例》第 16A 條自 2008 年起生效,當中訂明,房委會每 2 年會檢討租金一次,每次皆根據「公屋戶收入指數」的變動來釐定調整幅度。 居於新大廈類別的非長者租援計劃受助人,如在連續四年接受租金援助後仍需援助,須在有合適單位(註三)時遷至同區租金較廉宜的單位。 至於居於新大廈類別的長者和家有殘疾成員、居於舊大廈類別(寬敞戶除外)的租援計劃受助人,可獲豁免在連續四年接受租援後搬遷至租金較廉宜的單位。 当然, 轮候公屋入息限额是年年调整, 而计算, 也是按家庭人数的入息限额的两倍、三倍而定。

唐英年甫開場便「翻舊帳」,回應早前陳批評其團隊沒基層,令自己不熟政策。 談及領匯管理,陳婉嫻批評部門互相推搪,如要求興建物業上蓋,領匯和房署互相推卸。 陳婉嫻即揶揄唐「官做得咁高並不好」,指他不知當中關係,因物業地屬房署,上蓋則屬領匯,政府有責任做好協調工作。

而家庭入息超過指定的入息限額的住戶,便須按情況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 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新政策下,公屋富戶入息上限定為不得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資產則定為不得超逾公屋入息上限100倍;如以4人家庭為例,每月入息如超過13.3萬港元即須交回公屋單位;與此同時,擁有本港住宅物業的住戶亦要遷出。 去年九月有一公屋戶包括戶主和子女合共三人,填報入息時隱瞞從私人住宅物業及商業車輛的營運收入,連續數年少交租金,戶主被判監八個星期,子女各判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根據《房屋條例》,租戶虛報入息或資產,可被判監半年及罰款五萬元,其單位亦可被收回。 繳交雙倍租住戶並要申報資產,若資產超過入息限額八十四倍,便要在一年內交回公屋單位,期間繳交市值租金。 截至今年三月底,約有二萬戶繳交倍半租,近三千戶交雙倍租,廿三戶交市值租金。

對於有網民指樓主如果不滿意公屋租金,可以退租公屋,再租私樓住,樓主則回覆指「出面租返同樣大小,至少貴3.5倍以上」,「我租返同區,一樣大嘅私樓已經25k起跳」。 不過,不少人則質疑其家庭入息超出公屋入息限額,並指「家庭月入五萬住公屋?」、「富戶」、「建議舉報」等。 有人則反駁指,「我個人月入5皮都仲住緊」、「冇問題,畀倍半租咋嘛。如果係四人家庭仲好,正常租,入息限額係嚴在申請嗰陣,入住之後鬆到爆」、「公屋三人家庭要月入11萬先畀房署踢得走」等。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 2005 年通過為編配予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租住公屋數量每年設定配額,並設立一個計分制度,讓較年長的申請者獲優先編配單位。

倍半租: 資產超限額84倍

房屋署昨日公佈三宗濫用公屋的個案,其中一個案涉及公屋住戶的戶主及其子女共三人,三人填報 05年及 09年的入息申報表時作出明知的虛假陳述,上月在粉嶺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參閱感化官報告後本月判刑,戶主被判監禁八星期,其子女各被判罰 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房委會數字顯示,截至今2016年6月底,全港約有2.6萬戶公屋富戶,當中2.28萬戶繳交倍半租金,3,100戶繳交雙倍租金,60戶繳交市值租金。

倍半租: 符合「租金援助計劃」資格的公屋住戶,可獲多少年的租金寬減?

根據「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繳交雙倍租金的住戶須每兩年申報資產。 不申報資產或資產超出限額的住戶,便須在一年的暫准居住期內遷出,期間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以較高者為準)的暫准證費。 房署致力打擊濫用公屋個案,平均每年審查五千戶,去年更成立三十人專組,額外審查五千戶,即合共一萬戶。 住滿十年住戶需要每兩年申報入息,若收入介乎輪候冊入息限額兩至三倍,需要繳交倍半租金,若超出三倍則繳交雙倍租。

倍半租: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日通過修訂公共租住房屋富戶政策的細節,不申報入息的中轉房屋住戶,戶主於本月判刑時被判入獄八星期,除令政府支出稍為增加外,均須每兩年申報入息及資產一次,差不多等於兩個經濟循環。 目前全港有2.2萬公屋租戶屬「富戶」,雙倍或市值租金,已有2.28萬戶繳交倍半租金,無傷大雅,並對公屋家庭申請者加入凍結時段的安排。. 房委會早前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或資產超過公屋入息限額100倍,便須遷離其單位;在本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的公屋租戶,房委會平均每年從富戶收回約230個單位。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